嗯,她如果连续赶稿的话,一定能哄得老编高兴死的。然,基于老编的身体健康是每一个作者的责任,为了老编能继续生龙活虎,为祸……呃,是为福苍生,她还是停几天再继续写吧。
呵呵呵……心情好的时候,难喝的鲜女乃不必加糖也能喝得下去了,呵哈哈……
我高兴地笑……我高兴地笑……
叮咚
随手扭升音箱,让班得瑞的《魔法风》在室内回旋,再在书柜上随意抽下一本小说、摆出一堆的零食,窝在床上将小说重新啃上一遍……呵,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叮咚、叮咚……
法老号也已顺利地越过卡拉萨雷涅岛和雅罗斯岛之间,那是由某次火山爆发形成的海峡,法老号还绕过了波梅格岛……
叮咚、叮咚、叮咚…
她好像听到门铃在响?翻动书面的手指停在《基督山伯爵》的第一页,静待了两秒,没有再次听到声响,她将《魔法风》外的杂音归于幻听,继续埋首于基督山的世界。
一位年轻的引航员正把法老号……
叮咚……
她没听错,真的是有人在按门铃啊。
会是谁呢?来她这儿的一般只有父母和小晴,可是他们都有钥匙,不大会使用门铃……
“谁呀?”凑着“猫眼”看到一张半生不熟的脸孔。难道是收水费的?
“是我,洛凡。”
洛……洛凡?!愕然拉开大门,甘平愣愣地看着一支红玫瑰出现在自己面前。
“送你。”一记足以和室外阳光相媲美的粲笑炫花了她的眼。追求第一招:随时随地出其不意地送上一支玫瑰,绝对的温柔浪漫。
“呃……谢谢。”他来做什么?
“我将你放在我那的书也带来了。”一只纸袋出现在她的眼前,洛凡没有说出口的是,这袋里的书他已先行看过一遍了,他甚至又买了十多本她近期出的小说来看,以期能从书中找到她内心情感的蛛丝马迹。
“谢谢。”正好她刚交稿,可以趁这几天把这些书啃完。
“平平,”实在不想开口的,但,等了这么久他不得不提醒她,“你不请我进去吗?”
他还想进来呀?甘平有些不情愿,要知道虽说她已经调适好自己的心情了,但,知道了自己喜欢过他,还是让她在他面前不若以往的自在。
看她犹豫犹豫再犹豫,他不打算给她充足的时间想出理由将他拒之门外,洛凡主动得不像话地帮她将纸袋拿到客厅。追求第二招:打造出可媲美十层装甲脸皮,该主动时就绝对不要客气。
呆呆地看着他自在地登堂人室,甘平几乎以为自已是开门揖盗了,“洛先生,找我还有什么事吗?”她的口气不是大客气,嗯,甚至还应该说有几分逐客的嫌疑。没办法,既然他不知客气为何物,她自然也不该大客气了。
“怎么了?今天心情不好?”他一直以为他们上次相谈甚欢,没想到再次前来,她却冷淡了不少。
“没有。”忍不住狠白了他一眼。在他来之前她的心情可是好得不得了。
看来他的到来不怎么受欢迎。读懂了她的意思,洛凡有些懊恼,要是早知会这样,他上次拼着被老编大解八块,也要死赖在这里和她联系感情。
“平平,虽说你不愿做我的女朋友,可你不会连做普通朋友的机会也不给我吧?”追求第三招:以退为进。
做普通朋友?呵,跟她玩这招,他好像忘了她的职业是什么了,“普通朋友见面可不会送红玫瑰。”
“我对花语没什么研究。只是以为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玫瑰,便送你了。”追求第四招:难得糊涂。
睁眼说瞎话,现在的小学生都知道红玫瑰表示什么,他会不知道?骗鬼还差不多。
“是吗?”功力实在不足以与这么厚脸皮的人相抗,再勉强自己拉卜脸皮也只是枉费气力罢了。
“你不喜欢玫瑰,下次我送你别的花,”追求第五招:越挫越勇。
“谢谢。”甘平淡然地捧过尚未喝完的鲜女乃轻啜,“我对草类植物没兴趣。”
草类植物?!他的脸色有点黑,不过不要紧,还有追求第六招:山不转路转。“你喜欢喝鲜女乃?”没关系.下次他可以改变策略,带鲜女乃给她。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喝鲜女乃?”幸好记得咽下口中的水分再说话。否则她要被呛死。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不过,追求第七招是:能屈能伸,洛凡立刻改口:“你不喜欢喝鲜女乃?”
“废话,我恨死它的味道了。”如果不是生活守则明确地列着早晚各一杯鲜女乃,她会让它靠近她五步之内才有鬼。
“你喝鲜女乃是为了营养?”他依她不甘的表情猜测,若真如此她为什么不找其他东西替代鲜女乃,“豆浆的营养也不错。”
以后他可以每天早晨打了豆浆上来和她一起用早餐。追求第八招:要善于运用每一个机会。
“豆浆?!”甘平的眉头拧起来,“我有没有说过,我讨厌一切女乃制品和豆制品的东西。”
一切的女乃制品和豆制品?洛凡咋舌。她挑食挑得有点严重。但是,不要紧,追求第九招叫做:百折不挠。
“平平,你平时都喜欢上哪玩?”
“窝在家里。”她想也不想地回答。
“什么…”有没有搞错?他可是归纳出了一百零八把追求方案呢。她要是窝在家里,他剩下的九十九招怎么办?“那你不能每天都窝在家里不出门吧?”
“有何不可?”看穿他在打什么主意,甘平不吝于打击他。
有碍他追求,当然大大的不可了。可惜,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让她接受。无妨,只要能找出她必须出门的事,他就等于掌握了先机,首先。“你每天都要喝鲜女乃……”
那又怎么样?甘平灌掉最后一口鲜女乃、顺便截住他的话,“现在的乳业公司都有送货上门的业务。”
也对,他把这事给忘了,但,“你不会不吃菜吧。”一个人在外面住,要买菜的话,她就必须出门了。
“我当然吃菜。”她的生活守则第二十一条就是每天至少要吃一顿蔬菜。
“那你……”洛凡面露喜色。
笆平没有理会他,径自去洗杯子,并顺手丢给他一本小册子,“这是附近五十家带外卖的饭馆名册,你想吃什么,打电话叫。”买菜做饭?杀了她还比较快。
“你不会做饭?”他直接猜测。
“学会自己做饭是我搬出来住的条件之一,你说我会不会做饭。”不过淑女远庖厨房,她自认为自己是淑女,所以不、下、厨。
他就不相信她能完全过隐居的生活,他想到上次在书店看到她,“你喜欢看书,要是不出门怎么买书看?”她的金钟罩毕竟还是有破绽可寻。
这人真笨。“你不会不知道现在的网络有多便捷吧?我若不想出门,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我想看的书。”但是不管现今网络上的藏书怎样地丰富,她还是喜欢捧着充满书香的纸张那种感觉。不过……“就算我不喜欢在网上看书。也可以在网上定购图书呀。”就是时间上慢了点。
她说得也没错。洛凡再接再厉,“可你的职业是作家,每次写完稿后,应该需要打印出来寄邮件……”
可怜的人。他应该看到她家中连打印机的影子都没有,甘平的日光充满同情,“E-mail。”
E……E-mail?老天!他喜欢上的是什么怪女人啊。他敢打赌,现今她这样的人几可媲美来罗纪恐龙了。
看他大受打击的模样,她有些不忍心地拍拍他,“人毕竟是群居的生物,所以即便是我的‘隐居’也是建立在外界的条件上的。”当然她不会告诉他,她基本上只有赶稿期是处于“隐居”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