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臻退一步,想避开这个秘密——她是傀儡的事实,她差点忘了、不记得了。“我怎么会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为什么我不知道?”维奇都知道了,他抓住了叶沙的死穴,“叶沙向全族人宣告,而你令他蒙羞。你让他背叛了族人,德拉会驱逐他出族的,他会一无所有!”“你撒谎!”缪臻不相信。
什么背叛?什么驱逐?什么一无所有?卡米拉是在吓她,哪会这么严重?欺骗也只是单方面的事,再错也轮不到叶沙啊!德拉为什么要怪他?“你该走的,为什么还要回来?一定要等叶沙赶你走,让你难堪时,你才心甘情愿?”卡米拉捉住她的眉摇晃。法沙维护在她身边,蓄势待发。“叶沙……也知道了?”缪臻拼出最后的力气问。
“他迟早会知道的。”
……
“啊!”一声半大不小的尖叫,“轻”得足以把沉思中的缪臻从昏昏噩噩中惊醒。缪臻惨白了脸望去,在发觉玛格正为她盖上毛毯的同时也才发觉自己是赤着脚踏在草坪上,玛格吓了一跳:“小姐,晚上寒气重,不穿鞋会感冒的,我替你去拿。”
只因心中介意着“迟早”的事,晚餐之后再无心思呆在房中,宁可在院子里闲荡或像现在,在秋千上沉思一一幸好叶沙始终没有出现。是愧疚,也是忐忑不安,卡米拉说的会是真的吗?她万万没料到,事情有这么严重。以为来了又去,只会是客串、跑龙套的小小角色而已,彼此都留不下深刻印象,也就不会给对方留下任何困扰。真是这样吗?若害死叶沙,她这辈子都不会安心!
见玛格欲往屋里跑,她在后面喊住她。
“玛格,不要!”她需要好好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不要任何人来打扰她。
“这可不好!”玛格朝她挤眼睛,调皮极了,“小姐不乖,不听话,我要向叶沙少爷告状。”
“你敢!”
缪臻欲跳起吓她,就见远处一大一小的身影移近。
是法沙与叶沙。不是已经失踪了一天?偏偏这时候出现,缪臻垂下头,不让心思外泄。
法沙跑到她身边,用爪子拨她的裙,舌头轻舌忝一下她的脚踝,缪臻伸手他的颈,法沙慵懒地倒在她脚边休憩,相处久了,她知道什么能取乐这只小狮子。自然而然地,将脚伸进他的鬃毛取暖,叶沙则完全包裹住她。有了他们,她再不怕冷。
玛格识趣地欠了欠身,抿着唇跑开了。
“敢什么?”叶沙只听见了最后一句话,不明所以地问。
当然不能告诉他实情。心思不那么细腻的他未必会发觉她在深夜不穿鞋地到处乱跑,若自动自觉告诉他,岂不是挨上去讨骂?她可不傻!自从上次逃跑,在沙漠奄奄一息地被他救回后,直到现在身体还未完全恢复,所以她的身体状况是他最关心的,常叮嘱玛格要照顾好她,不能有一点闪失。天啊!这是她第一次发觉这个男人竟有这么罗嗦的一面。所以,一旦玛格告状,而且是有关她的健康问题的话,他一定会与那个小丫头变成阵线联盟,立刻吼她。玛格现在可厉害了,拿了鸡毛当令箭,常用叶沙威胁她。嘿嘿……
“玛格使坏,欺负我!”很可耻地倒打一耙,以报过往之仇。
“喔?”叶沙稀奇地瞄着怀中的小美人,此刻她竟蹭着他撒娇,向来独立的她有这样的表现倒真是难得一见,他享受着这一刻的温情,却也提醒自己,可疑得很。
眼尖的他早看到她赤足的小脚,转念问已可以推理出她们前面的对话,“可我怎么听到,比较凶又在威胁人的是你?”
一张小脸立刻涨得通红,叶沙笑,搂得她更紧。
“喜欢玛格吗?”
他们同看她的背影。直爽、俏皮的个性相当讨人翼爱,只见她跑到暗处时给了格力伯一个突然袭击。而那个向来冷漠的男子竟宠溺地抚她头发。好奇怪!
“喜欢!聪明又体恤,除了一口流利的中文外,还做得一手好菜,各方面都能满足我。”
叶沙看出她的好奇:“她与格力伯、格力亚是兄妹。
他们的母亲是伺候我母亲的贴身女仆,直到母亲死后,她才将全身心细心照顾我们兄妹,与此同时,也要求她的子女忠于我。所以,格力伯与格力亚守护我,而玛格一直在受训,到现在才出现——她母亲交待过,她必须继承她的使命,服侍这幢屋子的下一任女主人。”
“什……么?”每次提到这问题,她都有些犯傻。
叶沙叹息。
“别告诉我,你听不懂。需要我说得更彻底些?”叶沙用眼神威胁。
再笨的女人也该听懂他的“暗示”,她不笨,只是心虚,更何况——“我怕我不配。”轻轻靠在他的肩头,想象他知道事实真相后的反应,怒不可遏地赶她走?她会无地自容。
叶沙有些不悦,伸手扯她的发丝。缪臻有所察觉。
所以蟋缩着不敢抬头。
“把手伸进来,我的上衣口袋。”叶沙命令。
“又有礼物要送我?”口气不甚高兴。她并不苛求一个不懂浪漫的男子会做出什么奇异的事让她吃惊一把自留下后,他确实考虑周到,送了一批又一批的礼物给她,满柜的衣服与其搭配的手袋、丝中以及首饰,就算是向来对这些漠不关心的她也看出了其中一两样的牌子——必定是出于名家之手。他是有钱,也不介意挥霍财产,但,总觉得俗气,她并不拜金。
伸手探人,他的身体好热。时常与他接触,被他搂在怀中,在彼此的气息相渡间,也从未感到如此燥热过。
经常的运动使他的肌肉纠结强健,蓄势待发间隐含着霸气,即便隔着衣料,也能震撼人。
她习医,无论在书本中还是实践中,对人的身体已久见而麻木了,可为什么还会有感觉?现在她的脸一定红透了,幸好夜幕降临,她又埋首在他怀中,否则,会被他笑死——她真没用。
终于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东西,是一条项链。她对这类东西天生缺乏鉴赏力,叶沙送的首饰里也不乏美丽出众的,照样引不起她的兴趣。但这一条真的不同,才闪现一下光芒,便吸引了她的全部目光。
无数细小琢成一缕月牙状的黄色水晶连成项链,每个月牙当中衬着一颗小星星,项链的中央坠着圆形的大水晶,光滑可鉴,紫得透着幽蓝的光芒,仿佛带有魔力。
紫色的水晶不难寻,而紫得如此纯净无杂质的却是世间难求。太贵重了,戴在她的颈上,会突兀得怪异。
“你挥霍错了对象,有些人带了珠室反而会增添俗气,如我。”放在手里把玩,缪臻说。她太平凡,平凡到了在身上增添任何多余色彩都会失措的地步。
这条项链倒是适合缪萱。天生富家千金的典雅,一米六七的高挑身材,长发飘逸,文静甜美的一如卡通里的公主。长期让她在生死边缘徘徊的心脏病,使她的脸苍白元丝毫血色,更添柔弱的气质。若两个人同时站在一起,定是她绽放出的炫丽光芒夺去众人视线。而她。
相较之下就普通多了,虽然她们只差一岁,但感觉上,她比她老了好多。
如此月兑俗的女孩子,想必很多男孩子都会为她心动吧!若当初来的是缪萱,而非她,叶沙会爱上缪萱吗?
她不喜欢这个念头。
叶沙止住她把玩的兴致,替她戴在颈上,模样慎重。
紫色的光芒拉回她的眼神,那么耀眼,恐怕连脸也失了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