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晴人,我的孙子!
"不掀就不掀。"李娃儿蹲在薄老爷面前,露出诡异的微笑,她看见眼皮下的眼珠果然在滚动!"不过我要在他眼皮上画眼睛,我一直想要这样试一次,你看我买这支奇异笔很贵喔,保证用汽油也擦不掉!"
"你干什么?"他大喝,睁开炯炯发亮的眼睛,胆子小一点的鬼都会被吓哭,不过李娃儿的胆量早就登峰造极了。
"这不就醒过来了吗?"她一副"我就说嘛"的样子。
薄晴人连忙扶着他坐好。"外公好一点吗?"
"我说老爷子,地上湿气那么重,你好好的床不睡,干嘛睡在地上?一把老骨头了还这么不懂事,我看我以后乾脆叫你老顽童好了。"李娃儿凉凉地说。
"你!"薄老爷气的,却没力量发作。面对大魔王,却没有补充体力跟魔法值,难怪一下子就被全灭了。
"女圭女圭,不要跟外公抬贡了,你不是有煮粥吗?拿来给外公喝嘛。"
谁跟她抬贡啊?谁要吃她煮的东西?薄老爷虽然很想这么说,可是肚皮却不争气地响起来。
"喔!你的咕噜虫在叫了!"
谁的咕噜虫?他想骂她,可是她逃得太快了。
"阿公,喝粥喔。"她端来一碗粥,好香哪。
他别过脸不理她,才不要听咕噜虫的话。
李娃儿笑一笑,吩咐薄晴人将小菜摆在桌上。
"鲍鱼鸡丝粥喔,我李娃儿煮的小菜若称第二,天下也没人敢称第一了。"
好狂的口气!可……好香的味道!
"只好叫阿福来吃了!"
"等一下。"薄老爷咳了一声。"要我吃也不是不可以,既然你这么诚心诚意地讨好我,我就勉强尝一口,如果你不是天下第一,就要为欺骗我而跪地求饶。"
薄晴人瞧着外公,脸上微现的赧红可是害羞?害羞?他那铁一样一丝不苟的外公?
李娃儿笑眯眯地看薄老爷以不符合他年纪的速度狼吞虎咽下一碗粥,便很自动地帮他再盛一碗,笑眯眯地看着他胀红的脸,顺便夹了一块三色蛋到他碗里。
薄老爷啐道:"什么天下第一?我看你还差十万八千里,再练一百年也成不了气候!我是因为肚子饿,否则这些东西给猪吃也不要。"
薄晴人不可思议地想:他的外公会跟小孩子一样斗嘴?还会吃给猪吃也不要的东西?
李娃儿只是笑,而后淡淡地说:"吃饱了比饿着肚子舒服吧?其实你原本可以选择不会饿着肚子的。"
薄老爷啐了一声,继续喝粥,他会将自己逼入这样的绝境,还不是给这鬼丫头惹的。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薄老爷一震,停下筷子。这是什么道理?他竟要给一个年纪跟他孙子一样大的女娃儿说教?难道这许多许多年以来的委屈与伤心,都是他咎由自取的吗?
"女圭女圭,外公吃饭,不要一直跟他说话。"
薄晴人轻轻地说,薄老爷心里一阵悸动,几乎要泪湿了眼。
这些年他给仇恨蒙蔽了,没有发觉晴人是他芳槿的骨血,只注意到他跟他爸爸一样的长相,没有发觉晴人一直是这么体贴而温柔的孩子,他正是抛下了他所有的一切跟熟悉的事物,飘洋过海来陪他们这两个已经行将就木的老人。
娃儿说的没有错,他本来会成为没有人送终的死老头,如果没有晴人。
而晴人,如此温柔而依恋地看着娃儿,这样的深情,他从来没有在他孙子的身上见过,这娃儿,来自他生长的地方,应该是他深深眷恋不舍的人,可为了他们,他放下了,这些年他们却还不断地伤害他。
"你自己快乐了,别人也会快乐,你痛苦,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李娃儿说完拉了薄晴人的手,退出薄老爷的房间。而薄老爷流下了自女儿离开后就没有流下的眼泪,释怀了、也懊恼,更深的是自责,还有感激跟欣慰。
靶激他的孙子始终不离不弃,欣慰的是老天爷派来一个天使,拯救他也拯救孙子!
第十章
"真的吗?你真的来了?等一下?天啊!你人已经在台北了?爱东薄利夫!"李娃儿兴奋地叫。"太好了!我正好有东西要给你!"
她接了一通电话以后,开心地又叫又跳。
薄晴人将洗好的衣服晒好,又静静地收拾、打扫。
女圭女圭除了会煮饭,基本上是个家事白痴,说正确一点是懒,不是白痴,但她煮饭也只煮给他一个人吃。
遇到他以前,三餐都是"老外",衣服包给洗衣店,屋子一个礼拜会有专人打扫一次,她除了跟公司拗房租,又拗生活费,现在有他,又小赚了一笔。
不过她是心疼他的,才不想要他这么操劳,她李娃儿可以负尽天下人,就是绝不负她的薄晴人。
"可是我喜欢为你做这些事,我喜欢照顾你。"
这样温柔的语气说这样动听的话,出自一个比布莱德彼特更帅的帅哥口中,试问全天下还有哪个心智正常的女人可以拒绝得了?
不过能让一个比布莱德彼特更帅的帅哥洗衣烧饭打扫倒垃圾的女人,基本上心智也不算正常。
但她也只好让他这么做。
他做家事的时候,她就躺着看电视;他煮饭洗碗的时候,她在一旁陪他聊天;他放洗澡水洗浴室、晒衣服折衣服的时候,她就偷懒睡觉。试问全天下还有哪一对情侣比他们更夫唱妇随、得其所哉?
可是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就快要变成卖不出去的圣诞蛋糕,他却始终不提对未来的打算?
她说要钻石,他就去买新上市的所有款式送给她;她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低头沉默了好久、好久;问他是不是爱她?他毫不犹豫的点头;他所做出来的一切,都让她相信他的确是爱着她。
可是、可是,难道真的要她开口向他求婚?
这虽然是在她认识他以后就不曾断过的梦想,可是再怎么样,她也希望至少这个请求能够由他主动开口说。她发誓,只要他一开口,她会在千分之一秒点头,快得连一个求婚的理由也不必让他说。
"晴人!你知道谁要来呢?"她一边跳进房间,一边翻箱倒柜,将他整理好的东西又弄得一场糊涂。"啊,我的存款簿呢?"
"谁呢?"他跟进来你丢我捡,没有不耐烦,可是眉间的担忧因为她太兴奋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将掉落在一旁的存款簿捡起来交给她,神情非常古怪。
"豹子啊!"她叫:"他现在就在台北了呢!晴人,你是不是跟我一样兴奋?不不,你一定比我更兴奋,因为你太久没有见到他了!我告诉你,你离开以后,豹子他变了好多、好多,你见到他搞不好认不出来!"
"是吗?他变了很多吗?"
"是啊是啊!他变得成熟,很有魅力了喔!豹子虽然不是顶俊美,可是他很性格,大学好多女生喜欢他,他变得──啊……就像张耀扬一样,嗯,很像很像!"
"你有一阵子很迷张耀扬。"
"那是过去的事了!"李娃儿迷过太多男人了,只是欣赏而已嘛!反正看谁的电影或电视多,那时就迷谁。世界杯的时候,她也迷贝克汉,可惜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那么,我什么时候会变成过去式?"他有点黯然地说完,就离开她的房间。
"晴人、晴人?你怎么了?你发烧还是吃坏肚子了?"
她这才发觉他的不对劲,连忙追出去,发现他正要离开。
"晴人!"
她叫他,他却关上门走了;她跟出去,又发现他下楼了。他一路跑,她一路追,一段路程以后,先天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他的步伐以她两倍的速度在前进,无论她怎么追也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