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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爱方程式 第1页

作者:俞飞

楔子

二十五年前——

夜幕低垂,溶溶夜色中,饮食男女的爱情游戏却已悄悄在港都高雄上演。

位於小巷子里头的“激情夜总会”,此刻已是座无虚席。昏暗的灯光下,氤氲的烟雾中,不住流泻著魅惑挑逗的乐声;置身其间,隐隐能感受到一种浪漫颓废风情。

丁知秋摇著杯中的威士忌,双眼如同豹子一般,隔著玻璃杯,搜寻今晚的猎物。

丁知秋是个很好看的男人,成熟中带著点沧桑、落拓中又有些不羁,正是最吸引女孩子的典型;不过,当他采取行动,连续向九个漂亮美眉搭讪时,却都被冷冷回绝。

毕竟一个男人口袋里要是没有钱,不管再多么沧桑不羁,还是没多少吸引力的。

丁知秋叹了口气,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正打算回家去抱女圭女圭时,一道轻柔的嗓音响起。

“你好,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丁知秋闻言抬头,却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无论哪个男人看到他面前站著的女人,能说出话的大概也不多了。

因为这个女人实在太美,美得使人忘了言语,甚至忘了呼吸——

丁知秋好不容易透过气来,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在跟我说话?”

女人点了点头,抿嘴一笑。

为了这个笑,别说一杯酒,就算要丁知秋从东京铁塔上面跳下来,他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丁知秋立刻对酒保大声吩咐。“再来两杯威士忌!”尽避口袋中已经没剩多少钱,他也不在乎了。

女子接过威士忌,浅尝一口,忽然说:“这酒不好。”

“的确不好。”丁知秋一愣,只有随声附和。

“你也不好。”

“我也不好!?”

“你若是好人,又怎么会忘了我?”女子语调幽幽,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我们认识?”丁知秋这下可傻了,他想破脑袋,也不记得曾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要是不认识,我怎么会让你请我喝酒?”

“有理。”丁知秋用力点了点头;至於有理在哪里,当真只有天知道了。

女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低下头来,含羞带怯,轻声细语地说:“一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邂逅的……”

“你、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能跟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邂逅”肯定是浪漫到不行,可惜,丁知秋还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然后,你也请我喝相同的威士忌,然后我、我就不胜酒力地醉倒在你怀中。”女子声音愈说愈低,却别有缠绵之意,动人心魄。

“该死!我竟然不懂得怜香惜玉,让你喝醉了。”丁知秋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脑中却还在拚命回想她酡颜似花、弱不胜衣的娇柔姿态,恨不得拿把铁槌把自己这个不管用的脑袋给砸了。

“你还说呢!”女子轻嗔薄怒,抬头白了他一眼,娇羞无限地说:“你、你后来还欺负人家……”

“我、我欺负你?”丁知秋张大了眼睛,他没想到自已居然这么不要脸?

“是啊!你、你和我几番云雨,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女子脸色忽然变得惨白,痴痴看著他,泫然欲泣。

“记、记得,当然记得!”丁知秋肯定自己得了失忆症,否则怎么可能会忘了和这个绝世佳人的温柔缠绵、旖旎风光?

女子闻言,眼中有了丝欣慰之色,幽幽地说:“后来、后来你不告而别,我、我却有了你的孩子……”

“我、我的孩子?”丁知秋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我想,你一定会是个好父亲的。”女子招了招手,立刻有一个老妇人从门边走近,将一个女女圭女圭抱给她。“你看,跟你长得像不像?”

“这……”丁知秋吓得失了神,女女圭女圭长得怎样他一点也不知道。

女子脸上露出笑容,在女女圭女圭脸上深深一吻,不舍地将她抱给丁知秋。“这是你的亲生骨肉,你、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丁知秋好不容易回过神,刚想开口,女子和老妇人却已经离开夜总会了……

“爸!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人家快饿死了啦!”五岁的丁铃铃一看到父亲,忍不住抱怨起来。

“爸爸也还没吃呢!”丁知秋苦笑,将女女圭女圭交给女儿。

“哇!好可爱!她是谁啊?”丁铃铃见女女圭女圭粉雕玉琢,咬著手指头在睡觉,忍不住兴奋地大叫起来。

“她啊?她、她是你的妹妹,你喜不喜欢有个小妹妹?”

“喜欢,我喜欢有小妹妹,这样我就是大姊姊了。”丁铃铃开心地大笑,抱著小女圭女圭团团转,把小女圭女圭也给吵醒了,跟著她一起咧开嘴巴大笑。

丁知秋却是笑不出来;他光是带著这个女儿,就已经三餐不继了,现在又添了一个女乃娃……

“爸爸,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丁铃铃一边逗著小女圭女圭,一边开口说。“小妹妹长得好漂亮,她的名字也一定要很好听喔!”

“你叫铃铃,她就叫叮叮吧!”丁知秋看著挂在门边的铃铛,给风一吹,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灵机一动,替小女圭女圭取了这个名字。

“丁叮叮?好听,真是好听!爸爸真厉害。”丁铃铃开心地大叫……

第一章

假日,淡水捷运站旁,人潮熙来攘往。

韩千寻站在广场中,将小提琴放在肩上,只见他双眼微闭、一脸陶醉,琴弦轻扬中,流泻出悠扬的乐音……

悠扬?

可惜熙来攘往的人群似乎并不如此认为——每个人一听到小提琴发出有如“魔音穿脑”的乐音,无不皱起眉头,纷纷走避。

不过,韩千寻却仍是一无所觉,神色愈来愈陶醉,眼角还流下一滴感动的泪水。艺术,毕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明了的。

好不容易,一曲既终,韩千寻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方圆一百公尺内人烟绝迹,还有好几只野狗像被踩了尾巴似的,拚了命地逃难,蔚为奇观。

“唉!知音何处诉衷肠,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尝。”韩千寻叹了口气,放下小提琴,喃喃自语。

一名年约四十岁,戴著金边眼镜,身形瘦削、满脸精明的女子,神色慎重、小心翼翼地从一百公尺外走近,随手接过韩千寻手中的小提琴,并将手中的西装外套递给他。

韩千寻看了她一眼,又叹了口气。“连你也不肯赏脸?唉!我这个老板还真是失败。”

陈丽贞没有任何反应。

韩千寻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动手将她耳中塞著的棉花拿掉,没好气地说:“太离谱了吧?”

陈丽贞终於有了反应;只见她咳了一声,皮笑肉不笑地说:“有备无患,老板的教诲我不敢一日或忘。”

韩千寻冷哼一声。“还是没有人伫足欣赏?”

“这年头有勇气的人,毕竟不多。”陈丽贞必恭必敬地回答。

韩千寻却是听得刺耳,自顾自地走在前头,还不住发牢骚。“生意场上,勾心斗角、争强斗胜,我从来没输过,为什么我拉的小提琴却没人懂得欣赏?”

陈丽贞亦步亦趋的跟在后头。“应该是因为大家都懂得欣赏吧?”声音虽小,却恰恰可以让韩千寻听得明白。

“真搞不懂,我怎么会请你当秘书?”韩千寻回头瞪了她一眼。

陈丽贞淡淡地说:“你要是不用我这个秘书,反而不像韩千寻了。”

“喔?”

“马屁人人会拍,敢说真话的人却有如凤毛麟角。”陈丽贞推了推眼睛,缓缓地说:“老板敢用我这种说真话的人,这才更突显出老板的气度恢宏、器宇非凡。”

“这个马屁拍得可真不错。”韩千寻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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