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二十五年前——
夜幕低垂,溶溶夜色中,飲食男女的愛情游戲卻已悄悄在港都高雄上演。
位於小巷子里頭的「激情夜總會」,此刻已是座無虛席。昏暗的燈光下,氤氳的煙霧中,不住流瀉著魅惑挑逗的樂聲;置身其間,隱隱能感受到一種浪漫頹廢風情。
丁知秋搖著杯中的威士忌,雙眼如同豹子一般,隔著玻璃杯,搜尋今晚的獵物。
丁知秋是個很好看的男人,成熟中帶著點滄桑、落拓中又有些不羈,正是最吸引女孩子的典型;不過,當他采取行動,連續向九個漂亮美眉搭訕時,卻都被冷冷回絕。
畢竟一個男人口袋里要是沒有錢,不管再多麼滄桑不羈,還是沒多少吸引力的。
丁知秋嘆了口氣,將杯中的威士忌一飲而盡,正打算回家去抱女圭女圭時,一道輕柔的嗓音響起。
「你好,可以請我喝杯酒嗎?」
丁知秋聞言抬頭,卻張大了嘴巴,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無論哪個男人看到他面前站著的女人,能說出話的大概也不多了。
因為這個女人實在太美,美得使人忘了言語,甚至忘了呼吸——
丁知秋好不容易透過氣來,結結巴巴地說︰「你、你是在跟我說話?」
女人點了點頭,抿嘴一笑。
為了這個笑,別說一杯酒,就算要丁知秋從東京鐵塔上面跳下來,他也絕不皺一下眉頭。
丁知秋立刻對酒保大聲吩咐。「再來兩杯威士忌!」盡避口袋中已經沒剩多少錢,他也不在乎了。
女子接過威士忌,淺嘗一口,忽然說︰「這酒不好。」
「的確不好。」丁知秋一愣,只有隨聲附和。
「你也不好。」
「我也不好!?」
「你若是好人,又怎麼會忘了我?」女子語調幽幽,輕輕地嘆了口氣。
「我、我們認識?」丁知秋這下可傻了,他想破腦袋,也不記得曾見過這麼漂亮的女人。
「要是不認識,我怎麼會讓你請我喝酒?」
「有理。」丁知秋用力點了點頭;至於有理在哪里,當真只有天知道了。
女子嘴角露出一絲笑意,低下頭來,含羞帶怯,輕聲細語地說︰「一年前,我們就是在這里邂逅的……」
「你、你這麼一說,我好像有點印象了。」能跟這麼漂亮的女孩子「邂逅」肯定是浪漫到不行,可惜,丁知秋還是一點印象也沒有。
「然後,你也請我喝相同的威士忌,然後我、我就不勝酒力地醉倒在你懷中。」女子聲音愈說愈低,卻別有纏綿之意,動人心魄。
「該死!我竟然不懂得憐香惜玉,讓你喝醉了。」丁知秋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腦中卻還在拚命回想她酡顏似花、弱不勝衣的嬌柔姿態,恨不得拿把鐵槌把自己這個不管用的腦袋給砸了。
「你還說呢!」女子輕嗔薄怒,抬頭白了他一眼,嬌羞無限地說︰「你、你後來還欺負人家……」
「我、我欺負你?」丁知秋張大了眼楮,他沒想到自已居然這麼不要臉?
「是啊!你、你和我幾番雲雨,難道你都不記得了?」女子臉色忽然變得慘白,痴痴看著他,泫然欲泣。
「記、記得,當然記得!」丁知秋肯定自己得了失憶癥,否則怎麼可能會忘了和這個絕世佳人的溫柔纏綿、旖旎風光?
女子聞言,眼中有了絲欣慰之色,幽幽地說︰「後來、後來你不告而別,我、我卻有了你的孩子……」
「我、我的孩子?」丁知秋的眼珠子差點沒掉下來。
「我想,你一定會是個好父親的。」女子招了招手,立刻有一個老婦人從門邊走近,將一個女女圭女圭抱給她。「你看,跟你長得像不像?」
「這……」丁知秋嚇得失了神,女女圭女圭長得怎樣他一點也不知道。
女子臉上露出笑容,在女女圭女圭臉上深深一吻,不舍地將她抱給丁知秋。「這是你的親生骨肉,你、你一定要好好照顧她。」
丁知秋好不容易回過神,剛想開口,女子和老婦人卻已經離開夜總會了……
「爸!你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人家快餓死了啦!」五歲的丁鈴鈴一看到父親,忍不住抱怨起來。
「爸爸也還沒吃呢!」丁知秋苦笑,將女女圭女圭交給女兒。
「哇!好可愛!她是誰啊?」丁鈴鈴見女女圭女圭粉雕玉琢,咬著手指頭在睡覺,忍不住興奮地大叫起來。
「她啊?她、她是你的妹妹,你喜不喜歡有個小妹妹?」
「喜歡,我喜歡有小妹妹,這樣我就是大姊姊了。」丁鈴鈴開心地大笑,抱著小女圭女圭團團轉,把小女圭女圭也給吵醒了,跟著她一起咧開嘴巴大笑。
丁知秋卻是笑不出來;他光是帶著這個女兒,就已經三餐不繼了,現在又添了一個女乃娃……
「爸爸,小妹妹叫什麼名字啊?」丁鈴鈴一邊逗著小女圭女圭,一邊開口說。「小妹妹長得好漂亮,她的名字也一定要很好听喔!」
「你叫鈴鈴,她就叫叮叮吧!」丁知秋看著掛在門邊的鈴鐺,給風一吹,發出一陣「叮叮、當當」的聲音,靈機一動,替小女圭女圭取了這個名字。
「丁叮叮?好听,真是好听!爸爸真厲害。」丁鈴鈴開心地大叫……
第一章
假日,淡水捷運站旁,人潮熙來攘往。
韓千尋站在廣場中,將小提琴放在肩上,只見他雙眼微閉、一臉陶醉,琴弦輕揚中,流瀉出悠揚的樂音……
悠揚?
可惜熙來攘往的人群似乎並不如此認為——每個人一听到小提琴發出有如「魔音穿腦」的樂音,無不皺起眉頭,紛紛走避。
不過,韓千尋卻仍是一無所覺,神色愈來愈陶醉,眼角還流下一滴感動的淚水。藝術,畢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明了的。
好不容易,一曲既終,韓千尋緩緩睜開眼楮,卻發現方圓一百公尺內人煙絕跡,還有好幾只野狗像被踩了尾巴似的,拚了命地逃難,蔚為奇觀。
「唉!知音何處訴衷腸,且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嘗。」韓千尋嘆了口氣,放下小提琴,喃喃自語。
一名年約四十歲,戴著金邊眼鏡,身形瘦削、滿臉精明的女子,神色慎重、小心翼翼地從一百公尺外走近,隨手接過韓千尋手中的小提琴,並將手中的西裝外套遞給他。
韓千尋看了她一眼,又嘆了口氣。「連你也不肯賞臉?唉!我這個老板還真是失敗。」
陳麗貞沒有任何反應。
韓千尋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動手將她耳中塞著的棉花拿掉,沒好氣地說︰「太離譜了吧?」
陳麗貞終於有了反應;只見她咳了一聲,皮笑肉不笑地說︰「有備無患,老板的教誨我不敢一日或忘。」
韓千尋冷哼一聲。「還是沒有人佇足欣賞?」
「這年頭有勇氣的人,畢竟不多。」陳麗貞必恭必敬地回答。
韓千尋卻是听得刺耳,自顧自地走在前頭,還不住發牢騷。「生意場上,勾心斗角、爭強斗勝,我從來沒輸過,為什麼我拉的小提琴卻沒人懂得欣賞?」
陳麗貞亦步亦趨的跟在後頭。「應該是因為大家都懂得欣賞吧?」聲音雖小,卻恰恰可以讓韓千尋听得明白。
「真搞不懂,我怎麼會請你當秘書?」韓千尋回頭瞪了她一眼。
陳麗貞淡淡地說︰「你要是不用我這個秘書,反而不像韓千尋了。」
「喔?」
「馬屁人人會拍,敢說真話的人卻有如鳳毛麟角。」陳麗貞推了推眼楮,緩緩地說︰「老板敢用我這種說真話的人,這才更突顯出老板的氣度恢宏、器宇非凡。」
「這個馬屁拍得可真不錯。」韓千尋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