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采苹没作声,但从她表情,一下就看出他猜中答案了。
聿凯一笑。“好吧,那妳说,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妳打从心底接受我?”
向采苹蓦地瞪大双眼。他是真心的吗?他是真心想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或者这又是一个为了得到她身体的计谋?
定定地望着聿凯如星的黑眸,彷佛想从他眼里读出他的思绪。相对的,他也从她眼里读出满满的不信任。
他叹口气。
“我只是不想再让妳哭。这么美的眼睛是拿来笑的,不是用来掉眼泪的。”聿凯伸出手,轻轻触碰她湿红的眼角。“如果我的亲近只会造成妳的压力,那我不介意为妳放慢脚步,等妳适应。”
这和他当初讲的完全不一样──看着他写满宠溺的眼眸,向采苹心里突然燃起一簇火花。她可以擅自将它当成一种──真情的告白吗?
“说啊,妳想要我怎么做?”
突然被他这么一问,向采苹也傻了眼。一直以来她心思全放在排拒他的亲近上,从来没想过,怎样才是她想要的。
“大概就是……做一般正常人会做的事吧。”
真笼统的答案。聿凯皱眉。“比方?”
“我一时也想不出来──啊,有了,你的举动,我不喜欢你每一次看到我,就一副恨不得把我吃进肚子的样子,如果你要给我时间适应,可以先从这地方做起。”
就知道她会说这个。“还有呢?没其他别的了?”
向采苹小心翼翼地点了下头。
聿凯老大不爽地瞄瞄她。“好吧,这一点事我应该还做得到。”
闻言,向采苹笑得有如春花般灿烂。“那……你可以放开我了吧?我肚子好饿,想去厨房弄点吃的。”
聿凯惊讶地瞟瞟她。“妳会做菜了?”
“玛丽管家曾经示范过,然后她也写了一份食谱给我,我想我应该胜任得来吧。”
“呵。”半瓶醋也想上场,他讪笑。“妳休想我会把我肠胃安全交给一个只会看食谱料理的人。走吧,我跟妳一块到厨房去。”聿凯从床上爬起。
“可是你的手──”
“我出嘴,妳动手。”
尾随在她身后走向厨房,聿凯有趣地看着她一扭一摆的臀部,偷偷一笑,捉弄地伸手偷拍她。
向采苹倏地转身瞪他。“喂!”他才刚答应不会对她乱来的!
“这么小气,只不过是吃一点饭前甜点嘛。”聿凯嘟囔。
这哪里是小气的问题,他刚明明就答应要给她时间的──向采苹瞪视他,突然心生一计。“那你呢?要不要也给我一点饭前甜点啊?”
聿凯“啧”了一声。“来吧,我一向最大方慷慨。”说罢他还转身撅起挺翘男臀,朝向采苹暧昧一眨眼。
这家伙──真以为她治不了他?
“那就谢啦!”她快速地伸出手去,然后在聿凯手臂上的伤口戳了两下。
“喂!”聿凯朝后一退怒叫。“妳模哪里啊?!”
向采苹耸耸肩膀。“我只是觉得那儿的甜点,味道比较甜嘛!”
“妳……好样的!”居然学会了反将一军!
“承蒙你赞美。”向采苹屈膝行了个大礼,然后交出食谱。“想吃什么?”
聿凯接过食谱翻翻,随手一指上头的培根贝果,心想这东西只要会开伙的应该就会做吧。
“你只打算吃这个?”她皱眉。还以为他会挑多难做的料理呢!
“我手不方便拿刀叉,”他瞅瞅她。“不过如果妳肯喂我,我倒也不介意吃个烤牛肋排跟凯萨沙拉。”
“那就算了。”然后一把将他手上的食谱抢走。“去去去,回房间休息。煎培根烤培果这点事情我还会做。”
“真的不需要我在旁边照顾?”
向采苹转过身来,手指还作势欲戳──当然是戳他伤口。“你瞧不起我啊!”
“没没!”聿凯举手投降。“我马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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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礼拜可以发生很多事,第一件是聿凯的手伤已快痊愈,第二是向采苹的厨艺进步了。她现在不只会做简单的培果跟三明治,连烤牛排熬马铃薯汤等复杂料理,她也都能够轻松上手。
晚餐时间,向采苹忙于熬煮锅里的炖牛肉,才刚从麦克医生诊所回来的聿凯突然探进头来问道:“小家伙,我明天带妳去MoMA逛逛?”
一听到MoMA这字眼,向采苹顿时忘了手边的事,她拎着大汤匙急匆匆往聿凯方向跑,一双眼写满惊喜。“你是说真的?不是在骗我吧?”
聿凯敲她脑门。“我有必要耍妳?怎么样,还没回答我去不去?”
“我要我要,”向采苹忙不迭点头。“我当然要去!”
翌日──
MoMA(纽约现代美术馆)位于纽约中城区西五十三街十一号。开门时间是早上十点半至下午五点半。2004年底在日本建筑师谷口吉生重新设计下,甫开幕的它,是一栋占地六十三万呎六层楼高的大型建筑。
一楼是大厅与雕塑庭园,二楼是当代艺术版画影像之类的展览,三楼是建筑素描等特别展,四楼与五楼是绘画与雕刻,至于最高的六楼,则是特别展览区。
聿凯曾经经过MoMA门口无数次,但若不是向采苹,他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想进MoMA瞧瞧。尤其当他跨进号称占地21400呎的中庭花园,他顿时一愣。
这美术馆也太大了一点吧!走完一圈要花多久时间?两个还是三个小时?真是有够浪费时间。不过最稀奇的一点是,在里头浪费时间的纽约人还真是不少!
踏进梦寐以求的艺术殿堂,向采苹就像被打了兴奋剂般亢奋,一进MoMA中庭,她就自顾自帮聿凯介绍起来,每一句话尾音都是亢奋地扬起。
“很漂亮对不对?我前一回来它还没改建,不过那时我已经觉得很漂亮了,没想到被日本建筑师这么大笔一挥,变成这么精彩的空间!”
瞧她那眉飞色舞的模样,聿凯心里顿时觉得不是滋味。不爽!一想到他这个纵横华尔街股市大亨的魅力,竟然会不及一间“小小”美术馆,聿凯肠子嫉妒得像快打结。闷死!
花了近十分钟才走上二楼的展览大厅,入眼便看见穿堂中央摆放了莫内的巨幅画作“睡莲”。向采苹一见就像蝴蝶看见花似的急急扑去,全然忘了身边还有其他人在。
这家伙──聿凯顿时瞇起了眼睛。
“好漂亮好漂亮!想不到这一次他们竟然把它摆在这个地方──天吶!能这么近距离看实在好让人感动!那笔触、那意境……”
尾随跟上的聿凯不管怎么看,就是看不出这幅图究竟是美在哪里。
一坨一坨蓝的绿的粉的色块团团分布在画布上,是看得出那一圈一圈似白似红的“东西”有那么一点“莲花”模样,只是他无法领略,看一幅技巧如此“拙劣”、连花也画不太像的画作,究竟有什么好兴奋的?
“妳喜欢它?”聿凯问道。
向采苹压根儿没听见他说话,只是一味沈浸在自己的感动中。
聿凯在一旁呆站了三分钟,眼见向采苹眼里完全无他,他一下恼了。
他可以为了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暂时放慢脚步,给她多一点适应时间,但这可不代表他突然换了脾性。骨子里霸道傲气的他,哪容得下向采苹只顾着看画,却连理都不理他!
既然这样,那他留在这里干么?反正她只在乎这些画!
聿凯眉心一皱,随即转身走人。
一恼起来聿凯突然忘了向采苹身无分文,他扭身穿越二楼穿堂,回到外头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