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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女的巴黎恋人 第3页

作者:有容

意识到自己的心意后,她很怕被看小,期待赶快长大,她不要亚萨斯把她当小孩,期待他发觉她长大了,是个女人了。

“亚萨斯,你记得之前的承诺吧?”

“嗯。你要什么?”这句话才出口,他的手机就响了。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接起,“……我知道,不会失礼的。粉色玫瑰?我知道了,我挑好了。”

结束通话后,他歉意的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我等一下有个重要的约会,晚上不陪你吃晚餐了。”

以往他都会陪她吃饭的!每次吃饭时间约莫是八点,她还告诉他,那是“快乐的八点钟”!而这一次距上一次一起吃饭隔了好一阵子,她期待这天期待了很久。

粉色玫瑰,还是他亲自挑的……感觉上,像是要送给什么年轻女孩。“……明天是我生日,我们可不可以提前庆生?”

“我和别人先约好了。”他其实该先去赴约的,可就是想先来看看盛丰味。

他们真的许久没见面了,方才下了直升机时,他还在想,不知道丫头长大了些了没,大概又会说一些人小表大的话,啊,对了,还有她生动的笑容……

越想就越思念,于是,他改变行程。

“可是我想今天过嘛!”她一向很听话,就让她任性一次,好不好?好不好!

“那你该提前说,而不是这样突然提出。”看了下表,真的没时间了。“明天再一起过,我把时间空出来了,听话。”

听话两字像根针一样的往她心上扎。听话?又是听话!她不要,总觉得这两个字又会害她失去什么。

盛丰味倔强的说:“你把时间空出来了,也没和我说啊,明天我也和别人有约了。”

他怔了下,“这样……那你好好去玩吧!”步伐往前迈去,朝着司机停车的位置走。

“这样没关系吗?”她很没用的又追出数步。

她……她根本没约人,生日这样的日子,不是和最喜欢的人过根本没有意义,对她来说,他一直是那个她唯一想一起过生日的人。

“当然没关系。好好去玩吧!正如你说的,你长大了,的确是该有自己的社交生活。”

她不是这个意思啦!又急又气的再追出了数步,拉住亚萨斯的袖子。“不要!我不要你去赴约,陪我好不好?”她想要他为了她取消掉今天的约会,她想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Vivi。”亚萨斯无奈的看着她这稚气的举动。

“你陪我嘛,我们好久没见面了。”

“你到底是怎么了?”

“那个约会那么重要?”她扁了扁嘴。

“很重要。”

“比……比我重要?”她知道这种事不能做比较,可是……可是……

亚萨斯沉下脸来,“Vivi……”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她很乖从不任性的。

“请回答我!”

“……比你重要。”

盛丰味的心像被人拿着锤子重击了一下,慢慢的,她松了手。

他模了模她的头,往前迈步。看着他不曾稍作停留的脚步,盛丰味站在原地不再追上去。

“亚萨斯是笨蛋!”她气极的用中文骂他。

亚萨斯当然听见她在骂他,而且拜她之赐,这是他唯一听得懂的一句中文。

这丫头!他摇了摇头上了车。

她目送他的车子离开。

她任性,也得要人家在乎才任性得起来呐……亚萨斯从来就不是自己可以任性的对象吧?可是她真的好希望,他是她可以撒娇、任性的那个人……

第二章

亚萨斯走进了这家在曼哈顿算有名的餐厅,虽然已经尽量赶时间,可因为车子在半路出了点问题,还是迟到了。他已先打过电话给对方,说自己会晚到个十分钟左右。

他要碰面的人是美国心脏权威—布尔森博士。她是父亲的救命恩人,一年前如果不是她为父亲执刀,那成功率仅百分之三十五的手术不会这么顺利。

他这回到美国考察,父亲一再叮咛他,一定要亲自答谢。

一进到餐厅,亚萨斯很快的找到个儿娇小,六十出头岁的布尔森。当他发现在座的不只有布尔森时怔了一下,还有个金发美人。

粉红色玫瑰?亚萨斯想起父亲一再交代的事……那老头,不会跟他玩什么把戏吧?

他走了过去。“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也刚到不久而已。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得意门生,兰.布莱德。布莱德,这位就是我提过的亚萨斯.戴乐。”

“你好。”亚萨斯伸出手握上布莱德的手,暂置桌上的玫瑰被她顺势拿过去。

“这是我最喜欢的粉红色玫瑰呢,是送我的吗?”

亚萨斯看了眼布尔森,见她有趣的扬扬眉,顿时明白了—这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宴,他又着了老头子的道了。

粉红色玫瑰?喜欢这花的果然是另有其人。

他一笑,没多说什么。他不太会应付这种状况,能做到的就是不对女方失礼。

布尔森约莫半个小时后就借故离开了,只剩兰和亚萨斯。

“戴乐先生看到我似乎有点讶异?”男方不说话,由她先开口也无妨。

他直言不讳。“我以为只有布尔森博士。”

“你觉得被人摆了一道吧?”

“我还好,但如果你也有同样的感觉,那对你是比较失礼。”他淡淡的开口,算是给她台阶下了。

“不是这样的,其实……搭博士的『顺风车』是我的提议。”她坦率热情的看着他。“今天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只是,之前你可能没注意到我。”

看他的表情,她有点泄气。他果然对她没印象,亏她还是校花呢!“去年您父亲动手术住院时,我们曾见过一次面。那时我跟着布尔森老师实习。”

亚萨斯的俊美是少见的,因为第一眼印象极好,她总是努力的想引起他注意。不过后来一方面亚萨斯很忙,手术顺利知道父亲无大碍后就少来医院,一方面是她在心脏科的实习课程也差不多结束了……她对他的好感也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他是真的没注意到。

亚萨斯曾被朋友说奇怪,因为比起想引起他注意的人,他却往往只注意自己想注意的。

比如说,他喜欢的女孩往往不是团体中最亮眼、最引人注目的美女,而是他想亲近、思的女子。

他果然没注意到他!兰似是猜想得到,但也很失望。“可能是之前太低调了,引不起你注意,所以今天我干脆高调一点,主动举手报名搭老师的顺风车。”方才布尔森说她是她的得意门生只是客气话,因为后来她选择了精神科,而非心脏科。

亚萨斯一笑。这女孩倒有趣,很坦率。可他也清楚,这样的女人当她朋友时是好事,若成为女友,反倒会很有压力,太主动、太敢勇于为自己争取的女人很恐怖!他现在只想早早结束这饭局。

他也不能花钱消灾的请吃饭,也就是你吃饭,多少算我的,可恕不奉陪。那样做的话他老爸一定打国际电话骂到他得再补请一次,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亚萨斯斯文有礼,说起话来绝不失礼,可凭着女人直觉,兰感到他对自己并不感兴趣,这更燃起了她的兴趣和好胜心,她主动找话题和他聊。“你的英文发音很棒,我听说你会法、英、日三国语言?”

“有兴趣的东西学得快。”

她将话题带到自己身上,“我最近在学中文,感觉很难呢!”

“中文?”

她敏锐的察觉到一提到中文亚萨斯有礼到近乎冷漠的表情像是柔了些,她继续说:“是啊,我第一句学会的中文是‘笨蛋’,我那个台湾来的同系同学骗我说笨蛋是赞美人家的意思,结果我到华人街吃饭,现学现卖的对一个卖牛肉面的老板说:‘You,笨蛋!’差点被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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