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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女的巴黎戀人 第3頁

作者︰有容

意識到自己的心意後,她很怕被看小,期待趕快長大,她不要亞薩斯把她當小孩,期待他發覺她長大了,是個女人了。

「亞薩斯,你記得之前的承諾吧?」

「嗯。你要什麼?」這句話才出口,他的手機就響了。

他看了眼來電顯示,接起,「……我知道,不會失禮的。粉色玫瑰?我知道了,我挑好了。」

結束通話後,他歉意的看了她一眼。「不好意思,我等一下有個重要的約會,晚上不陪你吃晚餐了。」

以往他都會陪她吃飯的!每次吃飯時間約莫是八點,她還告訴他,那是「快樂的八點鐘」!而這一次距上一次一起吃飯隔了好一陣子,她期待這天期待了很久。

粉色玫瑰,還是他親自挑的……感覺上,像是要送給什麼年輕女孩。「……明天是我生日,我們可不可以提前慶生?」

「我和別人先約好了。」他其實該先去赴約的,可就是想先來看看盛豐味。

他們真的許久沒見面了,方才下了直升機時,他還在想,不知道丫頭長大了些了沒,大概又會說一些人小表大的話,啊,對了,還有她生動的笑容……

越想就越思念,于是,他改變行程。

「可是我想今天過嘛!」她一向很听話,就讓她任性一次,好不好?好不好!

「那你該提前說,而不是這樣突然提出。」看了下表,真的沒時間了。「明天再一起過,我把時間空出來了,听話。」

听話兩字像根針一樣的往她心上扎。听話?又是听話!她不要,總覺得這兩個字又會害她失去什麼。

盛豐味倔強的說︰「你把時間空出來了,也沒和我說啊,明天我也和別人有約了。」

他怔了下,「這樣……那你好好去玩吧!」步伐往前邁去,朝著司機停車的位置走。

「這樣沒關系嗎?」她很沒用的又追出數步。

她……她根本沒約人,生日這樣的日子,不是和最喜歡的人過根本沒有意義,對她來說,他一直是那個她唯一想一起過生日的人。

「當然沒關系。好好去玩吧!正如你說的,你長大了,的確是該有自己的社交生活。」

她不是這個意思啦!又急又氣的再追出了數步,拉住亞薩斯的袖子。「不要!我不要你去赴約,陪我好不好?」她想要他為了她取消掉今天的約會,她想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Vivi。」亞薩斯無奈的看著她這稚氣的舉動。

「你陪我嘛,我們好久沒見面了。」

「你到底是怎麼了?」

「那個約會那麼重要?」她扁了扁嘴。

「很重要。」

「比……比我重要?」她知道這種事不能做比較,可是……可是……

亞薩斯沉下臉來,「Vivi……」這丫頭今天是怎麼了?她很乖從不任性的。

「請回答我!」

「……比你重要。」

盛豐味的心像被人拿著錘子重擊了一下,慢慢的,她松了手。

他模了模她的頭,往前邁步。看著他不曾稍作停留的腳步,盛豐味站在原地不再追上去。

「亞薩斯是笨蛋!」她氣極的用中文罵他。

亞薩斯當然听見她在罵他,而且拜她之賜,這是他唯一听得懂的一句中文。

這丫頭!他搖了搖頭上了車。

她目送他的車子離開。

她任性,也得要人家在乎才任性得起來吶……亞薩斯從來就不是自己可以任性的對象吧?可是她真的好希望,他是她可以撒嬌、任性的那個人……

第二章

亞薩斯走進了這家在曼哈頓算有名的餐廳,雖然已經盡量趕時間,可因為車子在半路出了點問題,還是遲到了。他已先打過電話給對方,說自己會晚到個十分鐘左右。

他要踫面的人是美國心髒權威—布爾森博士。她是父親的救命恩人,一年前如果不是她為父親執刀,那成功率僅百分之三十五的手術不會這麼順利。

他這回到美國考察,父親一再叮嚀他,一定要親自答謝。

一進到餐廳,亞薩斯很快的找到個兒嬌小,六十出頭歲的布爾森。當他發現在座的不只有布爾森時怔了一下,還有個金發美人。

粉紅色玫瑰?亞薩斯想起父親一再交代的事……那老頭,不會跟他玩什麼把戲吧?

他走了過去。「不好意思,我遲到了。」

「沒關系沒關系,我們也剛到不久而已。我介紹一下,這是我的得意門生,蘭.布萊德。布萊德,這位就是我提過的亞薩斯.戴樂。」

「你好。」亞薩斯伸出手握上布萊德的手,暫置桌上的玫瑰被她順勢拿過去。

「這是我最喜歡的粉紅色玫瑰呢,是送我的嗎?」

亞薩斯看了眼布爾森,見她有趣的揚揚眉,頓時明白了—這是一場變相的相親宴,他又著了老頭子的道了。

粉紅色玫瑰?喜歡這花的果然是另有其人。

他一笑,沒多說什麼。他不太會應付這種狀況,能做到的就是不對女方失禮。

布爾森約莫半個小時後就借故離開了,只剩蘭和亞薩斯。

「戴樂先生看到我似乎有點訝異?」男方不說話,由她先開口也無妨。

他直言不諱。「我以為只有布爾森博士。」

「你覺得被人擺了一道吧?」

「我還好,但如果你也有同樣的感覺,那對你是比較失禮。」他淡淡的開口,算是給她台階下了。

「不是這樣的,其實……搭博士的『順風車』是我的提議。」她坦率熱情的看著他。「今天並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面,只是,之前你可能沒注意到我。」

看他的表情,她有點泄氣。他果然對她沒印象,虧她還是校花呢!「去年您父親動手術住院時,我們曾見過一次面。那時我跟著布爾森老師實習。」

亞薩斯的俊美是少見的,因為第一眼印象極好,她總是努力的想引起他注意。不過後來一方面亞薩斯很忙,手術順利知道父親無大礙後就少來醫院,一方面是她在心髒科的實習課程也差不多結束了……她對他的好感也只能這樣不了了之。

「……」他是真的沒注意到。

亞薩斯曾被朋友說奇怪,因為比起想引起他注意的人,他卻往往只注意自己想注意的。

比如說,他喜歡的女孩往往不是團體中最亮眼、最引人注目的美女,而是他想親近、思的女子。

他果然沒注意到他!蘭似是猜想得到,但也很失望。「可能是之前太低調了,引不起你注意,所以今天我干脆高調一點,主動舉手報名搭老師的順風車。」方才布爾森說她是她的得意門生只是客氣話,因為後來她選擇了精神科,而非心髒科。

亞薩斯一笑。這女孩倒有趣,很坦率。可他也清楚,這樣的女人當她朋友時是好事,若成為女友,反倒會很有壓力,太主動、太敢勇于為自己爭取的女人很恐怖!他現在只想早早結束這飯局。

他也不能花錢消災的請吃飯,也就是你吃飯,多少算我的,可恕不奉陪。那樣做的話他老爸一定打國際電話罵到他得再補請一次,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亞薩斯斯文有禮,說起話來絕不失禮,可憑著女人直覺,蘭感到他對自己並不感興趣,這更燃起了她的興趣和好勝心,她主動找話題和他聊。「你的英文發音很棒,我听說你會法、英、日三國語言?」

「有興趣的東西學得快。」

她將話題帶到自己身上,「我最近在學中文,感覺很難呢!」

「中文?」

她敏銳的察覺到一提到中文亞薩斯有禮到近乎冷漠的表情像是柔了些,她繼續說︰「是啊,我第一句學會的中文是‘笨蛋’,我那個台灣來的同系同學騙我說笨蛋是贊美人家的意思,結果我到華人街吃飯,現學現賣的對一個賣牛肉面的老板說︰‘You,笨蛋!’差點被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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