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抚着胸口。叶、叶逢春,他怎么会在那里?还大剌剌、如入无人之境的躺在她床上!抿了抿唇,她有些气恼的模了模身上的衣服。
除了贴身内衣裤外,身上的这身浴袍是该遮的都有遮到,只要不太计较效果。
唉!总不能一直杵在浴室不出去吧?而隔着一扇门对话,既没礼貌也很奇怪,还有啊,方才虽然只是一瞥,可她清楚的看到叶逢春正万分理所当然的躺在她的床上。
真的有些超过喔!
再确定一次男人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会有任何遐想后,她这才慢慢的拉开浴室门。
躺在床上的叶逢春已经坐到床缘,正用一种有趣的眼神打量她。
这男人……他一定得要这样时时刻刻卖弄他的风骚吗?再度被他逮着……呃,不!重逢!是重逢!
两人相处的时日实在不是双手双脚够数的,可她……不知是因为晚熟,还是天生“闭俗”,面对他亲昵的眼神,还是会心跳加速。
“你不是出去了吗?”这饭店是他的,她可能有一段时间得寄人篱下,凡事不能太嚣张。
即使她很想直截了当的问:你到我房间来干什么?
人呢,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人微言轻时,就不能做出“乞丐赶庙公”的事。
方才在泡澡的时候她想了很久,今天出席订婚宴她算是树敌不少,她的花艺公司和住所只怕真会成为叶家人的“观光胜地”。
叶家没什么黑道背景,想必还不至于找人去威胁搞破坏,可三不五时可能常常会有人造访她,组个什么“劝导团”之类的,主旨在开示她,她和叶逢春有多么不搭,是天地之别!要她这只癞虾蟆不要妄想叶逢春那只天鹅。
说真的,要不是她“家累”太多,又天生爱好和平,她还真想试试看,到底是“劝导团”厉害,还是她这只“癞虾蟆”神勇!
唉……原来当个爱好和平的人这么难啊!她小时候立定的志向是不是太难达到了?
言归正传,她有家归不得后,又不能去找大姊寇长命,她身体已经够差了,不想她再为自己担心。
二姊现在常常不在国内,三姊寇水仙最近听说在人情压力下,接了个“改造野猪”任务,原本已经很瘦了的她,看起来有够像纸片人,暂且别去烦她会比较好。
至于后头的几位在国外的在国外、还在念书的还在念书,而唯一在工作,且有自己住所的寇荷苞……甭提了,那位小姐超级抠门,租的房子一定是那种既便宜且仅容一人,要住她那里大概她也只能提供浴白。
想来想去,她唯一能麻烦,且麻烦得一点也不会愧疚的,大概只有叶逢春了。
他让她成为箭靶她很困扰的,小小补偿供吃住实在没什么不好意思,可凡事要低调些才好。
好,认定她这段时日只能看他脸色过活,在他面前她就得有客人的样子。
寇玫瑰的话让他笑了。“这饭店是只准走出去,不能再回来吗?”
“话不是这么说,而是……”就算回来也不该是这儿吧?
“有说直说。”
“这是我的房间,你是不是回错房了?”
叶逢春扬眉。“饭店已经没有其他的房间了。这间房不是平常会出租出去的房间,而是我回台湾时落脚的地方。”他平常很少回来,因此并没有特意置产。
“原来如此。”她还以为这是VIP房呢!敝不得这房间以饭店供住宿的客房来说还真是大得有点离谱。
原来这是叶逢春的“家”!
是不是家不重要,问题是……他的家虽然不算小,至少有二十坪以上,除了厨房外好像什么都有,可是……那么大的空间却只有一张床,那代表什么?若是她要住下来,她就得和他同床共枕?
“之前……之前我送花去的地方不是有一栋好大好大的和式屋?”她想叶逢春能出现在那里,想必是他亲朋好友的房子吧?“我可以住那里。”
“那里现在应该也成为我爷爷派人注意的地方了吧。”
那也不行喽?又想了一下……
“那个……那个知秋那里不知道行不行?我想,女生和女生住在一块会比较方便。”见他没有反对,寇玫瑰继续说:“而且叶先生也有喜欢的女人了,这种会让人有暧昧联想的事还是避嫌比较好。”她假装很好心的提醒,“你知道的,有些事跳长江、跳黄河都洗不清。”
叶逢春似笑非笑。“我完全同意。”
她松了口气。
开什么玩笑!和这种很懂得卖弄风骚、不着痕迹放电、摧毁人家意志力于无形的男人同处一室,她怕呀……怕她不知道哪天会受不了诱惑,重复十七岁那年的错事。
嗯,不二过,她要当颜回的信徒。
“那……时候也不早了,我打电话给知秋,告诉她我今晚去找她。”
“妳确定?”
“什么意思?”
“目前她是住在家里。”见她脸色微变,他说:“我想我祖父会非常欢迎妳,这样他也省得践踏妳、侮辱妳还得舟车劳顿的找上妳。”
寇玫瑰瞪他……再瞪。这样玩她很好玩吗?
他饶富兴味的看着她。“玫瑰。”
声音突然变得温柔,有诈!“干么?”
叶逢春走向她,一把抽掉她包在头上的毛巾,将未干的长发散了下来,取来吹风机帮她吹干。
他的动作轻柔而小心,修长的手指在她发间拨弄,连带也轻挑了她的芳心。
明知道这个男人危险,也知道沾上了他,她平静的日子只怕告罄,可……她贪着一些些刺激、一点点爱恋,和他不经意的温柔而无法果决的放手。
一向只有要或不要两种答案的她,摇摆了。
她肯定自己无法放手,可也无法去要这个男人。前者理由容易理解,后者呢?原因太复杂了。
叶逢春另有所爱,因为了解他,她清楚自己没有介入的余地。
因为无法下定决心,所以她对他的态度也变得若即若离。一方面怕自己和他走得太近,她会情不自禁的深陷,因此她想逃得远远的;一方面又渴望他的在乎,她想感觉到她对他而言是与众不同的。
叶逢春啊叶逢春!丙真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最大的难题!
吹风机尖锐的声音停了下来,他拿起梳子替她顺发。
彼此之间没有人多说一句话,这样的氛围久而久之太奇怪。寇玫瑰透过镜子偷瞄了一眼叶逢春,却见他掬起一束发,眼眸低垂,慢慢慢慢的将发凑近口鼻间。
她的心狂跳,脸也红了,因为他……他……
他正无限宠溺的吻上她的发!
这种亲昵……这种在背地里的怜惜,比什么行径大胆的亲吻还叫人无法抗拒。就像是有人当着妳的面大夸妳是美人,和他在妳看不到的地方说妳是美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也许只是客气,后者却是绝对真心。
寇玫瑰有点恼。他宠她,那他那个女友算什么?她接过了他手上的梳子,声音有些哑。“我、我自己来。”
用左手接过梳子,这才看到手腕间一直解不下来的天骄。
“这手环我解不下来,戏演完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好放在我这里。”几亿的东西,要是遇到识货的歹徒她就倒楣了。
“这手环虽是古董,可却是很精密的玩意儿。要戴上去容易,解手环却需要钥匙,而且三个环各有把不同的钥匙。”
她闻言傻眼,手上的梳发动作暂停。咳!嗯……好吧!既然是数亿的东西,也的确需要几把钥匙当保全。“钥匙呢?”
叶逢春不急着拿出钥匙,说道:“玫瑰,咱们之间的帐也该清一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