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了吗?男人追求女人,和女人约会,付帐,天经地义。
他想和孟廷约会。他想追求她。
少安呆住了。
慢来,慢来,他告诉自己。
她相信他是个杂工,所以她想他没有经济能力去高消费场所。所以,不表示她不喜欢高级餐厅。
去了,她有必要花钱请她旅途中认识的这个无名小子吗?明知他出不起嘛。
没必要。
金少安,你是怎么回事?像个女人似的犯疑心病。
孟廷之所以吸引他,正因她的爽直、开朗和纯真。但她是个在商场中交际惯了的女生意人,他认识她不深,还没有机会见识她精明的另一面吧?说不定她比那些算计他会继承多少财产的女人,还要厉害三分呢。
少安不禁感到十分沮丧。一方面是因为假期只剩一天就要结束了。
他和孟廷,将来回到台北是否还要再见呢?他要不要在最后一天向她吐露他的真实身份?
后天她就要飞回台北,回去做她的平凡女记者了。孟廷无限唏嘘。
然后她明白她舍不得的,竟然不是假期即将结束,而是少安。
回台北以后,他们就各奔前程,互不相关了。
但是,她发觉她还想再见到他。他愿不愿意再见她呢?
也许她应该在回去之前,对他说实话。
朋友相交,贵在真诚。不是吗?
“孟廷,我想……”
“少安,我想……”
两人相视而笑。
“你想什么?”
“我……你先说你在想什么。”
“我……”
说不出来。怎么说呢?
明天。还有明天。明天再说吧。
“唔,我在想,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假期已到要结束的时候了。”
她惋惜的语气,给了少安无比鼓舞。
“嗯,我也在想同一件事。我想,孟廷,明天是最后一天,我们好好吃顿饭好不好?”
她笑。“好啊,说到吃,我最有兴趣了。这次我要吃六个热狗夹面包,加很多很多的芥末和辣酱。台北吃不到这么够味的热狗堡。”
他被她口水要淌下来的表情逗的莞尔。
“不,明天不吃热狗堡。明天我请你吃饭,地点我决定,你盛装赴约即可。”
“要盛装啊?”
“对,别再穿牛仔裤,要盛装打扮亮相。”
“咦,嫌弃起我来了?我穿牛仔裤是为了你吔。”
语毕,她忽觉失言。
“对不起,少安,我的意思……我没有……我不是……”
少安感动莫名。
“那么明晚为我换点别的吧。”他温柔地说:“穿上你最漂亮的衣裳。七点整,我去接你。”
“不不不,你千万不要来接我。”孟廷急忙反对。
他皱皱眉。“明天是最后一晚了,你不能有个私人的约会吗?”
他如此一说,倒给了她灵感。说又一个谎的灵感。
“正因为明天是我在这的最后一晚,他们要为我开一个送行派对,我不能不在场。”
他失望了。“这么说,你不能和我共进晚餐?”
“不是的,我很乐意,但我必须从派对中溜出来,所以不要你来接。万一他们知道我溜去赴私人约,对他们的一番盛情和热情不好交代。”
“原来如此。”
少安释怀,遂和她约在“丽池”饭店门口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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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廷穿上了她还没穿过的一件小礼服。
黑色丝料衬得她的皮肤白皙如雪,细肩带露出诱人的香肩,小腰身,下半身的蓬纱裙边镶了精致的银色花边,秾纤合度,十分高雅。
她淡淡擦了粉色口红,怕自己显得太艳,只带上一副简单的珍珠耳环。
不晓得少安要带她去哪里吃饭?她这一身像要参加盛会似的,会不会太唐突?
但他叫她盛装,而且她是从一个盛大的派对溜出来,去赴他的约,不是吗?
少安见了从计程车下来的孟廷,目瞪口呆,看傻了眼。
“我要你盛装,不是要你如此令人惊艳呀。”他挽她进饭店,耳语。
孟廷顿时不安起来。
“啊,不合适吗?我马上回去换。”
他微笑。“不,太合适了,没得过火,我怕我会因嫉妒,打瞎所有盯着你的男人的眼睛。”
“嫉妒?你嫉妒别的男人看我?哈哈哈。”
孟廷忽然迟钝的发现她置身在“丽池”饭店中的大厅,少安正挽着她走向电梯。
这都要怪他。
他穿了黑色礼服式西装,缎面南瓜领,黑缎领结,帅得教人屏息。
还说她令人惊艳呢。她才真的嫉妒那些死盯着他,几乎要流口水的女人。
孟庭轻轻抽了一口气。
“少安,我们在‘丽池’饭店。”她小小声地提醒他,仿佛他不知道。
“不错,这里是‘丽池’。”
“我们在这儿干嘛?”
“我们去顶楼餐厅。我订了个靠窗的座位,可以边吃边俯览巴黎夜景。”
“哦,我相信那很美。但是,少安,这是‘丽池’吔,你要在这请我吃饭?”
“不是在这电梯里,是顶楼的餐厅。”
她急得要命,他却嬉笑自若。
“你疯了?这要花多少钱你知不知道?”
“我这没看到账单怎么知道?”
电梯门开了,领班过来,和少安很熟似的,直接引领他们到占据整片窗的一个大角落的桌旁。
少安为她拉开椅子。她不肯坐下。
“少安……”
“哇,大家都在看我俩。”
是真的,他们这对东方男女,无疑是在场最出色的一对。男有才,女有貌。
孟廷所不知情的,是她今晚的伴,不但人俊、有才,也有财。
既来之则安之。她拿出她临危时的不变原则。大不了,等一下她抢付帐就是了。
拿定主意,她泰然了,不再局促不安。
点过并送来餐前饮料后,领班递上菜单。
少安不等孟廷打开菜单,伸手拿走她那一份。
“你看不懂法文,我帮你点。”
孟廷无法反对。好吧,随他去点,请他,总好过被拆白党诈骗千百倍。
他用流利的法文点菜时,孟廷注视着他。卜:
不光是格外潇洒,少安今晚看起来很不相同。好像他是天生属於这种气氛、这种场所的。
他的举手投足、言谈风范,流露、显现著与生俱来的优雅、气派。
他向领班说话不亢不微的语气,透著令听者很自然便会遵从的威势,仿佛他极习惯发号施令。
他有高高在上的气势,但并不以威慑人。
他给领班的笑容是温和中夹有隐隐的权威,点完菜,看向她,笑容变得如许温柔。
简直要把人融化掉。
孟廷好不迷惑。
忽然间,两个人都成了哑巴。
都有一肚子的话——实话,想说,却都不知从何说起。
要是她觉得受骗,一气之下,站起来就走掉,怎么辨?
她跑起来那么快,追都来不及。
他至今还不知她住哪家饭店。
万一他气她说谎之余,又因她自抬身价的愚蠢行为,误以为她爱慕虚荣,对她失望透顶,再也不理她了,怎么办?
她是作茧自缚,然而她已悔悟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唔,浪子这两个字用在她身上,大概不太适合。
“孟廷,”少安轻咳两声,先开口,“我……我想告诉你……”
侍者送来开胃菜。
这一打断,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气洩了一半。又要从头开始。
“你想说什么?”孟廷问。
“我……”他吞咽一下,“没什么。我想说,你今晚好美。”
烛光柔和地闪耀,小提琴协奏曲轻轻飘扬。
气氛太美了,破坏了,多可惜。
算了,也许晚饭后再说。
孟廷两颊嫣红。“谢谢你。你也相当秀色可餐。”
他微怔,笑出来。“秀色指的该是女人才对吧?”
“你没看见电梯里那个女的,恨不得把你吃下去的表情吗?”
“嘿,她起码有五十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