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果真有天生一对
那一定是我和你
因为只有我俩能够彼此契合。
--天衣无缝
“你誽什么?你再说一遍!”
安曼想,她此刻若看得见她自己的眼睛,它们准是瞪得大如她前门上的铜环。
“我是你的女儿,我要来和你一起住。”
站在门外的少女一派理直气壮,理所当然。
安曼啼笑皆非。“我没有女儿。”
“你现在有一个了。”
这女孩好不讲理。
“小丫头,我是单身丫。”
“啧,时下单亲父母俯抬皆是。”
口才倒不锗。
“这一个,”安曼指指自己,“就不是,也永远不会笨到去做单亲母亲。”
女孩鼓着腮帮子,挪一挪她肩上的帆布袋,它挂在她瘦而单薄的身上,看起来颇沉重。
“再说,你看我有那么老吗?”
女孩嘻嘻笑。“你驻颜有术嘛。”
安曼笑也不是,恼也不是。
“过奖了,但是别说我没生过小孩,我的年纪也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女儿。”
“你几岁?”
这件事加上这个问题,可笑加好笑。安曼于是笑了起来。
“我“才”二十九岁。”
“我只有十四,而你在我这个年纪怀孕生下我,刚刚好。”
“小表,你的算数肯定不及格。还有,相信我,小丫头,我要是怀过孕,生过孩子,我绝不会忘记。”
“记得不表示会承认。”
安曼为之语塞和气结。
“你真的只有十四岁?”
女孩虽然瘦,身材却相当成熟,该成岭的成岭,该成峰的成峰,而年轻自有一种年轻的亮丽,她很漂亮,一双眼睛尤其慧黠聪颖可见。
“唉,我有必要谎报我的年龄吗?”
“也没必要胡乱认生母吧?”
“你当初生下我时,年纪还轻,你不知所措,太害怕,因此把刚出生、还在襁褓中的我丢给我可怜的爸爸,你逃走了。”
苞真的一样!
“哦,真的?你说说看,你那可怜的爸爸是谁?叫什么名字?”
“喷,你看,你连他的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又怎会记得我这没妈的孤女?”
好刁钻的小表!
“你既有个爸爸,算什么孤女?我看你根本说不出来他是谁,因为压根儿没有这个人。”
“哗,你以为我像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那你是什么?石头娘娘?”
“别扯上我,我和你没关系。报上你可怜的爸爸的大名来。”
“不告诉你。”
安曼早料到她会如此回答。“我就知道。”
但她还没完呢。
“不告诉你是有原因的。你抛弃了我多少年,老爸就含辛茹苦了多少年,现在该你尽尽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了,你不能再把我丢回去给他。”
她越说越像有那回事了。安曼真的是张口结舌,哭笑不得。
只听她又接下去说:“况且,你当年无情的背弃他而去,令他痛不欲生,他恨你入骨,你知道他的名字,你也没法去找他,他不会见你,也不要见你。”
安曼翻翻眼珠。“你若不是想像力超级丰富,就是个说谎专家。小小年纪不学好,怎么得了?老老实实告诉我,你用这一招行走江湖骗吃混住有多久了?”
女孩张瞪起乌黑圆溜的眼睛。“太侮辱人了!你侮辱的不是我,你知不知道?你的卵子和老爸的精子相遇而孕育了我,我是小混混、骗子,你们俩成了什么了?”
嘿,不仅刁钻,且尖嘴利舌呢。
“听你说话,你是受过教育的……”
“那当然,我年纪虽小,可是饱读诗书的,老爸家教十分严格。”
她一把蓬松长发用彩带扎在头顶,染得又是黄又是红的鬈发倒垂下来,好似顶着一蓬彩色大麻花卷,身穿红色贴身T恤,一件紧紧包着她浑圆臀部的水洗牛仔短裤,脚上的袜子好几层,五颜六彩,运动鞋一只蓝,一只白,鞋带,边红黄,一边橙黄,双手十指只只涂着不同色的指甲油,巫婆的魔爪都比她的简单好荷些。
“唔,”打量完,安曼点点头,“你这副穿着打扮,是很符合令尊的严格家教。”
听了她的讽刺,女孩脸孔涨红。嗯,还不算太无可救药,至少晓得难为情。
“为了找你,我日夜奔走、跋涉千山万水,没得好吃好睡,脏衣服月兑了又穿,穿了又月兑,不得已才把最后仅剩比较干净的衣服拼凑着穿。”她辩道。
被了,安曼决定。帮助一个迷途、无家可归,或离家出走的孩子是一回事,被一个小滑头骗是另一回事。
“看来你只好继续你的万里寻母,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她和她在这胡言乱语半天,已经够荒谬了。
女孩机灵的在她关上门之前,一脚跨进门槛。
“哎呀,你夹断我的脚啦!”
安曼扶着门,动也没动,静静看着她。
“小表,我还没关门呢。”
她毫无羞惭地回瞪她。“你当真不认我?”
太过分了,居然用起威胁的口吻来。
“听着,你最好乖乖回你父母身边去,做个好女孩,以你的聪明智慧,又长得漂漂亮亮,千万不要反被聪明误。女孩子家一个人在外面乱闯,万一发生事情,一失足成千古恨。
你既饱读诗书,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你用不着教训我。虎毒尚且不食子,你见了亲生女儿,认都不肯认,还训人?”
安曼板起了脸,不再和颜悦色。
“我看你不像坏孩子,好意忠告,你爱听不听。你要嘛自动离开,否则我报警了。”
女孩默默看她半晌,把脚收了回去。安曼关上门,加上拴炼,不再理她。
回到起居室,安曼拿起被打断前看了一半的剧本,但是她无法再专心一意。
这么巧,在目前正在拍录的这出戏,“她是我妈妈”中,安曼饰演一个不肯认亲生母亲的角色。和门外女孩的自编自导自演,正好相反,相映成趣。
小表不知走了没有?
哎,管她呢。小丫头八成是赌气离家出走,一个娇生惯养、任性的青春期少女,满脑子古怪幻想。
为什么找上她?
简单。安曼拥有不少青少年影迷。一年前她在一出戏里扮演一个律师,专门协助没有家或得不到家庭温暖的青少年们,俨然是青少年心目中的罗宾汉,那些热情的孩子常写信、寄礼物给她,奉她为偶像,同她倾吐心事。每一封影迷的信,安曼都设法抽空亲自回覆,从不假手经纪人或其他人,这里面不乏要认地做义姊的。
但把她认做生母,且一口咬定,这还是头一遭。
而且找到她的私宅来了。神通广大!一般影迷的信都是寄到电视公司,再转到她手上。
安曼发现她又开了前门。小丫头没走,坐在门廊前的阶梯上。她一点也不意外她还在。
“小表,你怎么还没走?”她说,口气温和。
女孩背对着她,没作声。
安曼走过去。
“你是不是住得很远?身上没钱了吗?我借你好了。”
依然不吭声。
“或者你告诉我你家的电话号码,我打给你家人,请他们来接你,保证回去后不处罚你,如何?”
没有反应。
“咦?刚刚还口若悬河,能言善道,一下子变成哑巴啦?”
还是没反应。
“我们做朋友好不好?做姊妹也可以。我认你做妹妹好了。”
女孩肩膀一耸一耸的,鼻子吸着气。
安曼到她前面蹲下来。
“哎呀,泪流满面的,你哭什么呀?”
真要命!
女孩抬起头,泪眼汪汪看着安曼手上的冰茶。
“跟你说了半天话,口渴舌干的,你却只顾自己,好自私。”
安曼好气又好笑。
“为了口渴哭成这样?真有出息。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