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吐吐舌头,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冬瓜从外面走进教室,她立刻迎上去,雀鸟似的叽喳个不停。
门口有人在喊“洪玫瑰外找”,她惊风似地丢下冬瓜,到门外。我看了冬瓜一眼,不知怎地,心情竟铅似的沉重。我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面对她!
有些时候,当你心里有事,不欲人知时,对方的关心反而成为一种负担。我为自己知道冬瓜和怀礼的事感到不安。人与人之间,并不是所有的秘密都能分享的,知道太多,有时候对彼此来说,都是一种难堪。
我抬头看看天花板,想了想,才问冬瓜:
“还好吧?”
冬瓜点头,停了半晌,才说:
“其实也没什么。当初我和他交往时,就有了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她苍白地笑了笑:
“这样也好,认清了许多事,以后就少受一些伤害。”
“很抱歉,冬瓜,怀礼大花心了——”我停住口,不知怎么说下去。
“错的又不是你,”冬瓜摇摇头,渗透什么似地说:
“何况我也没有什么损失。也许,我还应该感谢他,使我认清了许多现实。”
“你能这样想就好——你和饶斌,依旧吗?”
冬瓜又摇头:“不过我想,如果我愿意,我们还是可以和从前一样。可是谁知道,将来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数!”
的确!谁晓得将来又会出现什么样的变!
冬瓜一直是个很理智的人,不会被爱情冲昏头。怀礼的事,令她难过的,并不是感情上的挫败,而是现实上的挫折。怀礼不认真的态度,教她认识了现实世界里那些个虚伪和丑陋。虽说爱情这回事,如果没有承诺,究竟不能说是谁负谁,怀礼游戏人间的不在乎,衬以显赫的家世背景,终究矮化伤害了冬瓜的自尊——原来,“立场”在爱情当中,在物质欲化的社会型体中,占着这么重要的地位!这样说来,人类凭什么高歌爱情的不朽?原来人类自许千古的婚姻忠诚制度,骨子里,终究不比动物性本能的交配高明多少!
本来最善于诱惑雌性的雄性动物,莫属人类。靠着别于其它雄性动物的卖弄花俏,人类发明了誓言这名词。可是,男与女的战争,交替几千年,誓言这东西,终归究竟到底是一句叫座的名词罢了,代表不了一颗永恒不渝的心。
我想昏了神,直到玫瑰一阵风似地跑进来,我才看见讲台上的劳勃瑞福。
尽避名份已定,劳勃瑞福仍以他独特的魅力虏获众少女的心。那些为他流泪哭泣过的人,在眼泪风干以后,仍然本着忠实的本色,守候着心中最耀眼的偶像。
我把课本摆平,低垂着眼,纸本上的黑字,逐渐放张成黑洞,而记忆随着黑洞在回旋……好像又听到芭芭拉史翠珊如泣如诉的《往日情怀》……冬至天寒的街头……昏黄的暮色……火腿蛋炒饭……
“叭”一声,不知谁丢过来一团纸条。我抬头一看,玫瑰正对我挤眉弄眼。
纸条上写着:发什么呆?小心点,劳勃瑞福一直盯着你瞧!
钟声一响,同学立刻哄乱成一团。因为是最后一节,辅导课又因故取消,浮动的心可想而知。一下子就这边叫,那边笑,洒水打扫的,整间教室乱成菜市场。
劳勃瑞福走到我身边,人群乱哄哄的,也没有人注意我们。
“一起走好吗?我知道你们今天辅导课取消。”
我稍迟疑一下便点头答应。
“好,等我把打扫工作做完。”
他抬眼朝窗外随意一望,伸出手,又想起什么似的垂放下来。
“我在科学馆等你。”说着笑了笑,晴朗的阳光之中竟浮显出一丝黯淡。
我走出教室,一直看着他走到走廊的尽头,然后转过方向。约有三五秒钟的时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呆到那儿,冷不防被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一跳。
“怎么了?站在这里发呆?”
用不着回头,我就知道来人是裴健雄。他走到我面前,神情有点懊恼。“我知道你今天不上辅导课。可以等我吗?等我上完辅导课,一起吃晚饭,我再送你回家。”
周遭的同学纷纷对我们投来狐疑的眼光,我下意识地把他拉到角落。
“对不起!不能等你。我和我妈咪约好了。”
“哦!”裴健雄的语调神情溢满了失望的颓丧。
“明天好不好?”我不忍看他失望的样子,再说,我依恋他更深。“明天周末了,你请我吃午饭还有晚餐。”
“贪吃鬼!他笑了:
“吃成小胖猪看谁还敢要。”
“反正是赖定你了,不怕。”这算是我最露骨的《宣言》了,他仍然一脸得不到承诺的不放心。
开始有人对我们喋喋私语了,我假装不经意,对他说:
“你赶快去上课吧!我也得走了。”
裴健雄才走,玫瑰就蹦出来。
“啊炳!被我逮个正着。快从实招来。”
“招什么?”
“还装!罢刚裴裴跟你说了半天的话,到底在说什么?”
我眨一眨眼,认真地说:
“他想请我吃饭、看电影。你相信吗?”
“真的?”玫瑰眼睛睁得圆突突的。
“煮的!”我把扫把往她手上一塞,就走进教室,将她丢在走廊上发呆。
跋到科学馆的时候,劳勃瑞福已经等在那里。他走到我身旁,两人并肩走出校门。
“肚子饿吗?先去吃饭好不好?”
我点头。
还是那家有着火腿蛋炒饭,音乐听来似流水淙淙清响的餐厅。劳勃瑞福似乎很偏爱这家餐厅,我特别看了店门的招牌,才发现店名竟然叫“相遇”。真是讽刺!
“还是火腿蛋炒饭吗?”服务生送来菜单,劳勃瑞福没搭理!只是专心问我。我闻声愣了一下,才缓缓点头。
他转向服务生,抱歉地笑了笑:
“两份火腿蛋炒饭。谢谢。”
我还是不明白,这家餐厅,这样的装磺,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格调,竟然也卖火腿蛋炒饭!我不是说火腿蛋炒饭不好,而是整个搭调很奇怪。这样的气氛,令人联想到的是明亮的刀叉,高脚的酒杯,摇曳的烛光,是情人在角落旁隅隅的私语;是恋人娇羞柔媚的轻笑。怎么想,也和火腿蛋炒饭搭不上调。
可是,在“相遇”里,就这样让它们相遇了。虽然有点突兀,座落的男女依然吃得愉快。
“还好吧?”面对他,旧日熟悉的感觉又重回心田。
劳勃瑞福露出一丝落寞的笑。“我还以为你不会再理我了。”
“怎么会,你明知道我对你的感觉。”我喜欢劳勃瑞福,这一点我直很坦白,并不因和裴健雄的爱恋有所改变。可是,此刻我的笑容看来,虚弱得没有一点说服力。
“那你为什么躲着我?”
“我没有——”
“有,你有。你甚至不敢看着我。”
“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我避开他的眼光,视线落在玻璃杯上。
“是没有用了。”他露出一丝苦笑。
“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的。”我突然月兑口而出。
“我知道。”他顿了一下,接着说:
“如果没有她,如果我没有那段过去,你会跟着我吧?”
我只是看着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火腿蛋炒饭适时上桌,我吞了一口饭,又喝了一口水,才开口:
“听说你快结婚了?”
“别听那些人瞎说。”他挥挥手,像要挥掉什么,“我跟她是老朋友了,过去的恩情总是还在的。”突然他抬头,认真的凝视着我,“如果我和她没什么,你会——回到我身边吗?”
火腿蛋炒饭刚上桌时不断上冒的热气,此时已如游丝般的危弱,只剩一点微湿。盘中五色杂陈,灿烂缤纷,看眼里,不知怎地,色彩端的是那样模糊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