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倾城之祸
悬崖——
他目光如梦,纵使身在半空,仍不减他天生绝美的风采,目光如梦,令他看起来也如梦似幻。
“要幸福。”他看着哥哥和她,轻轻地道。
她拼命摇头:“不要——”
她还未说完,他闭上眼睛,突然又睁开:“要幸福!”他看着她,清清楚楚地道。
“不要!”她尖叫一声,“不要不要,苍天,你不能太残忍——”
他一把挥开了牵系住自己生命的手——这也许是他今生使出的最大的力气,像是一挥手斩断红尘的牵挂,又似一挥手抛去万丈的尘烟,他一挥手,挣开了他与这个世界惟一的也是最后的触点!
指——掌——相错——
手指顺着手指滑落——
白手背——而手指——而指尖——
指尖相触——
终于——触点分开了。
而他一脸微笑,笑得如此温馨而满足,让他整个人都发着光。
衣袂激扬。
那一瞬仿佛整个世界惊恐得没有了声息,又仿佛已掠过了千万年。
在他们睁大的眼中,他缓缓沉了下去,坠成消失在风中的白点,连声音也未留下。
没有痕迹——空中没有痕迹,任谁也看不出它刚刚吞噬了一条生命,任谁也不能证明,曾有这样一个人,他曾这样真实地存在过,生活过,爱过——
一颗眼泪,随着他跌下了万丈悬崖,一般地没有痕迹,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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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很大。
吹起他们的衣袂,但触不到他们的心。
在那一霎,谁都觉得胸口空空荡荡,仿佛心也随着他跌下了山崖,碎成了没有知觉的千万片。
她用寂静如死的声音慢慢地道:“要幸福?”她像在说着一个奇怪的笑话,眼里尽是些奇怪的神色,又慢慢地道,“我们应该上去了,这里很冷。”
“这里很冷,”她无意识地一遍又一遍地道,“这里很冷,很冷,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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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因为再痛也痛不过他挥手那一霎的痛——在那一霎,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爱着她的!
没有理由地爱着,也许,已经爱了很久很久了——
但正因为爱了,所以他才要逃。上天也好,入地也罢,生也好,死也罢,他若仍在,便会造成三个人的痛。不如归去!不如归去!他宁愿成全、宁愿死,不愿她受伤、不愿哥哥受伤——那一挥手,是将自己与自己的爱一起断送!那一挥手的痛,是超越死亡的痛啊!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能活下来——
千凰楼主
“七公子,七公子饶命,七公子——我梅山为你做牛做马这么多年,你不能这样对我,七公子——”一串凄厉的长嚎延绵不绝地自远处传来,叫声在整个五凤阁内四处回响。
“你为我做牛做马这么多年,便私吞了千凰楼的银子这么多年,梅山啊梅山,你还想我怎样对你?”五凤阁数进重门之后,一个柔软而低弱的语音慢慢地道,接着一阵轻喘,那声音才又道,“废了他的武功,让他行乞二十年,否则,”他的声音气虚而无力,像一缕幽魂在夜里滑过,“——死——”
五凤阁的正殿立着几个蓝袍劲装的中年人,闻言之后,左首的一位微微躬身,沉声应:“尊公子令。”他站直身子之前似是晃动了一下,但倏忽之间,人已消失。如此身手,竟甘为奴仆,这更让人好奇重门深处那位是什么人物。从蓝衣人的言语神态看来,他们极其尊敬这位“七公子”,尊敬得近乎崇拜。
千凰楼是本本分分做生意的珠宝行,藏品之珍,可谓天下无双,但千凰楼出名的不是价值连城的珠宝,而是千凰楼的主事,“一尊”肖肃、“二威”单折、“三台”、“四殿”、“五阁”、“六院”、“七公子”。“一尊”和“二威”是十年前江湖闻名的独脚大盗,收山之后创千凰楼,此时早已隐世。他们的奇行怪僻,依旧为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一尊”好劫珠宝,经他过手的珍宝不知凡几,而“二威”则无所不劫,兴之所至,随兴而劫,他劫过最有名的一件“物事”,便是“七公子”。“三台”、“四殿”、“五阁”、“六院”是千凰楼各分楼主事,这十八人来历各各不同,皆曾是江湖显赫一时的人物,不知为何,竟居于这个充满铜臭的商行,并且似乎心甘情愿。但“千凰楼”最有名的,是目前的主事——七公子秦倦。他是单折自路上劫来的一项“赃物”,那一年,秦倦十一岁,经此一劫,便已名扬天下,原因无他——单折所劫,必是极品,之所以会劫秦倦,便是因为秦倦正是人间极品。
此非美名,而是令人讪笑之名。但秦倦却以另一项才能再度名扬天下,令江湖为之敬仰畏惧,那便是他理事之能。七年前江湖有一伙“蓝衫十三杀”,收钱杀人,武功绝伦,且不入黑白两道,但与秦倦一夕长谈之后,竟人了千凰楼,为秦倦所用,那一年,秦倦十四岁。他十五岁掌管千凰楼,十六岁时千凰楼名列天下第一宝斋,为江湖第一富。十年间千凰楼树大招风,经历大事小事风波无数,但只要“七公子”几句话,顷刻便能风平浪静。江湖由敬而畏,由畏生尊崇之心,“凡有疑难事,先找七公子”成了惯例。
七公子之能,已传成了一种神话。
五凤阁数重门户后,是一间静室,软榻一具,矮几一只,此外别无他物。
静室中药香袅然。
雪白的床榻,白纱为缦,白玉为钩,轻软如梦。
榻上半倚半卧着一个白衣人,容颜丰姿像清风白玉一般,清灵秀雅到了极处,像一不留神便会生生化去的微雪,清湛而苍白。他低垂着眼,唇角似笑非笑,但唇色苍白,令他看起来带足了七分病态,眉间略显了几分困倦之色。
“公子?”榻边一个青衣小童小心翼翼地唤道,他是秦倦的贴身侍童,服侍了秦倦五年了,叫做书砚,“你累了么?我让三阁主他们明日再来,好么?”书砚自是最清楚不过自家公子的身子荏弱,真真是风吹得倒,偏生又才智纵横,劳碌不已。
“明天还有明天的事——”秦倦闭上了眼睛,言语之间是十分地不经心,“他们——也等了我许久了,叫他们进来——”他的语音低柔,少了一股生气。
书砚不敢拂逆他的意思,轻轻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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梆金戈已不是第一次见七公子了,但每次踏人五凤阁,依旧敬畏得手脚生寒。那股药香,那个坐在烟气里床幔中的人,那个低柔无力的声音,总有着一种莫名的震慑力。那种洞悉一切的大智慧,精湛的分析指点,在在具有令人信服的魄力,七公子不是任何言语可以形容的。
跨过天凤居,进入凤台,葛金戈有些神思恍惚。忆起第一次入千凰楼,是为了一颗名为“红玉”的珍珠。那时他还不是千凰楼红间阁的阁主,而是九龙寨占江为王的寨主,吃尽九龙一条江,当时他与人打赌,立誓要得到那颗举世罕有的红珍珠。只一时兴起,便夜入千凰楼,一入千凰楼,便看到了七公子。
那时秦倦十八岁。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美男子,一见之下,呆了一呆;但立刻便看到了秦倦手上的珍珠——红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