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最锺情的还是马尔济斯,它们优雅高贵、洁白可爱,只是白色的毛真的不大好整理,也容易发黄,几经考虑之下,还是决定要买一只现在很流行的红贵宾。但别把媜子看得那么肤浅,媜子喜欢它的原因不是因为它很红,而是因为它蠢蠢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跑了几家宠物店,不是狗大丑、就是太大只,要不然就是太责,直到进进某家宠物店,店家很大方的让我试抱狗狗,当下媜子就立刻认定了要买它。
因为被我抱在怀里,狗狗好乖好温驯喔,还睁着一双骨碌碌的无辜大眼睛看我,让媜子深深为它着迷不可自拔。
但事实证明,买狗跟谈恋爱一样,第一眼的印象绝对是错误的,当我把那只号称天下无敌霹雳超级乖的红贵宾带回家后,我才知道,这种狗其实不应该叫红贵宾,应该叫“红魔鬼”。
把红魔鬼带回家后,我替它取名“布瓜”(突然发现我们家净取敝名字),相处了三天以后才知道这种狗的恐怖。
首先,它的活动力惊人,每天在家里横冲直撞,活像发疯一样到处跑,好几次我家小犬都差点被它撞倒。但狗爱跑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它超爱咬人。
布瓜的牙齿还是乳齿,小小颗的,看似可爱,但咬起人来包准你哭爹喊娘。而且布瓜咬人是那种挑一块皮肉咬,会让你身上多一块淤青的那种,有时候则是咬我们的手脚。至于行走中的双腿更是它的最爱,每走一步它就跟在旁边追着你的脚咬。
最讨厌的是,它很爱在家里大小便,不管地毯、地垫还是地板,只要它老大高兴就蹲下来拉一坨、撒一泡,才没来一个月,我家已经俨然变成狗窝了。
但是,狗狗真的很可爱,尤其是当你抱着它,它乖巧的蜷缩在你怀里,仰头用那双无辜眼睛看着你时,真是会爱死它。
不过,我家的狗规矩差,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教育才能晋升有教养的家犬之列,希望有朝一日能替我们衔拖鞋、叼报纸啦……咦?我会不会想大多了?
呵呵,媜子榨完最后一滴脑浆,要昏迷去,希望新系列的开始,旧雨新知继续支持鼓励喔!
媜子闲嗑牙,我们下回再见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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