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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当户对 第7页

作者:叶迷

此话具有神奇作用,季玲珑一听,手上的剑便停住了,整个人呆了半晌,颓然退开。

随歌盯着卞胥,两道剑眉深深皱起,“你究竟想干什么?”

卞胥脸上又露出了那种狐狸般慧黠笑容,一字一字道:“荒诞半生无人晓,为怜佳人甘做贼。”

“什么意思?”随歌的眉皱得更深,心中预感到不会是什么好事。

丙然,卞胥将扇面儿往季玲珑一指,道:“还听不明白?本公子此来就是为了她。”

看见随歌眼中怒火一闪而过,卞胥心中暗暗好笑,但脸上却露出哀伤的表情,叹气道:“有人为获良缘苦苦追逐,有人身拥至宝却不自知,这世界真是不公平呢,世子你说是也不是?”

随歌不答话,一旁的季玲珑垂下头,神色木然。

卞胥咳嗽几声,正经八百地说道:“这么说吧,你我同为钱家女婿候选者之一,到了寿宴上免不了一场明争暗斗。本来我对钱家三小姐也挺有兴趣的,听闻她秀外慧中温柔可爱豁达明朗善良大方人品俊秀风姿优雅……”看见两人脸色不对劲,连忙及时打住,又咳嗽了一下,扭转话题道,“但是,虽然她那么那么出色,可我自从昨天在客栈大堂里对季姑娘惊鸿一瞥后,竟是相思入骨再难相忘。因此,我决定——”

他深情款款地望向季玲珑,“季姑娘,我不娶钱家小姐了,我想娶你为妻,不知你意下如何……”话音未落,一道疾风急急而来,卞胥闪身避过,却来之不及,只听“嘶”的一声,身上青衫裂了大半。

“哎呀呀,有没有搞错?怎么你们主仆两人一个德行,都喜欢偷袭人!”只是衣衫破裂,卞胥却是格外紧张,连忙跳后三尺捂住了衣服。

随歌愣在原地,看着自己的手,脸上震惊之色无以言表,比卞胥看上去还要狼狈。想他自小喜怒不动于色,泰山崩于面前都能无动于衷,但刚才不知怎地,想也没想就一掌朝对方击了过去,那一瞬间,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让这小子永远闭嘴,不能再说出这么可恶的话。幸好对方轻功绝佳,只是衣衫受损,人安然无恙。否则他真不知该如何解释自己刚才的冲动行为。一念至此,头上冷汗涔涔而下。

他朝卞胥走过去,歉声道:“对不住,卞兄,你……”

“站住,你别过来!”卞胥又是后退三尺,将两人距离拉开。

“卞兄,刚才我……”

卞胥眼珠一转,扬着唇角低低地笑了起来,“唉,谁叫我行为冒失言语粗俗,惹怒了世子也是正常的。但请世子相信,我对季姑娘绝对是一片赤诚,惟天可表。你大可放心将她托付于我,我不会辜负她的。”

他旧话重提,把随歌心中好不容易有了的愧疚又一股脑地抹尽了,随歌盯着他,目光怪异,他本就生得一副冷傲之态,此时沉着脸,便显得说不出的骇人。

“你真要娶她?”声音沙哑,仿佛自喉间逼出来一般。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眸里笑意虽浓,脸上的表情却是万分诚恳。

好长一段时间的静默后,随歌忽尔一笑,带着某种傲世的绝决,说了一个字:“好。”

这个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季玲珑只觉得脑中猛起闷雷,晴天霹雳,周围一切全部炸开,再不存在。

她紧咬着唇,脸色惨白如纸,却仍是一言不发。

反观卞胥,反而吃了一大惊,“什么?”

随歌面色顿寒,“怎么,你反悔了?”

“不是不是,当然不是,我就怕你反悔……”卞胥喃喃地不知说了句什么,再抬头时,脸上笑意盈盈,快乐得好像要飞起来,“小弟真是感动万分,没想到世子如此信任小弟,竟肯将季姑娘许配于我,此恩此德,永世不忘。为报世子大恩,小弟决定了,钱老夫人的寿宴上,必定竭尽全力相助世子得中雀屏,抱得美人归。”

随歌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默默地望着季玲珑。季玲珑凄然一笑,转身走开。

卞胥连忙唤住她:“呀,季姑娘,你要去哪?”

季玲珑的声音犹如梦呓,“我要去七迷岛送信。”

随歌道:“你不必去了,那封信我会……”

话未说完,季玲珑突然尖叫了起来:“我要去送信!我要去,我要去,我要去!”她蓦然转身,神色激动地望着随歌,尖声道,“叫我送信的人是你,叫我不送的人也是你,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你究竟要怎样?”

随歌眼中露出哀痛之色,“玲珑……”

季玲珑整个人一颤,自紊乱中惊醒,她低下头,声音虚弱,“对不起,世子,玲珑失态了。”

“玲珑。”随歌又唤了一声。

季玲珑摇头道:“玲珑觉得很累,想回房休息一下,对不起。”她自卞胥和随歌中间走过去,脚步虚浮,但背却挺得很直,然后,房门合上。

卞胥把目光自她背影处收了回来,直直地盯着随歌,缓缓道:“没想到……你竟然真的会同意。”

随歌皱起了眉头,“难道这不是你希望的?”

“希望?”卞胥淡淡而笑,声音像在空气中飘,“当然,这当然是我所希望的,太希望了,好希望啊。多谢你了世子,多谢!”

心中一个声音无比惋惜伤感——

随歌世子,你被淘汰了。

第三章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这样静静地坐着,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自己的手。

手上掌纹深深,如刀雕刻过,管家李嫂曾说,生就这样一双手的人,命会很苦。

那么,她苦吗?

季玲珑扪心自问,答案只是讽刺一笑。

她苦。三岁亡父七岁亡母,当了足足三年的小乞丐,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月复的悲惨生活,瞧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

她不苦。十岁时遇到贵人,本以为必会饿死街头时,却见一匹轻骑停在了她的面前,马上人低眉敛目,看不清容颜,却有一双温暖的手。那双手将一袋干粮递到她面前,静默着不说一句话。

她苦。她追逐那匹马一连走了三天三夜,脚磨破皮出了血,每走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浑身气力虚月兑而尽。

她不苦。因为那匹马最终还是停下了,马上的人回头望她,轻叹了一声:“好吧。你叫什么名字?以后你就跟着我。”

那时,她十岁,他十八岁。

整个世界所有的幸福仿佛在她面前款款降临。

九年的生死相随风雨共渡,原以为没有人能比她靠得更近,谁知依旧是咫尺天涯。

李嫂的话再度自耳边响起,每个字都很清晰:“生就这样一双手的人,命苦。”

是命不好,非人力能救。

谁叫她出身贫寒,后又为婢,而他是高高在上的北静王世子。所以,他要娶的,他能娶的,只能是命好的女人,比如钱宝儿。

不是没有探听过的,光是那女子表面上所拥有的风光就足以令她所有的骄傲溃不成军。

出身名门,富甲天下,姐姐是当朝太子正妃,未来国母,据说她本人又貌美如花,聪慧通达。这般一个完美的人儿,白璧无瑕,哪像她……

是命不好,非人力能救。

不信,不肯信,不甘信,又怎样?

季玲珑将脸埋入手中,肌肤感觉到掌上的纹路,一道道,都是伤。

被凝视的感觉来自背上,忍不住抬起头转身望去,便见卞胥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默默地立在门边,又用早上看她哭时的那种悲悯目光看着她。这个少年的眼神,柔软得令人心颤。

“你以为我在哭?”季玲珑忽然开口,将手放下面对着他,让他看自己的脸,“我没有。对我来说,一辈子哭一次,就已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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