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玄关,她泪如雨下。
至勤走过来,紧紧抱住她。
“对不起…”穆棉哽咽的说着。
“嘘…都是我不好…我才该说对不起…我只是突然好忌妒…”至勤吻着穆棉颊上的眼泪,“对不起…对不起…”
桌子上一迭CD,都是奥斯蒙家族的。不晓得至勤跑了多少二手CD店弄来的。
穆棉又红了眼睛。
“我们去绿岛玩好吗?”抱着她,至勤痛惜着,又消瘦了几分,失眠加上吃得少,怎么受得了?
穆棉点头,觉得至勤的背消减不少,真是…弄得她哭出声音。
“明天早起去溜直排轮?”
“我不会溜。我不溜冰快十年年了…”穆棉让至勤擦着眼泪。
“我也不会溜。不过,我们一起去试看看,好不好?”
如果穆棉的过去无法参与,那我们就来缔造未来。
没多久,穆棉和至勤就能并肩一起溜直排轮了。穆棉的手脚纤长,溜起直排轮,带着冰刀的优雅。至勤渐渐了解良凯对穆棉的爱慕了。
谁能不爱一个聪慧、优雅,却也生气蓬勃,喜好打球和溜冰的女子?
不管怎样的场合,她都能兴致勃勃的渡过每一分钟。
即使只是去去渔港,都能让她高高兴兴的细数有关鱼类的种种生态和故事。
她的猫(十八)
没有什么是穆棉不会的。听着她温柔的嗓音,弹着借来的吉他,唱着“三百六十五里路”,在暮色四合的渔港黄昏。金鳞般闪烁的向晚海面,深碧得凄怆。
“穆棉,不要嫁人,等我。”在外人面前冷漠早熟的至勤,也只在她的面前露出这种孩子般的神情。
停下了吉他,她模模至勤的头,从她雪白的指缝,可以看到重紫浅蓝的云彩天空。
“不嫁人。只跟至勤一起,好不好?”她的声音很轻,带着哭泣的尾音,“但是门开着,至勤可以走,知道吗?”
“我不走的。”但是穆棉却只是软弱的笑笑。
“大家都会走的。都会走的…”她眼神朦胧起来,带着恍惚的笑容,轻轻的抚着至勤柔软的头发。
至勤为了她那带着哭泣尾音的话,低潮好几天。但是既然接了模特儿的工作,他还是很尽职的,笑。
自从良凯讽刺他是米虫以后,至勤发疯似的接了很多拍广告拍照的工作。谁都能用眼白看他,就是良凯不行。
为了丰厚的酬劳,他咬牙忍耐不喜欢的工作,尽量让自己像个傀儡女圭女圭。
拍多了,来来去去总遇到第一次帮他拍照的摄影师,至勤也知道他很受人敬重,大家都叫他烈哥。
这天,在摄影棚强烈的灯光下,烤了一天的口干舌燥,大家热情的相邀吃宵夜,至勤木着脸摇头,坐在偌大的摄影棚,逗着别人的小猫,回来拿外套的烈哥,看见孤零零的至勤,不知怎地,动了一丝可怜的感觉。
这粉面小子看起来活像被抛弃的猫。白长了个大个子和凶狠的面相,烈哥向来对于小孩和小动物心软。
他粗声粗气的喊至勤,“小子!缩在哪儿干嘛?大家都去吃宵夜了,怎么?怕肥阿?”
至勤横了他一眼,“我很难胖。”
语气这么生硬,但是眼睛却笼着无辜的忧伤。烈哥搔搔头,对于这个漂亮得比娘儿们还生得好的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对待。
“不是一下工就溜啦?今天怎了?还赖着?”
“………”他静了半晌,“穆棉出差去了,家里没人。”
换烈哥静了半晌。“你真的跟穆小姐同居阿?”他的声音大了起来。
“不可以?”他的语气却冷静而平淡。
烈哥又搔头,“也不是不可以…穆小姐可是个好女人…只是她可比你大些。”
“十七岁。穆棉大我十七岁。”
烈哥的下巴掉了下来。
“当摄影师会不会赚很多钱?”至勤问。
烈哥还没从惊讶的情绪里恢复,“阿?呃?哦~是阿,不是不是!摄影师不一定会赚大钱…”
“我想也是。当模特儿能不能赚很多钱?”
“要钱跟穆小姐要吧,”烈哥突然有点讨厌这个娘娘腔,“我听说她很有钱。”
至勤的眼神越发孤寂,“我想多赚一点钱,早点离开穆棉的家,独立起来。不要再依赖穆棉。”
“啥?你说啥?”
他没有答腔,将两埋在两膝间,烈哥对于至勤的哭泣,手足无措起来。
她的猫(十九)
“喂喂喂~别在这里哭哪~”他慌了手脚,听说这小子快升大二了,怎么还是说哭就哭?真跟娘儿们一样。
“别管我。”
怎么不管?烈哥搔搔头,“男儿有泪不轻弹你不知道?咳,喝酒啦喝酒啦,我们去pub喝酒。”
这倒让至勤止住了泪水,换上狐疑的表情,“我不是gay。”
花了一分钟,烈哥才懂他的意思。
“靠~~~~我也不是gay!操!我对没有胸部的动物才没有兴趣!”烈哥气得脑血管差点爆了,“死小表!你到底走不走?!”
“走。”面对烈哥暴躁的脾气,至勤的无动于衷,让烈哥更气结。
带他到pub,烈哥马上就后悔了。至勤身边马上围了一堆嗡嗡叫的苍蝇,都是些尖声吱吱叫的小女生。
操,他是这间pub的老主顾,从来也没有女人来搭讪过。满心不是滋味的喝着闷酒,没想到至勤无表情却清亮的声音传过来,差点害他嘴里的螺丝起子喷出来。
“先问过我的1号,我再考虑考虑要不要3P。”
他瞪圆了原本就凶相的眼睛,围在至勤身边的小女孩马上一哄而散。
“………你………”天阿~以后他不敢再来这家pub喝酒了!
“她们太吵了,只好唬唬她们嘛。”他倒一脸无辜。
谁说好心有好报阿?!烈哥几乎想哭出来。
原本捉狭笑着的至勤,突然全身肌肉绷紧,望着幽暗角落的那一端。
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留着如瀑长发,肌肤雪白的女子,穿着尖细的高跟鞋款款走过。
这霎那,烈哥突然很感动。“那不是穆小姐啦。你要相信摄影师的眼光。”
至勤松了下来,眼睛却写着失望。“是阿,她要后天才回来。”
“你真的爱上她阿?那干嘛搬出去?”
习惯把心事往肚子里吞的至勤,突然觉得自己再也忍不住了。
“就是因为太爱她,所以希望她能以我为荣。”他的声音低沉着,“现在用她的钱住她的房子被她疼爱,但是我却只能寄生着。还要害她被人家笑。”
“就因为这种烂理由喔。”烈哥开始灌一番榨。
至勤沉默着。喝完那杯挪威森林后,眼神空茫:“当然不是。我只希望自立以后,可以重头回来追求她,就不会有人说话了。”
“我希望她挽着我的时候,能够为我感到骄傲。好想赶上她…但是,似乎永远不可能…”他想到良凯,心里一阵刺痛,“我什么也不会,除了这张脸皮,什么也没有。”
烈哥抹抹嘴,开始吃无花果,“你知道吗?除了第一次你拍的广告照外,其它的相片,全是垃圾。模特儿可不是那张脸皮就行了。”
“不管你喜不喜欢,你既在这一行里谋生,就要敬业一点。我问你,那次拍照把我气得差点中风,又为了什么突然开窍?”
那天吗?至勤拉起一个模糊的笑容,感伤而温柔的笑容。“那天穆棉来了。”
烈哥看着他,“你的心里除了穆棉,没有其它的东西吗?”
“我不喜欢在心里装垃圾。”至勤喝着冰开水。
“那就更爱穆小姐一点吧。”烈哥笑笑,“朝着镜头,用你能想到的眼神和表情,告诉她,你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