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直愣愣地瞪著她,忘了呼吸,忘了一切。
二十二年来从未动过的心,在刹那间被触动了,那张让百花失色的清艳娇容,勾去了他的魂魄。
她黑白分明的眼睛比星子还要灿烂,如羽翼般的长睫微微扬起,让行云直想坠进那宛如秋水的两泓深潭;而她的眉,不似含笑的远山,彷佛被大楷划过,直飞入鬓;一管直鼻挺立,下面是两片如菱形的美丽红唇。
她的皮肤在阳光照耀下,如凝脂般白晰,配合著似墨汁般的乌髻,益发衬出她的绝色姿容。
她的气质高雅,如红莲般清婉,一身红衣立在翠绿的树丛中,简直有若红莲立在水中。她是天上的红莲仙子,只是不知怎么的竟然落在人间的一弯湖水,让他这个凡夫俗子得以一睹仙颜。
他们的对视只有一瞬间,但行云却有经历一世的感觉。
红衣少女在接收到行云痴狂的火热眼光后,俏脸一红,整个人如飞雁般坠落瀑心。行云张开嘴才要发出惊呼,却见她手中的那柄剑发出寒光直射向瀑心,一股反弹力将红影托起。这时候,一只雪白的大鸟掠过红衣少女的上空,一道红丝线射向白鸟,红衣少女顺势飞上鸟背。
一人一鸟很快就消失在行云眼前。
饼了良久,飞白轻叹口气道:“好美。”
行云没有说话,眼光痴痴地凝望著人鸟消失处。
又过了许久,飞白再度开口:“行云,走了。”
行云转身面对好友。
“我要找到她。”
他坚毅的眼光让飞白神色一凛,这个朋友终於动了凡心,爱上这朵开在岷山上的红莲。
第三章
贺飞白唉声叹气地跟在他的好友楚行云身后,他们已经顺著人鸟消失的方向找了五天五夜,连个影子都没瞧见。
他真不明白行云是怎么回事,整个人像得了失心疯似地,就连黑夜也不放弃。
“行云,算了。或许她是天上的仙女,只是顽さ氐饺思渥吡四敲匆辉猓?驼庋?归沟乇晃颐乔萍?恕!?br>
“她是像仙女,可是……我不相信她真是仙人。你也瞧见她手上拿的那柄剑,她应该是人才对。”行云的声音热切地想要说服飞白和他自己。
“没人规定仙女是不能拿剑的!般不好她是剑仙之类的人哪。行云,别傻了,这么漫无目标地找下去,不是办法。”
“不然我能怎么找呢?”行云痛苦地捧著自己的头。“我一定要找到她。”
飞白能说什么呢?
只能叹口气,跟著他又继续找了五天五夜,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
“我们得回去了,行云。总不能找一辈子吧?”
“飞白,我……”行云靠在一株冷松下痛苦地蹙著眉。他知道飞白的话有理,只是向来清明的理智这会儿却不照常理而行。
“若是有缘,还能见到她的。若是无缘,你在这里找一辈子也找不著。天知道,那只大鸟会把她载到哪里去。”
“我明白,可是,我就是不能……”
“行云,别傻了。你的理智到哪去了?怎么会为了个才见一次面、虚无缥缈的姑娘陷得那么深。”
“飞白,你不懂的。”行云苦笑道。
飞白的确不怎么明白,不管那个姑娘有多美丽,他只当是欣赏一幅画,抱著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洒月兑想法。不像行云非得把人得到手才行。
或者说贺飞白的多情,使得他的感情不像从未爱恋过任何女子的楚行云一般深、一般痴。也或者是飞白尚未遇到他命定中的伴侣,所以无法体会正陷入单相思情绪中的行云那颗为情折磨的心。
“行云,我并不是不懂,只是不愿意见到你如此受苦。你不过才见了人家一面,连她是什么人都不知道,甚至不晓得她是不是个坏脾气的凶恶女人,说不定她目不识丁……”
“飞白,你别胡说。她的气质像是那种女人吗?虽然只有一眼,不过我敢断定她一定是个蕙质兰心的好姑娘。”
行云眼中的憧憬表情引得飞白又是一声长叹。
“那又如何?就算她是个举世无双的绝色美女好了,也不值得你耗费一生的时间在这里找呀。回去吧,行云。我们去红叶山庄,搞不好杜菱花的女儿比你的红莲仙子还要美丽。”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我只要她,飞白。”
“行云,我不能看著你把青春生命全耗费在漫无目的的寻找上。再说,我想回去了。”
“你回去吧,飞白。”
“我不能留下你呀!”
“我再找十天,若是找不到她,我就离开。”
“好吧,我再陪你十天。”飞白勉为其难地说。
“不,你不必陪我,你走吧。”
“你真的不要我陪?”飞白瞪大眼。
“是的。我知道你不喜欢山上。”行云含蓄地说,事实上他是体恤飞白在山上已待了十多天,他是那种一天没有女人都会很难过的男人。十几天的禁欲生活已是他的极限,他实在不忍心让飞白再受苦下去。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不陪你了。不过时间一到,你一定要下山。”
“放心好了,我说到做到。我们江南见。”
就这样,江南双秀在岷山分手。楚行云在十天后怅然返回江南,而贺飞白却在下山后另有奇遇。他自此在欲浪情潮中挣扎,陷入一场苦恋。
☆☆☆
夕阳的馀晖遍洒在黄、绿相问的树影中,飞白像只瞎眼的猫般在高低起伏的山林小径上乱撞,心里暗暗咒骂。
他从来不晓得自己竟然是个路痴!
话说回来,他当然有不必晓得的理由。
每次跟行云出门游山玩水,他都是任著好友带他随处乱逛。认路是行云的责任,不是他的。
而行云就算是在漆黑的深夜中,也不会迷路。他是大自然的孩子,自有探测方位的本能;但他贺飞白却在大白天也会迷失方向。
武林中人将他们并称为江南双秀,不过飞白很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无论怎样都构不上好友的衣角。
他们虽然家世相当,但行云却像天空的一片云般,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他不但武功出类拔萃,就连文学上的造诣都毫不逊於江南名士。再加上容貌俊美,气质清雅,简直像是神仙中人。
楚行云是天上的龙,而他充其量只是地上的虎罢了。
然而行云也有不如他的地方。
譬如酒量啦,譬如在庸脂俗粉堆里的男性魅力,譬如在酒肉朋友之中的受欢迎程度。
飞白自嘲地想,不过也点出了行云在人际关系上的窘迫。
或者说,行云根本不耐跟庸俗的人交往,他那种天生的洁癖个性,也使得大部分的俗人对他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可是行云却跟他这种大俗人成为好友,实在是个绝大的讽刺。
这只能说是他脸皮太厚,没事就去找人家厮混,烦得行云不跟他做朋友都不行。
而且他还很够义气地帮忙行云打理楚世伯所交代给他的生意,甚至替他出面跟对方谈成买卖。这样的朋友少见吧?连对自己的老父他都没这么讲义气。贺家的生意遍及天下,从来也没见他认真地打理过。
敝不得他老爹常跟楚世伯开玩笑地说,他根本不像贺家的儿子,倒像是楚家的人。
他对行云真是没话说,只要他厌烦的,他都心甘情愿地为他处理掉;而他喜欢的,他也愿意花尽心思替他弄到。只除了那个像红莲的女孩。
飞白想著叹了口气。
和行云分手半天了,不知道他是否有进展。他真希望好友能得偿所愿。
他抬头在繁茂的枝桠间查看天色,发觉天色又黯淡了许多,心中不由得著急了起来,他可不想模黑在树林里走。大白天他都迷路了,若是到了夜晚,后果就更无法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