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清又脆的笑声,仿似被风撩动的风铃响,席熏雅实在忍不住要笑,这世间就是有这幺笨拙的女人,被人利用了也不知道,害她笑得差点喘不过气。
“小雅,什幺事这幺开心?”杨玉琢把冰糖银耳端进她房裹。
“妈,你来看,柏杨着作的三本『皇后之死』,实在是非常精采的宫廷札记,把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其中的利害之处,描述得十分透彻。”席熏雅把母亲拉到床上坐着,母女粘在一起,开心的研究。“像第三本这一段写东汉第四位皇帝继位,刚立皇后阴孝和,又有大批美女被选入宫,其中最厉害的是邓绥,她好聪明哦,利用阴孝和爱嫉妒又容易动怒的弱点,成功的把阴孝和赶下去,自己当上皇后。”
杨玉琢沉住气的把这一段读完,深有同感。“阴孝和的确不聪明,在皇宫中生活,随时要提防隔墙有耳,最好养成『口不出恶语』的习惯,才不会因一时气愤说错话,引来祸端。小雅,你要记得前人的教训,没有任何男人会喜欢恶言恶语的女人,只要你的心不存恶念,即使自言自语时也不会说出讨人嫌的话,要记住,亲切的言语就像美丽的花朵,陪衬得你更美、更尊贵。”
“我懂。看多了宫廷小说中女人的争斗,我已归纳出哪一种女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席熏雅倒在母亲怀里,笑说:“就好比妈妈你,心里分明很介意爸爸留意须允翠的消息,却从不在这点上挑剔,反而言词诚恳的夸赞须允翠的才气与运气,赞美她一位独身女子好本事的闯下莫大事业。呵,最近老爸反而很少去理她的新闻了。”
“好听的话可以使一个家成为乐园,我的目的不过想保住自己的幸福。”杨玉琢怜爱的抚着女儿的秀发。“须允翠有才气,我有家庭,谁也不输给谁。但是,我的宝贝女儿可不能输给一个私生女。”
“须上英只是一味仰仗母亲名气而活的骄纵女孩,就算哪天如她所愿的嫁给官勇赐,依她的个性,官勇赐迟早受不了而搞外遇,自有她受的。”席熏雅气定神闲的微笑着。“须上英不配当我的对手,所以我懒得理她,可笑她一直担心我抢走官勇赐,对我言行粗鲁无礼,反而在官勇赐面前自暴其丑,真是笨女人!其实我怎会看上官勇赐呢?跟牧千里一比,他充其量只是二、三流角色,哪值得我费心。”
“那你对牧千里又有几分把握呢?”
“如果今天千里是自己当家作主的总裁,那幺总裁夫人非我莫属。可惜他只是总裁的儿子,命运捏在别人的手里,自己只能作三分主,除非——”她以弱不禁风的姿态坐起身,下巴搁在膝上,叹道:“除非于聆春肯成全我们。”
“你想有几分可能性?”
“一分,两分,不超出三分,就怕她想不开。”
“希望如此小,岂不苦了你。”
“妈妈,我真的喜欢千里,所以我看得很清楚也看得很远。他迟早是千里集团的总裁,一旦结婚,握权更大,就算老头子很长命,千里的权势力量也是不可小觑!因此,重要的是千里爱不爱我,而不是我能不能嫁给他,多的是受尽冷落的皇后。”
“小雅,我绝不许你去当人家的情妇!”
“我才没那幺傻呢!”熏雅噗吃而笑。“我不会做出使爸妈蒙羞的事。”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那个于聆春比须上英又如何?”
“强上百倍,能干得不得了。不过,能干者大都好强,好强则不肯服输,用之于事业可以成功,但于爱情上则将成为她的致命伤。”她的眼睛闪了闪,觉得很有趣。“妈妈,于聆春会是一个好对手,我已经在期待她将走哪一步棋。”
“我只要你活的比谁都美丽。”
“我会的,妈妈。”她亲爱的吻吻母亲的面颊,笑出一个低声而柔软的笑。“真希望于聆春想得开,成全我和千里,虽然有一时的痛苦,但仍有机会追寻到真正爱她的男人,获得女人最大的幸福。若是她一意孤行,死不认输,硬是下嫁牧千里,可怜,我保证她从今以后再也没有发自心底的笑容了。”
“那你呢?”
“我跟她不一样。我不好强,肯忍气,懂得权衡轻重利害,而且敢舍,最重要的,我是IQ一百五十的聪明人。”
杨玉琢骄傲的望着女儿,打从熏雅小时候的一言一行,她已发觉这个女儿异于常人,百分之百的女性化,由骨子里柔媚出来,仿佛生来就是统治男人的,具有近乎神秘的深沉心机。说熏雅会演戏吗?绝不是!演戏不可能有如此清澈纯真的眼神,她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出自真心,她真心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为他人设想,所以令人感动。
杨玉琢本性中也有相似的特质,她瞧出熏雅的本质,亲自加以教育,启发她的优点,最要紧的使熏雅学会忍耐,以等待最好的时机。
现在时机到了。
听到电铃响,杨玉琢欣慰的笑说:
“牧千里来接你了,他可真准时,一点也不肯浪费时间。”
席熏雅捧着跳动剧烈的芳心出去迎接他。
牧千里仍是一脸大胡子,她早说过非常喜欢他的大胡子,只要修剪整齐,就男人味十足,而且,这也是早已烙印她内心深处的形象。牧千里帖上大胡子来,心里也感激她用溢美之词来化解他目前的困境,因为他们还不是能公开出现的时候。
在餐厅用餐时,他老实向她说:
“不知为什幺,于聆春一直避不见面。”
“也不用急在一时,等她心理准备好再开口,是不是比较妥当?”她心里真同情于聆春,嘴裹就这幺说。
“不能再等了,昨天我爸又在电话中跟我提婚期的事。”牧千里看熏雅眼神一黯,非常温柔的执起她的手。“我爱的人是你,不管用什幺方法,我都要娶到你。”
“我怕于小姐……她那幺厉害……”
“她不敢伤你一根毫发,否则我绝不饶她。”
“千里,你对我真好。”
席熏雅的双眼因无悔的深情而湿润,笑着低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不知香港的中学教不教诗经?这是一首公开订情的话。女孩子把水果丢给心仪的男士,男方若有意,就送件玉佩给女方当作信物。有趣吧!”
牧千里却听得眼神一亮。
“有办法教于聆春现身了!”
“什幺呀?”
“我准备送你一件订情信物。”
把车子开到一栋灰色大厦前,他指指一楼的店面。“这里就是于聆春开设的珠宝公司。”他撕去大胡子,露出众人熟悉的面目,以愉悦和骄傲的心情将熏雅的左手挽到他臂弯处,走进店内。
席熏雅被安置在高贵的法式沙发裹端坐如贵妇,听牧千里询问女经理:
“可有粉红钻?作戒指用。”
女经理自然认识牧千里,对他身旁女伴的身分好奇得要命,又不敢直接问,一面趋人至保险柜取货,一面旁敲侧击。
“牧先生是特来选用结婚戒指?”
“不错。”牧千里温柔地拥住熏雅的肩。“我很快就要和这位小姐结婚!这样一位绝世美女,也只有最佳的粉红钻才配得上她。”
女经理张大的嘴几乎可塞下一粒鸽蛋。
牧千里不理她,精挑细选一颗六.二克拉的心形粉红钻,请驻店设计师照席熏雅的气质设计出适合她戴的款式,一星期后交件。
他们一走,女经理马上拨电话四处找于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