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她简洁的回答,这样的问话实在会让人起反感,她埋首吃起甜不辣。
“妳不是他的女人?”张美淇也说。
文雁皱一下眉头,什么“他的女人”?听来真是有些低俗,她瞪她们一眼,继续吃东西,不想回答这种问题。
“我们在问妳话。”康秀兰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文雁放下筷子,吞下食物,不耐地道:“我再讲一次,你们听仔细了,我和汉强是邻居,就这样。如果妳们想追他,那就快去,祝妳们成功。”话毕,她又拿起筷子。
“那倒是很好。”康秀兰冷哼一声。“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们可不是好惹的。”
文雁耸耸,不想理她们。
宋琼安起身。“希望妳记住妳所说的话,我讨厌人家说谎。”
“再见。”张美淇笑道。
拿着两杯果汁回来的杨汉强正好与她们擦身而过,宋琼安微微向他点个头便走了出去。
文雁接过他递来的西瓜汁,大大地喝了一口。
“她们有和妳说什么吗?”他不确定地问,他似乎看见她们从座位上起身。
“没什么,还不就是问我们是什么关系?这话题我已经听了不下几百次了。”她无所谓的耸肩。“虽然我希望你快点交女朋友,不过我要补充一点。我觉得你和她们都不适合。”
“是吗?”他抽出餐巾纸,擦去她嘴边的调味料。
她非常慎重地点头。“虽然我很讨厌人家误会我们,因此一直希望你快交个女朋友,可是我现在觉得你的幸福也很重要,如果你要交女朋友。记得要先带来给我瞧瞧,我帮你鉴定鉴定。”她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他凝视着她。“如果妳交男朋友,会带来给我看吗?”
她皱皱鼻子。“我才不可能交男朋友”。一想到联谊的那些男生,她就想吐。
“为什么?”
“不为什么,反正我看到他们就讨厌。”她总结的说。
她的答案让他欣喜。他温柔地模模她的头发。“快吃吧!我们该回家了。”
“嗯。”文雁又埋首于食物当中。
当两人走出店里时,文雁仍然靠在杨汉强身上,但,这回不是饿得没力气,而是因为吃得太撑,走不动了。
“我们先坐一下好不好?我好饱。”她现在正应验了一句俗话:“吃饱了撑着。”
他环着她的肩膀,半拖半拉地让她往前走。“动一动才会消化。”
“我不要,我走不动了。”她赖着不肯前进。
他叹口气,实在拿她没办法。“早就告诉妳不要吃那么多,妳偏不听。”她吃得比他还多,他实在不晓得她哪来的空间装那么多东西。
她一共吃了两份肉圆、两份甜不辣、一份臭豆腐、一杯果汁、一碗馄饨汤,外加一碗面线和一杯冰淇淋。
“我饿嘛!”她胀得好难受,干脆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
“快到家了,再走一下就好了。”他拉起她。
她顺势靠在他胸前。“我真的走不动,不然你背我好了。”她突发奇想。“那我就不用走了。”
“妳实在是很懒哩!”他揉揉她的头发,宠溺的说:“上来吧!”他背对她微弯子。
“你真的要背我?”她张大眼,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虽然小时候他常背她,但长大以后就不曾有过了。
“总比妳赖在路边休息好吧?”他无所谓的耸肩。“快点。”
“可是……”这下她却迟疑了。
“别婆婆妈妈的,快点。”他指示。
文雁犹豫了一下,立刻就高兴的跳上他的背,不用走路自然是最好的。“谢啦!”她咯咯笑着。“快到家的时候,你就放我下来。”她可不要那些三姑六婆又在那里说长道短。“我会不会很重?”她圈着他的脖子,幸好路上没什么人。
“还好。”他轻松地往前走。“不过,比起以前自然是重多了。”他咧嘴笑道。
“小时候当然比较轻。”她环顾道路两旁的稻田,突然笑着说:“你记不记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你载我骑到这儿,我们摔进田里。”
他因为回忆而笑了起来。“记得,妳哭得好大声。”
文雁捶一下他的肩。“重点不是这个,我是说那时候你也像现在这样背我回去。”
他微笑地想起当时的状况,那时他刚学会骑脚踏车,便载着她到处乱逛,到了这条路时,因为迎面来了一辆卡车,他不知如何闪避,而这条路其实并不宽,所以卡车几乎占了整条路,因此他闪躲的结果,就是两人摔进田里,成了泥人。
他还记得文雁哭得惊天动地,全身覆着泥巴,只露出大大的眼睛,他不停帮她拍掉泥巴,还背着她爬上马路,然后又下去把脚踏车扛上来。
她坐在路边哭着说她的拖鞋不见了,于是他又下去找拖鞋,可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最后他只好背她回家,因为她不要再坐脚踏车,她一直哭到他去买了一支棒冰塞到她口中才停止。
“时间过得好快。”她叹口气。
他心有所感地点头,他们经历的所有童年时光如今已全是回忆,每个人都要长大的,因为时光是不会为谁而停留。
“如果我们现在再跌进田里,妳还会哭吗?”他问。
文雁笑道:“不会,不过我会把你揍一顿,泥巴黏在身上很恶心的”。
“是吗?”他闪过一丝恶作剧的笑容,走到路边作势要将她摔进田里。
文雁尖叫。“你敢!”她死命搂住他的脖子,双脚圈紧他的腰。“我会生气的。”
他哈哈大笑地往前走,文雁则拼命捶他的肩,然后自已也笑了,当他背她到他们家附近的小鲍园时,才将她放下。
文雁吁口气,坐在石椅上。“还是好胀。”她拍拍肚子。
敖近的小孩都在那儿玩秋千和溜滑梯,夕阳的余晖映照着一片橘黄色的光芒,让人觉得心胸舒坦。文雁注视着天空的彩霞,深深地吸口气,感觉细胞像是都活络了起来。
草地上在玩扮家家酒的小孩儿让文雁咧嘴而笑。
“你以前最讨厌玩扮家家酒。”她含笑道。
杨汉强在她身边坐下,文雁靠着他,指着前面玩耍的小女孩。她还记得有个洋女圭女圭是爸爸买给她的,却在一次扮家家酒中给弄坏了。
“我不懂在那儿扮爸爸、妈妈有什么好玩的,只有妳们女生喜欢玩那种东西,有时候还拿个洋女圭女圭装神弄鬼的--”
“什么装神弄鬼?”文雁笑着打断他的话。“那个叫角色扮演,扮公主或是大小姐什么的,虽然现在也觉得很无聊,可是以前觉得很有趣。”
他不置可否地摇头。“妳还煮一些莫名其妙的菜要我吃,可是那明明就是草屑和花。”
“又不是叫你真的吃。”她又好气又好笑的说。
“假装嘛!”
他根本无法假装那是菜,明明就是草嘛!
“我又没强迫你玩,可是你每次都偏要来凑一脚。”她就是无法理解这点。“而且你还把我的洋女圭女圭弄坏了。”她对他皱皱鼻子。
他翻翻白眼。“我说过那不是我弄坏的,是另外一个小男孩,妳还记不记得那是妳幼儿园班上的同学?”
“我记得,那天跑来和我们一块儿玩,然后他说他要娶我当老婆,你就把人家揍了一顿,还坐在他身上。”
虽然不该笑,可是一想到那件事,她还是不由得笑出声,她从没听过有人可以哭得这么大声。
以前玩扮家家酒的时候,都是杨汉强当她的丈夫,因为他从不让其它人演这个角色,想到这儿,她不由自主地露出一抹甜蜜的笑容。
“所以,他为了报复我,就把那个洋女圭女圭丢到狗面前,我是去抢救的。”他声明那个小子真有够阴险的,不过当然他又揍了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