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找她,真的?!”
“她会离开也是因为我,所以我一定要去找她回来。”
“那就拜托你了。”有他出面,她们是再放心不过了。
在法国乡村找到了最像童年记忆中的豪宅,她有一种说不来的熟悉感,好像不久之前她曾经来过这里,但是不管她怎么努力,就是无法想起一丁点的蛛丝马迹。
豪宅外头,巨大的圣诞树抖落了一身白雪,换上翠绿的衣裳,大地似乎也觉醒了。
桑雨柔觉得自己越来越奇怪,老是对周遭的一切事物有熟悉的感觉,总觉得似曾相识,可是脑袋却又那么不管用。
站在大树下,她想着小时候坐在圣诞老公公腿上许愿的事情,想出了神。
“请问,有什么事吗?”
一连串法文在她身后响起,她紧张的转头,用流利的英文回答对方的问题,“我不会说法文,很抱歉!我只是觉得对这个地方很熟悉,想知道这里是否住着一个和我年纪相当的男人?”
“没有。”头发半白的中年人摇头,用简单的英文回答了她的问题。
“那请问,您一直住在这里吗?”
“不是,五年前我买下了这栋房子。”
“那是否可以请你告诉我以前的屋主现在在何处?”
她提出了一个让人为难的难题,买屋、卖屋是种金钱交易,通常没有人买完东西还会和卖方保持联系的。
看见对方为难的蹙起了眉头,桑雨柔连忙转口,“对不起,我提出了个不合情理的请求,造成您的困扰我深感抱歉。”
“不会,很抱歉帮不上妳的忙。”
“我才抱歉,打扰了。”
她可以确定那个小圣诞老公公绝对不是法国人,因为当年他和她讲话都是用中文,而且,他有双深邃的黑眼珠,她敢确定他一定是个东方人。
走了几步,中年男人突然跑过来叫住她,“也许我可以帮妳忙,不过要请妳过两天再过来一趟,我帮妳问问Johnson,也许他知道以前的屋主在哪。”
“Johnson?”
“一个常到这里来的台湾人,他应该和以前的屋主认识。”
一听到对方是台湾人,她心中的希望立刻扩大了些许,“那就麻烦您了,我过两天再过来打扰,或者我留下我下榻饭店的电话,您若联络上那位Johnson先生,请告诉我。”
“嗯,等联络上他,我会告诉他妳想见他。”
“谢谢!”出乎意料之外的好运,桑雨柔有种感觉,那年没拿到的礼物,或许今年有可能拿到。
当然,她注重的不是礼物的价值,而是完成童年的一个梦想。
法国,人们口中的浪漫花都,来到这里,总会有种置身在中古世纪的错觉,她曾在这里孤单无助的徘徊街头,但,却也在这里遇到了她的最爱。
她想起来了,上一趟法国之旅,她做了哪些荒唐的事情──顽皮的坐到圣诞老公公的大腿上许愿,酒后险些乱性,和巩浚哲相识,吵吵闹闹又甜蜜的相处过程。
她真的全部都想起来了。
昨晚她打开手机,里头有他留给她的留言,他气急败坏、他深情款款,不管是哪个他,听到他的声音都让她很感动。
此时此刻,她很想对他说──我爱你。
认识他到和他相爱,她从来不曾告诉过他这句话。
原来一个人旅行时心情是这样的,在这离台湾约莫半个地球的土地上,她想的还是他。
如果他知道她此时的心情,肯定会很跩的笑着。
不过,无所谓,她喜欢他偶尔跩一下。
在书店买了一张明信片,桑雨柔简单写着:此时,我想你。
贴了邮票,将明信片投入邮筒,她继续旅程。
在圣母院,她许了一个愿望,听说在圣母院前的地标踩一下,下次还会旧地重游。
她学着游客踩了那个地标,期望下次可以和喜欢的人一起来旅行。
喜欢欧洲,欣赏她的美丽、享受她的悠闲,彷佛走在其中,自己也成了画布一景。
离开台湾是为了找寻一个清静的空间,她找到了,也同时替自己找到了人生的定位。
饼去她老是自欺欺人,老是以为很有原则,老是不把巩浚哲的坦白当一回事,现在她羡慕他的勇气。
虽然她一直强调,女人不该为难女人,但是感情事,谁也不能拿捏得准,没有步入礼堂之前,每个人都可以勇敢的去寻找自己的真爱。
现在她才明白,有时候礼让也是一种愚蠢的行径。
此刻,桑雨柔突然好想飞回台湾,飞回巩浚哲的怀抱,告诉他她的真心话……
草草结束了行程回到饭店,柜枱小姐告知她有一个留言,是好心的豪宅屋主史密斯先生打来的。
他说正巧Johnson先生也来到法国,并且愿意见她一面。
为了不留下遗憾,她决定在回台湾之前见见那个Johnson先生,看可不可以从他那边打探到一点有关于小圣诞老公公的事情和去向。
抵达相约的餐厅,她在柜枱告诉服务生要找的人后,服务生立刻领她到Johnson所坐的位置。
看着背对着自己的身影,她的步伐缓慢了下来。
是不是她眼花,才会误把有着一头黑发的Johnson先生错看成巩浚哲。
然而,在原来坐着的人起身面对她时,她才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
他──她的最爱,真的就在眼前。
彼此对望了许久,桑雨柔才缓缓的问:“你是Johnson先生?”
“是,是妳要见把房子卖给史密斯先生的原屋主?”巩浚哲也没想到要见自己的竟然会是她。他抵达法国后,本来要直接去各个饭店找寻她的下落,却在下飞机时接到史密斯先生的来电。
每年,他总要借用史密斯先生的庭院等候一个人,所以对于史密斯先生的要求,他自然也没有推拒的道理。
而他,庆幸自己没有拒绝见她。
“我不懂,你怎么会是Johnson?”
“那是我的英文名字,我也很好奇,妳为什么想要找我世伯,妳认识我世伯?”
“不认识。”
“可是史密斯先生说妳要找原本的屋主,而原本的屋主就是我世伯啊。”她的回答让巩浚哲丈二金刚抓不着头绪。
事实上,连她自己也搞不清楚状况了。
“你说原本的屋主是你世伯。”
“是啊。”
“那你世伯有没有儿子和你差不多年纪?”
不管他的世伯有没有儿子,听到桑雨柔对别的男人感兴趣,他心底就是很不舒服,“小姐,妳该不会要告诉我,妳喜欢上我世伯的儿子吧?”
“他真的有儿子。”
“没有。”
“到底有没有?”
“没有,我世伯只有两个女儿,妳要找哪一个?”
“不对,那明明是个小男孩,我不可能记错的。”
她的话越来越奇怪,他也跟着好奇了起来,“妳到底找我世伯要做什么?可不可以告诉我,说不定我可以帮妳的忙。”
“你要带我去见你世伯吗?”
“恐怕要让妳失望了。我世伯得了老年痴呆症,现在住在疗养院里,妳找他到底有什么事情,说不定我可以帮妳。”
“我在找一个人啦,一个我小时候遇见的人。”
碑浚哲把她刚刚说的话再做一番统整──她要找的人应该是个和她年纪相近的男人,且他心底有个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她要找的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