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忘了药箱放哪。”虽是他的家,他却像是客人。
“没关系,我先上楼洗个澡,待会再敷药。”她一拐一拐地上楼。
“等你洗完澡,告诉我一声,我帮你敷药。”
“没问题,我这奴隶不会忘了让主人伺候的大恩大德。”她回他一句。
※※※
靓柔全身浸泡在热水中,脚底隐约感到疼痛,她一边松弛紧张的情绪,一边思索着沈迹的话,该如何驾驭他呢?
她想起上次的蓓雅,还有这个安妮,虽然没有看到安妮本人,但光闻那种香水味,也够撩人的了。
她站起身,面对落地镜,细瞧自己的身材。
沈迹说她的本钱不差,只要加以装扮,必定会很诱人。
她决定改变自己。
回到房间,她将全身抹上乳液,再喷洒香奈儿香水,并不忘涂那支“口红”,她穿上性感的短睡衣,又羞涩地加上短睡袍,深呼吸三次才敢走下楼。
“宋先生,我洗好了。”她手里拿着药箱,一拐一拐地走下来。
执磊不经意地抬头,整个人傻在那襄。
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是靓柔吗?他是不是眼花了?她比他认识的任何女人都美,更具诱惑力。
他愣愣地看着靓柔坐在他身旁,把脚放到他腿上。
他心不在焉地打开药箱,用棉花球沾碘酒帮靓柔消毒,双眼却猛盯着靓柔修长细白的美腿。
靓柔忍不住申吟出声。
“很痛吧!忍耐一下。”
一股燥热自执磊的月复部涌上来,他暗自叫苦,双手抖动着,棉花球不小心掉在地上;靓柔俯身捡起,若隐若现的胸部诱惑着他。
他帮靓柔上药,系上绷带,总算大功告成,憋着的一口气才得以抒发。
“谢谢你了,主人。”她顽皮地眨眨眼睛。“晚安!”她优雅地上楼,故意让执磊仔细瞧她的长腿。
他从不知道他的女佣是如此娇媚动人,差点克制不住自己的,她惹火的身材足以撩动所有男人的心,可是,她不是他的那些玩伴,执磊知道真正的靓柔其实是保守而含蓄的,面对她,纵使原始蠢蠢欲动,他还是不能伤害她。
※※※
早晨的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直射到执磊的眼睑,他不情愿地张开双眼,倒不是阳光太刺眼,而是肚子太饿了,他太久(其实只有一个星期)没有好好吃一顿了。
他才走到楼梯口就闻到麻油的香味,忍不住几个箭步跳到一楼,今天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
他在厨房找到靓柔,她凹凸有致的身材、细长的美腿,再度令他垂涎三尺,他默默的忍受煎熬,站在她身后欣赏犹如性感女神的曼妙身影。
彷佛感觉到盯视的眼神,靓柔转过身,迎上执磊的眼神,那深邃的双眸,令她怦然心动,脸颊顿时燥红起来。
“厨房里什么东西都没有,共剩下鸡丝面和麻油,我煮了麻油鸡丝面。”她带着歉意说。
“没关系,你肯煮面给我吃,我就很满足了。”
他坐下来,津津有味地吃着,似乎忘了她的存在。
她是不是不够性感?不够有味道?连“鸡丝面”都比她诱人。靓柔顿足地想。
“你吃完,就快去上班吧!”说完,她悻悻然地上楼。
懊怎么做才能得到执磊的注意?让他明了她与那些女人是不同的?既不能太露骨,又不能过分守旧,这真是大难题。
幸好靓柔上楼了,执磊松了一口气。
他越来越无法漠视她的存在,老天!她与他那些玩伴是不同的,执磊警告着自己。
因为心情沮丧,靓柔上楼后,就躺在床上懒得起身,直到了中午,她才疲惫地从床上起来,换上工作服,开始打扫家里。
原本她只想留在他身旁,好好照顾他,但不知为什么,内心却越来越不满足,她更希望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女主人。
下午三点,她从山上走到山下的超市采购,脚底的伤口经过一天的疗养,已无大碍,但走路时仍有些刺痛,执磊早上出门时连关心她的脚伤一下都没有,想到这,她叹了一口气。
提着大包小包的食品走回家,回程的路途更是遥远,午后的阳光依然炙热,她感到好累、好累,脚伤加上手中的负荷,令她汗流侠背。
一辆摩托车飞驰而过,停驻在她前方。
“需要我帮忙吗?小姐。”
靓柔知道这男孩,他是在超市打工的工读生。
“山下的超市是我姑妈开的,暑假时我都会来帮忙,我叫黄伯纬,就读T大研究所,今年二十五岁。”他早就注意到这女孩了,她常到超市买东西,只是苦无机会接近她,他告诉自己要好好利用这次机会。
靓柔实在不相信这男孩比自己大三岁,他看起来更像高中生,都怪那张女圭女圭脸。
“我叫赵靓柔,来这没多久。”
“我知道。会来超市买东西的人不多,所以我很清楚。”事实上,黄伯纬连她有一个星期未曾在超市出现都知晓。
“我载你吧!否则你会很辛苦的。”
靓柔实在走不动了,她略带戒备地坐上他的摩托车。
一会儿工夫就到了家门口。“谢谢你,黄先生。”靓柔关起大门时,不忘向他致谢。
“你不请我进去坐吗?外面很热呢!”他紧抓住机会。
“不太方便耶,对不起。”靓柔婉转地回绝。
“那明天我请你喝泡沫红茶,好吗?”他硬赖在门口不走。
他们僵持着,靓柔只得欠身请他入内。
进屋后,靓柔请他稍坐,倒了杯果汁给他。
他环顾四周。“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我记得这里住的应该是一位宋先生,总是驾着红色跑车。”
“你怎么知道?”
“我姑妈是这社区管理委员会会长,我负责帮她收管理费,所以哪栋房子住着什么样的人物,我都很清楚。”
“宋先生出手大方,我每次来收管理费,他一次就给半年,有时还会给我小费。他实在很难找,常常三更半夜才找得到人。”
“我是宋先生的女佣。”靓柔自动表明身分。
“你看起来很年轻,又很有气质,实在不像。”他追问道。
“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是个孤儿,宋先生看我可怜而收留我。”靓柔不愿多说。
黄伯纬笑了,这女孩只是宋先生的女佣,就表示他还有机会。
靓柔本来对他颇有戒心,与他聊天之后,知道他是个单纯的大学生,心里也放松不少,也许是年龄相近的缘故,竟有许多话题可聊,等黄伯纬起身告辞时,太阳都已西下了。
“我有空可以来找你吗?”
“可能不行,我是个女佣,有很多家事得做。”
“我了解,再见!”黄伯纬骑着摩托车离去。
※※※
棒了两天,靓柔又下山买东西,黄伯纬早在一旁的巷子等候着,靓柔拗不过他的热心,只好坐上他的摩托车。
几次下来,黄伯纬的热心,倒也成为靓柔心中的安慰,起码在这里还能认识朋友。
不像执磊,几天下来,完全无视于她的存在,不到凌晨不回家,光闻他身上那股撩人的香水味,还有衬衫上的口红印,她就心里有数他上哪去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等待,还要持续多久?她浑浑噩噩地想着,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悲哀。
黄伯纬经常来找她,知道她喜欢花花草草,就送她许多盆栽,这些小盆栽都是他亲手栽植的,因为他是植物系学生。
他带靓柔到后出的公园去玩,靓柔才知道这个社区如此之大,后面竟有小路可直通游览胜地,黄伯纬带她爬到山的顶端,她向下俯瞰,整个大台北尽入眼中,她像是站在世界端头,征服了世界,也征服了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