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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味 第6页

作者:宋语桐(宋雨桐)

气啊,气死她了。

什么叫别浪费了?他以为他在养一头猪吗?

养猪的主人就算拿东西给猪吃,也不会用这种口气对猪说话吧?好歹,那些猪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讨好着给吃都来不及了。

“不吃了!”瞪着这盘想吃、爱吃,又不能没自尊吃下肚的面,凌彩觉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过来。

闻言,霍曼凝起眉,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把目光定在她脸上。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

“妳怎么了?”见她的唇正流着血,身子也抖得厉害,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枝叶,还有……她脸颊上的泪。

“没事,我要上楼去睡了。”心虚的想逃,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两只脚却不听她使唤,虚软得站都站不住。

懊死!造反吗?

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刚好选在这个男人正虎视眈眈的瞅着她的时候,她是爱撒娇,若换是平日,她可能会藉病装可怜的倒在他怀里,让他乡正视她一点、宠她多一点。

但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想这么做!

爱闹归爱闹,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践踏,要不是她此刻病虚体弱,为了刚刚他那句话,她也非得拿锅子、铲子K得他满头包不可,怎还可能让他那样趾高气扬的转身便走。

眼明手快接住她软倒得差点跌下的身子,霍曼终于发现她相当相当的不对劲。

“我送妳去医院。”没征求她同意,他将她拦腰一抱,大踏步的走出古堡,走向他停车的地方。

迸堡外,山风又狂又猛,吹得她颊畔隐隐生疼,身子骨从里冷到外,光是从古堡到停车处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已经让她有点吃不消。

霍曼彷佛意识到怀中人儿的颤抖,于是脚步更快,不一会已将她稳稳的放在车子的后座,并径直月兑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盖住了她只穿单薄睡衣的身子。

他真的太胡涂了!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来。

“妳等我一下,我回去帮妳拿套衣服……”

“不要!”想也没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面对他质疑不解的眼神,凌彩才缓缓地松了手,“衣服可以再买,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车里。”

“我很快就回来,用不着几分钟。”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安不安全他比谁都清楚,也不会有什么闲杂人等胆敢找他麻烦。

“不要就是不要。”怕他跑掉,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

他失笑的看着她紧紧抓住他的手,“妳不会是怕鬼吧?”

她不怕鬼,但怕人,一个可能在暗处里看着他们的人。

“是……不行吗?”就当她是怕鬼好了。

“那妳是怎么在古堡里生存下来的?”她进古堡多久了?半年有了吧?如果她真的怕鬼,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

梦幻古堡之所以称为梦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白天,它会像梦境一样的出现在世人眼前让人惊为天人;夜晚,它也会像梦一样的消失,让人找不到上山的路,再加上神出鬼没的幽灵,还有一些飞檐走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梁上君子,及狂猛的风的低啸声……

随便一样,就可以让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却没听见她害怕过,也没听她说过夜里听见过什么鬼声音,或看过什么鬼影子闪过等等。

所以,他真的很难相信她现在所说的话--因为伯鬼,所以不敢一个人留在车里。

问题是,如果她不是怕鬼,那她怕得是什么?这就很令人费疑猜了。

“怎么?古堡闹鬼吗?”凌彩瑟缩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也没有半个人告诉过我……”

“我们是担心妳会害怕啊。”他故意瞇起眼将脸凑近她,“妳半夜里真的没听过什么动静吗?比如猫叫声、狗叫声什么的?嗯?”

唬她啊?

她虚弱的瞪着他,闭上了眸子,“要送我去医院就快一点,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车上我就过意不去了。”

什么?!这个口没遮拦的女人!

听到她嘴里冒出一句这样毫无禁忌的话,霍曼瞬间变了脸,高大的身子探出车外,“砰”一声使力关上车门。

绕到前座,他发动车子,闷声不响地,直到车子开下山都没再跟她说话。

“你没忘了自己曾经答应过我……要当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急性肠胃炎让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却还不忘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诺言。

“嗯。”

当时的他,一心一意关注在病床上面容苍白的她,何时会恢复快乐调皮的笑容。

一颗心,怎么也无法放松。

“那我要你答应我,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开始,实现你的承诺。”她真怕若迟了,连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

“好,只要妳快点好起来。”就算她开口硬要他当一个月的情人也成,只要她别再这样病恹恹的躺在病床上,他会马上爽快的答应。

“整整二十四小时喔。”

“我知道,一分一秒都不会赖妳,可以了吧?”

当时,他还记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调,却一点都不觉得别扭。

谁叫她虚弱成这副德行呢?他怕话说得大声些,便吓凝了她的眉和眼。

就这样,此刻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共九十九朵,一身西装笔挺的出现在她房门口,正准备敲门。

可就不知道为什么,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

怎么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啧,可笑!

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别扭。

苞一个可能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能不别扭吗?何况他的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欢就好。

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这是职业道德,不,说错了,是诚信原则。

想着,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房门却从里打开了,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

“咦?”凌彩被站在房门前的他吓一跳,但下一秒钟,她却勾唇笑开,那嘴儿的弧线越张越大,然后,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噗哧一声回荡在整个长廊。

天啊!

她从来没见过穿得这样正式且老土的霍曼,他的眼光有问题吗?穿这样绑手绑脚的灰色西装,白白糟蹋了他的俊美非凡……

好吧,她承认站在眼前的男人还是帅得不得了,但是,他明明可以更帅更帅的,帅得神采飞扬、帅得倾国倾城、帅得流里流气,也不必帅得这么四平八稳又无趣得像是个国中老师吧?

呵,尤其是他两手紧紧捧着玫瑰花的模样,拘谨得像是前来求婚的八股时代的文艺青年!

好好笑,笑得凌彩整个人捧着肚子,泪还从眼角滑下来。

霍曼脸上的神情从不解、迷惑、僵硬转到铁青。

这个女人究竟在笑什么?他这个样子很可笑吗?竞让她笑到胃又疼了?

有没有搞错?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谁的错?

为了自己答应过的承诺,他做了多么大的努力,只是为了配合她……

“该死的!别笑了!”吼出了声,让霍曼脸上那本来酷似国中老师的斯文线条瞬间充满了阳刚之气。

唉,她还是喜欢他这个样子呵。

被调侃时会凶巴巴的挑眉、瞪眼、挥拳头,充满了男子气概;煮菜、种花,对着生病弱女子的时候又会温柔体贴,迷人得充满着浓浓的男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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