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们迫切的眸光看来,阿美子的现身与否,显然关系这场仗的胜败,对她的重要性也可想而知──那么就如纳森提议,他扮成她的模样,代她出征,让那个咒她死的甘火明吓个魂飞魄散。当她醒来,他会带著这场仗的最后胜利,作为探病的礼物!
讨论完细节,堂主们陆续散去,只剩下小理、纳森和康齐。
“我带他去研究假扮的事,总部那边可能有点乱,你回去安排一下,顺便让大家知道阿美子没事。”纳森交代完小理,见他仍是不走,催促著,“快回去啊。”
小理还是没动;昔日清秀的面孔己添了不少男人味的坚毅,连夜开车三个小时赶回这里,他显得疲惫,颀长身躯仍傲然挺立,以挑衅的姿态面对康齐。
康齐虽然避开他的眼神,依旧可以感受到他那目光的灼热混合了嫉妒、不甘、怨恨与……杀意。但他只是避开,并不退后;四年前自己不曾退让,四年后亦同,但无须再起争执,因为她已选择了自己,他不会把这份感情让给任何人,即使对方会威胁他的生命。
纳森搔搔金发,把小理拉到一边,“我以为你为她做什么都愿意。”
“不包括帮她保护心爱的人。”阴冷的眼眸瞪著转身慢慢走开的幸运儿,眼底杀机已动。
“她爱的人不是你,会改变你对她的感情吗?”如果就此死心,就不会有这么心痛不甘的表情。纳森叹了口气,“即使她爱的人不是你,你对她的重要性也没有改变。但如果你杀了他,你对她而言,还剩下什么?”
小理绝望地闭了闭眼,“我可以为她死。”不敢奢求她回报他的感情,但求她身边不要有人,这是他最后一点微渺的希望。
“他也可以啊。”长指比比那道修长身影,“别强求吧,至少你还有她的信任和重视,如果不想让她失望,现在就去做你该做的事吧。”
小理咬牙半晌,终于转身离开,临走前抛下一句:“我做不到你那么潇洒。”
“潇洒?”纳森哑然失笑,“这个形容词用在我身上真是奇怪……”他是不得不潇洒啊……
出神片刻,惊觉康齐已走近身边,他甩开垂落的金发,笑道:“我们也该去准备帮你变装了。先去剪头发吧,之后再研究怎么化妆。”
“化妆我可以自己来。”在话剧社学过,正好可以派上用场。康齐看了若有所思的混血俊颜一眼,“为什么要帮我?”替他转移那暴躁堂主的注意力,又将小理支开,他不认为自己和这个混血儿有这么好的交情。
“因为,我明白爱上不能爱的人的痛苦啊,而你却比我幸运得多,得到她的回应……”纳森的黑眸闪过落寞,在康齐愕然注视下呵呵一笑,“其实是因为──既然女王陛下已经作出抉择,底下的人就算不赞成、不甘愿,也要完全服从。好了,谈正事吧。”仔细端详他白皙的肤色,“你打算要怎么化妆?”
入夜之后下过一场雨,为冬季夜晚更添了几分湿冷,天空中布满积云,遮蔽了月光,只有昏暗的路灯照明,使这处杳无人迹的工业区俨如鬼域。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到路边的废车后面停下,作为掩蔽。车子刚停好,车门立刻开了,一抹黑色身影从后座跳下。
“老大!”开车的十六岁少女吓坏了,忙锁上车匆匆追去,“等一下,你不能去啦!”
“为什么不能去?”甘纱美就著路灯辨明方向,毫不迟疑踏进路边长满杂草的空地,直往目标物走去。
“不行啦!你说只来这边远远地看,我才陪你来的,你要是过去,被我爸知道我会被骂啦!”呜呜,老大骗她──说只是来这边看一下今晚己方行动的情况,她才答应来的!想拉住她,又怕不小心碰到她身上的伤处,只好跟著走。
“那就让他骂啊。”脚步不停,愈走愈快。
呜呜,老大好无情!少女年轻的心灵惨遭偶像无情刺伤,但仍不死心地劝说:“虽然计画进行得很顺利,甘火明那边打不过我们,一直败退,人也愈来愈少,可是今天晚上他既然人在这里,就算我们派人攻击他们另一个分堂,这里还是会有不少人留守,很危险的!大家信任我,才把你的安全交给我负责,我一定要好好保护你I反正我爸今天晚上会来跟你报告,我们就等……”
“小朱。”
“是?”她屏气凝神,恭聆老大教诲。
“朱叔做事干脆,怎么会生出你这种啰唆的女儿?”一长串说不完,听得她烦得要命。
小朱委屈地垮下可爱的圆脸,“人家是担心你嘛。”她从小就好崇拜雷老大和阿美子,好不容易有机会陪在偶像身边,却遭无情以待,还被嫌爱讲话,不由得有些沮丧。
但该说的还是得说,她打起精神,继续劝道:“老大,我们回去好不好?”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
小朱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想起父亲说过的话,试探地问:“老大,你是不是在担心你的替身?”见甘纱美脚步突然顿住,她更肯定了,又道:“可是纳森每天打电话来,都说他还活著啊,而且有纳森保护他,你根本不必担心嘛。”
“活著……断手断脚是活著,植物人也是活著啊。”甘纱美抬眼,望著漆黑的夜空,焦虑、担忧的复杂表情,只有天上的积云看得见。
麻醉退了之后,她昏睡了将近一天,清醒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想见康齐,可身边却只有一个小朱。
询问小朱,她一问三不知,还坚持不肯让她出门。由于联络不上康齐,心急如焚,后来打电话给朱叔,他被逼不过,才说出:那个医学院还没念完的傻瓜早己扮成她的模样,代她上战场了!
她先是震惊,继而是愤怒,而预计需时半个月的仗己经开打了三天。于是她紧急更改计画、调动人手,在今晚来此围堵甘火明,擒贼先擒王,只要抓到老头,一切就能迅速结束。
但拟计画、调人手又花了三天时间,也就是他在危险的火线上又待了三天。一思及此,她眉头皱得更紧了,未受伤的右手紧握成拳。
“他是哪个帮派的人啊?你怎么认识他的?”小朱好奇极了。听老爸说,那个人很“漂亮”。男人用“漂亮”形容,听起来怪怪的。
“他不是混帮派的。”
“他不是?”小朱一愣。在她的想法里,至少要像天义道的陆以弘那样的男人,才配得上阿美子,外在条件好,又一样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这才是“门当户对”嘛!一个很“漂亮”的普通人,听起来真是委屈了阿美子。想了想,“你很喜欢他吗?”
笆纱美眸光一闪,并未置答,“快走吧,要来不及了。”
喜欢他吗?
她不曾自问过这个问题,只是一切都那么自然──遇见他,共同经历过一些事,而记忆中有他的部分总特别鲜明,渐渐地,累积成无法忽视的存在。
他像个极力要争取身边人认同的孩子,别扭而好强的个性,有时让她好笑,有时让她怜惜;她喜欢他那认真的眼神,即使天生弱质,他的眼中始终有股坚定执著的意志,和她有几分相似;她也喜爱他斯文干净的气质,像一道涓涓细流,静静地流进她心底,在她察觉以前,已经在她心底流出属于他的痕迹。
母亲曾说她总是对弱者感兴趣,这也许是她的宿命吧。她酷爱挑战,与强劲的对手交锋,他无法引起她好战的一面,却能轻易地让她卸下防备,让她的保护欲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