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好象有我们代替人家男朋友送花过去的小姐哦,再不久,可能会有哪个女朋友闹分手的怨男上门来砸鸡蛋了。”她接口说着,和文仲练相视大笑。
魏胥列慢慢转头,瞪着笑得贼兮兮的两个人,“你们在高兴什么?”
“生意很好,当然高兴。”汪笙依然笑着,手里抓了一把雏菊装入花瓶,藉以逃避他要杀人的目光。
“你们『爱语速达二人组』差不多该出发了。”文仲练看了时钟一眼,提醒着。
魏胥列起身拿了杯冰柠檬茶,“我不去。”
汪笙和文仲练相视一眼,交换个“看吧,他恼羞成怒了”的眼神。
她笑咪咪道:“不行哦,这束花要在一点钟送给你的爱慕者之一耶,让人家失望不好吧?”
鲍车上人不多,空位多得很,可上了车,汪笙却直接挑了旁边已经有人的位子坐,魏胥列只好隔着走道坐在她隔壁。
“你这么讨厌唱歌啊?”汪笙抚着手里花束中柔软的桔梗花瓣。
他脸色依然不善,没有回答。
“可是你唱得很好啊。”小心观察他脸色,她又道:“我说真的,你唱歌很好听,大家都喜欢,又能赚钱,有什么不好呢?”
魏胥列睨一眼,“你就只想到钱吗?钱对你就这么重要吗?”
“钱不重要吗?难道你经营花店和工作室,不是为了钱?”
如今自己有目标了──存五十万买下花店。不向家里拿的话,这笔钱是个极大的考验,虽然花店的工作越来越累,加上一礼拜有两个晚上的家教,让她常忙得晕头转向;但为完成目标,仍努力撑着。
魏胥列抿抿唇,望向窗外。
钱的确重要,可以决定被选中的人是他、还是丘尔勤。听着,他浓眉不自觉的紧拧起来。
“算了……唉,可惜我唱歌难听,不能替你唱……你可以教我怎么唱歌吗?要怎么唱才能像你唱得那么好听?”看出他心情不好,决定带开话题。
“乌鸦一辈子也当不了夜莺。”
“你!”汪笙一气之下举起花就要往他脸上砸,但却强忍住,恨恨一哼,“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也赌气地转头看着窗外。
以往碰到这情况,汪笙讲不过他,就会很无赖地一直挨过来,可最近却都只是咬牙切齿一番便作罢。甚至刻意回避与他的接触;那天小车祸之后,她说他手伤没好,不能骑脚踏车,此后他们就改搭公车送花。
怕是伤好了,她也坚泱不再用脚踏车当交通工具吧。
那时在医院的急诊处,面对她的疑问,他作了太过详细、而如今想来让自己非常后悔的回答!
“我是严重的过敏体质,大部分的人和动物都会让我过敏,轻微一点就出疹子,严重的时候全身会又痒又痛,甚至二十四小时不停的打喷嚏。医生诊断不出原因,也没有药可以治疗。”
因为缝了八针,医生嘱咐要保持干燥,所以后来的几天他难得穿上短袖衣物。汪笙不时趁他没注意时──她以为他没注意──盯着他的伤,还有手臂上那玫瑰色的红斑。
那是过敏反应──当时车祸摔倒,他的确接触到她的肌肤。
自此汪笙躲他像在躲鬼,迫不得已必须跟他在一起,例如送花时,绝对会保持一公尺以上的距离。
罢开始,他没想过要解释自己的情况,毕竟是怪病,不想吓到这个小女生,只要自己多小心就好。后来彼此越来越熟才想到要告诉她,但是也没说,因为考虑到也许她根本不会相信,还以为他在开玩笑。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希望,他不会对她过敏,就像文仲练和虎斑猫那样。
但希望终究破灭了。不但会,而且颇严重,他痒了好几天才逐渐消褪,而当时只不过是抱住她几秒……
这几天,偶尔会看见汪笙怔怔出神,话也少了,明亮的杏眼经常是空洞的。文仲练关心地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笑着回答:在发呆。
偶尔他也会在某个东西的倒影中,见到自己有这样的神情。
发呆?不是吧?
懊说是那种他会称之为“落寞”的情绪才对。
“喂,下车了!”汪笙一连叫了几声,才唤回他的注意力,不免奇怪地盯着他,“在想什么?”
“想怎么教乌鸦唱歌。”
汪笙作势往他胸口打了一拳,怒气冲冲地转过身──
“下次就让你坐过站,我自己去送花!”
“还没有消息?”魏胥列见挂了电话后的文仲练摇摇头,眉峰随之聚拢。
“『拉斐尔』说他们要好好安排,再过一阵子才会大举在媒体上宣传,所以现在我们还有得等。”文仲练见好友脸色不佳,劝道:“虽然游戏是我们完成的,他们只要负责宣传,可是大公司有他们的考量,就再等等吧。”
“当初说一个礼拜以内一定有回应的是他们,现在说要再过一阵子的也是他们。”魏胥列不耐地哼声,“总之我们就只能听他们摆布。”
“『四境』今天打电话来,”文仲练顿了顿,知道他不爱听到那人,仍得说下去,“他们还是想邀我们加入。打电话的是位朱小姐……”
“你回绝了吧?”魏胥列的眼难以察觉地闪过一丝阴影。
“当然。”
“那就好。”他转身上楼。
“唉──好累。”
一踏出陆家大门,汪笙伸个懒腰,虎斑猫自动跟了上来。
“陆先生越来越烦了,都跟他说我要回家休息,他还一直、一直叫我留下来吃冰。要吃我不会自己买啊?”
一旁的虎斑猫喵呜一声,似是赞同她的话,又像在骂她笨得要命,有免费的冰竟然不吃。
“干嘛,你想吃冰啊?”汪笙往下睨了猫一眼,“好啊,我们就吃冰。”
到便利商店买了布丁口味的冰棒,她边走边吃,慢慢走回花店。由于疲惫使然,原本不到十分钟的路程让她越觉漫长,腿也一次比一次难以举起迈步,索性在路边蹲了下来休息。
虎斑猫这时立刻靠过来。它觊觎那支冰棒好久了。
“吃吃吃,你是猫吃什么冰啊?这么好命,还吃布丁的,甜不死也会得糖尿病,你这笨猫。”一面唠叨,汪笙还是扳了一小块冰喂猫。
猫儿喵呜一声对她的“猫身攻击”表示抗议,一边迫不及待地把冰吞下去。
“你啊你啊,爱吃又没原则,如果你是狗,坏人随便丢根骨头,我看你就什么都不顾了。我家咕噜才不像你这么差劲,它可爱又勇敢……”
又是喵呜一声,猫眼露出“少在我面前提到狗”的警告眼神。
“哎唷,你知道咕噜是狗啊,”汪笙故作惊讶,“狗有什么不好,忠心又热情,哪像你懒惰爱吃又厚脸皮,你要多向狗看齐才对,不然你主人……”
她蓦然住口!
“好了,赶快回去吧。已经很晚了。”汪笙跳了起来,继续往前走。
别想他!想到他总让自己有种世界变成忧郁蓝色的错觉,好象再也没有任何事能让她开心起来。不要想、不要想,赶快回去睡觉吧。她这样告诉自己。
到了路口碰到红灯,虽然左右没有来车,她还是规矩地停下来,不理会虎斑猫站在她脚边,渴望地盯着她手上还有一半的布丁冰棒。
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骑着脚踏车过来,也停在斑马线前。
汪笙咬着冰棒,想到“爱语速达二人组”不再是脚踏车二人组,现在是公车二人组了,再过些时候,可能就成为“记忆中的二人组”……
叹了口气,想回家的念头竟逐渐强烈起来……
想回到无忧无虑的生活,只要念书就好,顺顺利利地出国留学、念个博士回来当教授──她曾经很想在教育界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