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小啦?”一旁的伊莎则掩着嘴儿笑道:“我带她去芭比那儿剪了头发,这个新造型还不错吧?”
“唉!”喉咙里仿佛梗了颗鸡蛋似,欧慕华只能勉强发出微弱的单音。
这改变岂只“不错”而已,简直是……美呆了!
先前夏那颗“似有千千结”的狮子头,就像坨“风雨摧残后的鸟巢”,因为太显目,很容易教人忽略她细致的轮廊。想不到经由芭比的巧手,她削薄的短发是如此轻盈俏丽,五官也愈显分明,尤其那双如钻石般闪耀着动人光彩的大眼,更有夺去男人呼吸的魅力。
虽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好的衣服也得靠比例恰当的身材才能衬托它的质感。像夏穿的这套休闲裤装,不仅展现了她窈窕的身段,女敕绿的色调也烘托出一股活泼的朝气。
这才是二十一岁的女人所该有的青春气息呀!
“只有一个‘唉’?你太吝于赞美别人了!”
难得撞见他的“目瞪口呆”,伊莎夫人当然要大大揶揄一番。
“我……”
尴尬的又何止他而已,夏也被那对惊艳不已的灼热眼眸盯得颇不自在。
“好奇怪喔!这些破铜烂铁怎么有人肯掏钱买呢……”
才刚拿起一只旧盆子,欧慕华即惊呼:“别碰!”
“嗄?”她吓得当真松开手。
“小心!”幸亏欧慕华及时滑垒把它接住,“该死的!你可知道这些不起眼的东西,全是价值连城的骨董?”
“我……”他近乎低吼的口吻,令夏颜面尽失。
虽然险酿成祸,可她已尽力抢救了。瞧!牢牢握住盆子一端的,不正是她的手?
“这些本来就是破铜烂铁嘛!”伊莎夫人马上帮腔道:“为了个从清朝皇陵里挖出来的‘陪葬品’,你居然对我干女儿这般大呼小叫?”
“干女儿?”他愣了下。
“没错!我刚认了小当干女儿。”
否则在玮玮的身份正式公开前,她该如何向亲友介绍夏?难不成告诉大家,她是克里米亚的一夜妇?
“这……”看得出伊莎的袒护,他怎敢多置一词?
起身的欧慕华,这才发现自己的大掌还包覆着她的柔荑。
“对不起,我……我失礼了。”
两个年轻人慌乱放开手的模样,让伊莎夫人闪过顺水推舟的灵感。
“何只‘失礼’?简直是‘无礼’!你不觉得该请小去喝个下午茶,以示歉意?”
“不用了,干妈!”夏以为他的尴尬是因为不情不愿。“人家还有公事要忙呢!”
“不不不!一点都不忙!”即使日后伊莎夫人拿这件事来取笑,欧慕华也要争取喝“大和解咖啡”的机会。“喝完咖啡后,再到圣詹姆斯公园走走,相信我们一定能度过这个很棒的下午。”
???
躺在圣詹姆斯公园的小湖前,望着蓝空中的绵绵云朵飘来荡去的,夏不禁感叹——有钱真好!
每天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跟朋友去逛街喝茶,这种毋需烦恼下一餐该如何挣得的悠闲生活,多惬意呀!
从未过过好日子的她也不禁犹豫,到底该继续赖在英国仰人鼻息,或者挺着傲骨滚回台湾?
牵着正在学走的玮玮晃了一圈,欧慕华见她仍维持同样的姿势,便以一块蓝莓派做为交谈的开场白。
“吃点东西吧……你刚刚在想什么?”
“想……想家!”她扯谎。
“这么快就得思乡病了?”他坐下来,学她仰望着天空,“其实……只要你愿意的话,你也可以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你不是很后悔把我带来英国?”她反讽
“还在介意那天的话?”欧慕华苦笑了下。
“当然!”她是直性子,所以不懂虚伪那一套。
唉!难怪孔子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因为这两类人都会记仇。
“那只是我‘曾经’考虑过的手段,请别因此而把我当成宿敌,好吗?”他叹了口气,“或许你觉得我这个人自私又无情,但我纯粹是以玮玮的将来为考量……”
“屁咧!没有欧瑞家,我一样能把儿子养得吓吓叫,你想都别想分开我们母子!”她负气地说:“过几天我就把玮玮带回台湾,省得你又打他的歪主意。”
欧慕华不由得懊恼,“为何我们的独处总是以‘吵架’收场?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把话说完吗?”
既然他表现出沟通的诚意了,夏便闭上嘴任他说个够。
“同样身为母亲,你一定能体会伊莎失去儿子的心情。现在好不容易找到克里米亚的骨肉了,你忍心让她再次尝到天伦阻绝的痛苦?”
厉害!这招“动之以情”直劈她心头最软弱的部位。光是干妈的“温情包袱”,她就很难硬下心肠了。
“我百分百赞成伊莎的话——孩子是不能没有母亲的。但留在英国,玮玮可以受最好的教育,这包括了家庭和学校两方面。难道你不希望孩子在完整的爱中成长?”
“可是……”
正想找出漏洞来反击他的说法,欧慕华又以迷人的醇厚嗓音轻唤她的名。“小,请你——留下来吧!”
夏迎视他诚挚的脸,这才发现那双蓝眸同玮玮一样,竟泛着迷魅摄人的紫泽。
不行!要是再多看一眼,她铁定会被“电”昏头的。而且若是轻易答应,那她刚刚放出去的不惭大言该如何收回?“呃……我恐怕不能……”立即决定!
“别急着拒绝,好吗?”欧慕华托起她错愕的下巴,低柔道:“不只伊莎想弥补你们过去吃的苦,我也希望以‘大哥’的身份,代替克里米亚照顾你们母子一辈子……”
“一辈子?”这、这太“周到”了吧?
突然,小小蚌头挤到两人之间,叫着:“把拔——”
“好棒喔!玮玮会叫‘爸爸’了!”欧慕华为此而兴奋。
“这怎么可能?他连声妈都不曾叫过咧!”不甘示弱的她,马上捏捏玮玮的小脸,“快!快叫妈妈!‘马麻’——”
示范了几次,可惜孩子只会冲着她笑,末了仍是“把拔”地回应,教人好失面子。
“死囝仔!”夏不禁丧气地咒骂:“要不是念在你年幼无知,老娘我早打得你屁滚尿流了!”
“嘻!”她破口大骂的模样令欧慕华发噱。
“你笑什么?”夏以“再笑就换你满地找牙”的凶光回瞪。
“其实我原本想称赞你今天的打扮,看起来真的很像淑女的。”而且是一位“气质清新、万人倾倒”的淑女。
“真的吗?”这个意外的赞美令她有些陶陶然。
但他又贬讽道:“可惜,你美丽的形象全被满口的粗话给破坏了。”
“去你的!我本来就不是淑女。”夏一骨碌起身,“回去吧,天都变色了,好像快下雨了。”
第四章
丙然,他们刚坐上车,雨势骤然由絮成丝。一会儿,玮玮开始因闹困而如蛮牛般扭动着。
“糟!嘴嘴不见了!一定是刚刚在公园弄丢的……”夏为此而焦急。
欧慕华却说得轻松:“趁此机会断了这习惯也好。否则成天叼着女乃嘴,哪还有什么男子气概可言?”
“你懂个屎啊!”她瞪大眼睛训斥,“玮玮正值‘吸吮期’,现在不让他吸个过瘾,将来人格不健全的话,你负全责?”“人格不健全?”有这么严重?
“这还是你们外国人的‘儿童心理学’的理论咧!”她不耐烦地催道:“帮我找找看有没有卖婴儿用品的店家,快啦!”
本想再说什么,但没耐性的小祖宗已哇哇大哭,欧慕华只得吩咐司机放缓车速,以便就近找寻超市。
终于,他不负使命将女乃嘴带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