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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 第23页

作者:千水

虞海儿听得一怔,呆呆地望著他。

“再者,我的工作与一般的工作性质不同,有很多事、甚至是隐私,都无法确实保有,之前一直没坚持要带你回欧洲,是因为我不想你平静的生活受到打扰,也不希望你受到任何媒体的伤害,但我没想到,这样会让你把我想成不专情,把你丢在台湾,偶尔才回来看你,好似你一点也不重要。”

“我不是……”她不是这个意思。

“听我说完。”他捂住她的唇。“一开始,我的确只想帮你,但不知道我的心是什么时候被你偷走的,我只知道,我愈来愈常想到你,愈来愈喜欢和你相处的感觉,甚至想你想到每次一重逢,都只想狠狠、彻底地占有你,不浪费任何一分一秒我们能相处的时间。”他看著虞海儿的脸颊飞快烧红。“海儿,这样你能明白我的心了吗?你一向都很了解我,你懂我要告诉你的话吗?”

“我懂。”她拉下他的手,哽声点头。

敖齐靠近她的左耳,低幽地倾诉,“我爱你。”

“齐……”虞海儿好不容易稍止的泪水,再度涌进眼眶。

他拉开一点距离,望著她的眼,再说一次。

“我爱你。你听见了吗?”

不必有理由,不必什么原因,就是爱她而已,简单而明了。

“嗯……”答不出话,她只能不断点头。

“你不需要为你右耳听不见而自卑,我的感情不会因为一个人是不是听障而改变;你的好,也不会因为右耳的听障就被人否定;而你对我的爱,也不会因为你右耳听不见就消失,不是吗?”

“我爱你──”她点著头,渐渐感受到他的认真。“不会变。”

她知道,他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也知道,他一旦承认自己的感情,就绝对是真实的,不是说谎,也不是安慰。

他是真的在对她示爱。

“那就是了,你不需要因此而自卑。”敖齐吻了她右耳垂一下。“我只要你那颗爱我的心,和你的人跟我走,这样就行了。”

“可是你的家人……”

“不要想别人,只要回答我,愿不愿意跟我走?”

她望著他,良久,才点点头。“愿意。”

“那就够了。”敖齐将戴在右手上的戒指拔了下来,然后拆开,将较小的那只戴进她左手的无名指,调成适合她的大小。

“这是……”两只指圈相合,可以合成一个弧形,而脸部的眼睛,是用一种绿晶镶成,这形之奇特,全世界大概仅有这么一组了。

“这是我们的婚戒,戴上它,也代表你是我选中的伴侣。”敖齐解释道,然后退开一步,看著戒指戴在她手上的感觉。

嗯,非常完美。

“伴侣?”虞海儿是珠宝设计师,对制作珠宝的材质当然也有所研究,所以她看得出这只戒指的价值,只是这一切有点不真实,好像是一场梦。

突然间,他说爱她,突然间,她成了他的伴侣?!

“戴上它,你就是属于我的女人,跑也胞不掉。”他充满占有欲地道。

“那……”她抬起眼看著他,“你也会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吗?”

“当然。”他张开双臂,“欢迎你在我身上贴上属于你的标箴。”

“齐!”她低喊一声,扑进他怀抱。

“这表示你愿意嫁给我了?”他低声笑问。

“愿意、我愿意。”她迭声回著,紧紧地抱住他。

“那很好。”他右手执著她的左手,与她十指交握,语调温柔不已。“陪我比翼双飞。”

“好。”既惶恐、又虔诚,她应允了。

从相遇开始,顺从他的安排,成为他的女人,她一直很依赖他,从来不敢想像会有失去他的一天。而何其幸运地,他却拿出真心来待她,为了这份情,她付出一切也甘愿。

“等回到欧洲,我们就开始准备婚礼,大哥把婚期定在年底,那我们就在明年初……”敖齐开始做计画。

闭到她的承诺、拐到她的心,这还不够,要等真正行过婚椎,让她的配偶栏写上他的名宇,这才算敷。

要相守一生,就得要做到名正言顺才行,他可是很传统的,古人的智慧,多少捡著听绝对是不会错的。

尾声

就在世纪珠宝大展落幕后不久,各大报章杂志再度刊出有关“心跳”的后续报导。

奇怪的是,这次的报专完全没有批评,也没有那些疑似、可能、像怎样又怎样之类的猜测词语,全是专家们一致的推祟,让千峻的“心跳”再次接到大量订单,以因应大众准备耶诞礼物的需求。

重点是,这些对“心跳”推祟备全的刊物,都是之前或参或少曾贬抑过虞海儿的。

看完报导,虞芬总算知道敖齐这个人有多可怕了。

他不直接报复,对别人的贬低与抹黑完全不予回应,但是私底下的动作却很惊人。

后来她才从阿保口中知道敖齐的身分,原来“绿虹之星”正是敖家的传家之宾。试想,能拥有列为世界级名品的家庭,当然不会是名不见经传的人家,只不过敖家人行事一向低调,敖齐也从不表明自己的家世而已。

由这个举动可以看出,敖齐是真的很爱海儿,否则不会为她打压各媒体,逼得各媒体以这种方式道歉。

看样子,堂妹的幸福不必操心了。

但是她自己呢?

阿保跟著敖齐回去了,不过他承诺至少半年会来台湾看她一次,虞芬这才稍稍满意。

唉,还是快办公吧,海儿有一个“好野人”守护,她可没那种命,还是努力挣钱吧。

挣钱──好去欧洲逮回阿保,呵!

全书完

后记

大家好。

夏天是小千水最不喜欢的季节。

这个夏天,只有一个字能形容:热。

热得没天理,热得让人烦,热得让人倦,热得让人想振奋一点工作,都振奋不起来,热得让小千水连想夏眠都没心情。

难道,这个夏天只能靠冷气作伴过吗?

哦,不──

小千水辛辛苦苦刻字赚来的稿费,一点都不想全花在电费上,贡献给已经很有钱的台电公司。

当坐火车可以不必戴口罩后,小千水立刻和友人约了北上,也不管《火狐》是不是还没孵完,去玩比较重要。

台北很热,让小千水差点中暑,为了避免这种惨事发生,和友人当下决定三天假期全待在有冷气的地方,就是走地下街、逛百货公司、喝下午茶……总之,因为太阳太大,所以户外活动完全被摒除在外,统统在有冷气的地方活动。

“这样会不会太娇贵了呢?”千水很是怀疑的问。

“哪会!”友人很阿沙力地回答。“太阳大,吹冷气比较舒服,这不叫娇贵,叫‘良禽择木而栖’。”

哇哩咧!这句话是这样用的吗?

“但是,这样会不会太奢侈了?”在最后一天逛百货公司时,刷卡单上恐怖的金额,让小千水更觉得该忏悔了。

“不会啦!”友人豁出去了。“反正出来玩就是要花钱,要省回家再省,了不起回家后吃泡面一个月来付信用卡帐单啰。”重要的是,花自己赚的钱,只要别弄得负债就成了。

呢,好吧。

既然是好朋友,就祸福祠当,不能同上天堂,就一起下地狱吧!(嗯嗯,败家的好理由。)

所以呢,之前因为SARS肆虐造成的百业萧条,为了振兴经济,千水和友人们很努力地增加消费……哈哈。

由于有了败家这件聿,千水回家后,就很乖地写稿子,快快完成《火狐》。

看完这本《火狐》或者在看完《狂狮》后,聪明的读者应该发现,这套系列的重心将会围绕著“绿虹之星”而转,至于楔子里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呢?容小千水先卖个关子,请大家继续期待下一本──猎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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