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知道你的未婚妻性冷感,也愿意娶她?”她觉得他的未婚妻真幸福,可以拥有一个男人毫无保留的爱。
“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其中还包括了双方家长的面子问题,我现在的思绪乱成一团,没办法去想,不过,我的未婚妻若是坚持离开我,我一定会放手,但是她若还愿意嫁给我,我们的婚礼一定会照常举行。”
迸夕蔷听得怔然,这男人仍然要他的未婚妻,她无来由的感到失落,潜意识里竟然希望他的未婚妻选择离开他。
“谢谢你陪我聊这么久,错打这通电话,成了我生命中的一场意外。”男人轻声说,似乎准备要结束这场“意外”了。
迸夕蔷期侍男人接下去会说“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或者“这个打错的电话号码究竟是几号?”但男人却异常静默,没有说出她预期的话,她有些心急,不愿因此错过些什么,她抓住最后一个机会。
“你也喜欢‘泰绮思冥想曲’吗?”她没有发现自己的喘息变得疾促了,也没有发现自己潜意识想勾引他的企图。
“也?”男人的声音里有些吃惊。“难道你也喜欢?”
“嗯,我非常喜欢。”
“真的!”他有种遇见知音的惊喜。“其实我是先喜欢泰绮思的故事,才喜欢上这首曲子的。”
“我不知道泰绮思的故事。”她其实是知道的,只是希望听他多说一些话。
“泰绮思是公元四世纪时欧洲最美丽,身价也是最高的一名妓女,一个与她是青梅竹马的年轻修士,为了救赎沉沦堕落的泰绮思,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而爱上了她,年轻修士从此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痛苦之中,他向神忏悔,请求神原谅他爱上泰绮思,这是一个交错挣扎、缠绵凄美的爱情故事。”
她是知道这个故事的,但是从他囗中说出来,却让她有股欲哭的哽咽,喉咙囗胀著,隐隐发痛。
这个谈吐优雅不俗的男人,已教她深深著迷了。
听他说得愈多,心中不曾有过的悸动就愈强烈,从来不曾有过一个男人能如此贴近她的心灵,她知道,只要这个男人开口,她一定逃不了。
在一种奇妙的静默中,她听见话筒那端响起一阵单调平板的“泰绮思冥想曲”音乐声。
她正觉得奇怪,男人沉声笑著解释。“是我的行动电话在响,我把‘泰绮思冥想曲’输入成来电音乐,我想应该不会有人的来电音乐和我一样了。”
“你快接吧,别让对方等太久了。”她轻快地说,心里其实并不想挂断电话。
“好,那……再见。”男人停顿了一下,轻轻说:“谢谢你。”
迸夕蔷感到失望,男人真的不问她的名字,一旦挂上电话,和他之间唯一的联系也就切断了,从此,成为对方缥缈的记忆,然后随著时光的流逝而遗忘。
本来就是这样的结局最好,否则呢?她还以为能怎么样?
单调而平板的“泰绮思冥想曲”刺耳地疾响著,仿佛催促著她快点结束。
“再见。”古夕蔷小声地说。
“再见。”
电话挂断了。
她的喘息疾促,胸腔隐隐发疼起来,很久没有这样情绪激动过了,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缓缓调节自己呼吸的节奏。
一通电话、一个自始至终不知姓名的陌生男人,触及了她心中隐密、没人碰过的角落,轻轻撞击出的涟漪,一圈圈回荡开来。
她将掌心平放在心口,感受著心脏强烈的震动。
缓缓地,她走出柜台,推开古朴的木门,恍惚地抬头望著清冷的星光,漫天星斗宛如一张灿烂的巨网,夜色寂美,淡雾缭绕,像在梦与醒之间。
就这样了——就当成是看完一篇短篇小说好了,看完之后虽然有感动、有惆怅,但是,谁都会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小说中的女主角。
看见T28的莹蓝色冷光萤幕上显示著SALLY的名字,堂御天想也没想,就把手机关掉了。
他还没有准备好,该用什么态度来和出轨的SALLY说话。
尤其是,在他刚和一个温柔细致的陌生女孩挂断电话的这个时候。
陌生却温和善良的女孩,声音很轻很柔很软,微带著点孩子气,宛如春天和暖的微风,让他觉得舒服自在。
“冬情温泉”,在台湾的哪一个角落呢?他感到好奇。
他喝光最后一口退冰的威士忌,起身,一面月兑衬衫、解裤扣,一面走进浴室,他扭开水龙头,让自己站在洒出漫天雨珠的莲蓬头下。
热水哗啦啦地流经他挺直的鼻梁,从发梢顺著颈子流窜到背脊。
他偏过头,看见布满水雾的镜子里那具人人称羡的模特儿身躯,想起SALLY曾经对他说过的话——“御天,你太完美了,你那种不染杂质的完美,让我只敢远远观看,却近不得身。”
他一直不明白SALLY说这话的意思——为何会近不得他的身?
他清楚自己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发光体,是人人眼中的焦点所在,而——这是SALLY早已经习惯甚至引以为傲的事,近不了他的身原由应该不是为此。
但是看见那个SALLY愿意果裎相对的男人之后,他的挫败感极度强烈,这才发现他和SALLY之间的鸿沟有多深,他似乎从来不曾真正认识过她。
SALLY若不爱他,又何必答应婚礼,又为什么兴高采烈地选择巴黎蜜月旅行?
对SALLY,他像侍奉公主一样的呵护备至,凡事几乎都以她为中心,十年了,他已经身心俱疲。
面对两人之间的失衡状态,他到底该用什么方式来应付?
他怒视著镜中孤冷的眉眼、傲慢的肌肉和完美的骨架,然而这副躯体却无法引起SALLY的热情。
第一次,他厌恶起自己的模样来。
第二章
秋日的正午。
花田中蹲著两个长发少女,一个头发黝黑乌亮,有著健康的麦金色肌肤,另一个容颜、肤色都是雪也似的苍白,棕褐色的长发在阳光的映照下闪动著淡金色的光泽。
“夕蔷,这些够了吧?”拥有一身健康肤色的杨妤洁,抱起一大把芒草,扬声唤著。
迸夕蔷正专心剪著火鹤花,她抬头望一眼妤洁,点了点头。
“大厅那个花瓶应该够放,再剪几技火鹤就大功告成了。”
杨妤洁用报纸把容易割人的芒草包好,蹲在夕蔷身边,她注视著夕蔷白得几乎透明的脸庞,和夕蔷身上米白色的素色连身衣裙,在这个花田里,夕蔷的存在宛如一缕花魂,比她更适合当花的守护神。
妤洁轻轻撩起夕蔷一绺曳地的发丝,笑著说:“喂,夕蔷,我想下山,你说好不好?”
“不好。”夕蔷想也没想就回答。“你想下山干什么?当槟榔西施吗?”
妤洁瞪大眼睛,拍了一下夕蔷的头,严重抗议道:“古夕蔷,台北有那么多工作机会,我只能当槟楖西施吗?”
“不然你以为你能做什么?说来听听呀,台北除了槟榔以外,没有什么植物更容易接触了吧。”古夕蔷头也没抬,专心地剪火鹤。
“我……”妤洁怔了怔,呆了半晌,无奈地叹口气。“是啊,一个学植物的到没有植物的台北做什么,唉——”
“叹什么气,在这个花田里种花不好吗?自由自在又不受约束,何必去那个乌烟瘴气的台北。”夕蔷笑吟吟地在阳光里看著她。
“问题是这里根本没有年轻男人,我已经二十四岁了,早已经错过谈恋爱的大好时机,而在这个镇上想谈一场恋爱比登天还难,看过来看过去都是欧吉桑,唯一一个条件合适的沉雨青已经是你的了,我还有什么指望啊——”妤洁拖长了尾音,仰起头,一脸无语问苍天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