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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的眼泪 第3页

作者:祁欢

有一次,同样的星空,同样的巴哈,突然,姗姗肚子饿得按捺不住,不管精神食粮再丰沛,生理仍无法获得饱足。心灵荒瘠,令人空虚,却又不如生理饥饿来得迫切性。时效性,这是人之为凡人的无奈吧!

姗姗走下楼想寻找一些吃的,一下楼便看到书房隐隐约约透出光线,一方面是诧异,一方面是好奇,书房的亮光便成为指引她前进的唯一亮光,不受自己控制便已到达房门口,二伯和爸爸悉悉卒卒的声音透过门缝传了出来。

“咦,有什么事要在这么晚讨论?”姗姗纳闷着。

一时之间又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索性把耳朵贴在门上,满足一下她排山倒海而来的好奇心。

雷柏仲重重叹了一口气,声音有些沮丧与悲伤。“二哥,明天就是大哥的忌日了,每年只要一接近这时候,我的心就特别煎熬,这是日日揪心的罪恶啊,竟只因一时冲动而铸下无法挽回的错误。”

究竟是什么无法挽回的错误呢?听到这,姗姗有种不祥的预感,心猛地被提了起来,急欲听下文,却又有些不敢,但已听到这儿,是没有抽腿的力量了。

殷培竟缄默了一会儿,才沉声道:“你这是在怪我?”

雷柏仲急道:“我不是这意思,这件事怎么说我也要负一半的责任。”雷柏仲只要一想到自己因一时私心,没阻止二哥因一时冲动放火烧夏家,并且也未通知大哥,他便自责不已,罪恶感夜夜纠缠他的知觉感官。

殷培竟对雷柏仲的回答还算满意。“老弟,事到如今,后悔也无济于事,日子总要过。况且当初若不把大哥除去,你以为你我会有今天舒适的生活?人哪,要往前看而不是往后看。”

“话是没错,只是我还是没办法原谅我自己。”

姗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她向来尊敬的爸爸和二伯?竟是害了大伯、大伯母及吴哥哥的凶手?

太过震惊,使姗姗一个不留神,手上的水杯便“眶榔”一声,掉落地板。

玻璃及地的碎片声,惊动了殷培竟与雷柏仲,姗姗赶紧隐身在黑暗的柜角,眼中噙着日后十年都不轻易落下的泪水。

殷培竟沉着一张脸,攫砾的目光在暗夜炯炯发亮,像是寻找猎物的鹰,令人不寒而栗。姗姗屏住呼吸,她绝对不能被发现!

雷柏仲四处梭巡一下。“应该是风吹的,不可能有人。”

殷培竟略微沉吟一下,才道:“但愿如此。”

两人若有所思地离开厅堂,姗姗吁了一口气,旋即有意识到自己发出了声音,马上捂住了嘴巴,等待属于自己黎明的到来。

那年,姗姗蓄意考取离家甚远的高中,经历一场家庭革命,离开了这个令她不堪的家,开始了她的独立生活。

骄傲的她,向来可以坚强地面对所有事,丝毫不退缩,因此一直过得很好,和爸爸一旦保持距离,也就会减缓对他的不谅解。虽然这些年不知承受了多少来自家里的压力,因为雷柏仲一直不知情,但她还是熬过来了。

一阵叫声打断了姗姗的杂思。

“雷老师!”沈玉亚从远处走来,人未到声先到地嚷了起来。

沈玉亚着一件碎花连身洋装,显现出她自认的端庄合宜。总是喜欢用酸溜溜的口吻对她说:“唉呀,谁教我们不像雷老师身材惹火,哪敢穿得这么招摇?”

言外之意就是说她招摇,雷姗姗哪里会不知?但她雷姗姗可不是现代阿信,会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她会把眉一挑,笑里藏刀地说:“这可不是身材惹不惹火的问题,而是我向来不买没品味的衣服。”

这一席话,总会让对方知难而退、不敢造次。大家都知道姻雷姗姗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会直接表达好恶,绝不会装腔作势。像她就是不欣赏沈玉亚,从没给过沈玉亚好脸色,但这女人也许天生犯贱,老爱扒过来,令她更为反感。

“雷老师,我一直在叫你呢!你没听到吗?”沈玉亚的声音显得谄媚造作。

雷姗姗连眉都懒得挑,冷生生地道:“十里外的人都听到了,何况是一里内的呢?”

沈玉亚不以为忖,也不打算在这话题打转,直接把整个身子贴过来,几乎要完全贴住雷姗姗。雷姗姗不留情地将椅子连人抽开,沈玉亚一个重心不稳,差点跌得四脚朝天,沈玉亚抚住脚口,喘了一口气,有些牙痒痒,却又不敢发作。“你干么突然走开嘛,吓了我一跳。”

姗姗将眉挑了挑,并不打算答腔,一副“我就是坏人,怎样?”的姿态。

沈玉亚气在心里,但也无法放得过心中的想望。“你那个他又来了。”

雷姗姗不是个笨蛋,哪听不出、看不出沈玉亚话中有话,想确定他们的关系,看看自己是否有机可乘,垂涎之意溢于言表。

她向来瞧不起那种渴婚型的女人,一点身为女人的格调都没有,物化自己。

天生的恶质因子又出现了,她偏不称她的心。“真的吗?他又来啦?不是一个小时前才见过的吗?真是死相,那么想我干么?”

丙不其然,沈王亚脸上讪讪然。“真羡慕你可以有一个这么出色的‘男朋友’,听说他是‘风擎电脑’的小开,是吧?”酸酸的醋意又出现了,姗姗“嗯”了一声,赶紧翩然离去,免得被呛死。

一出办公室,便看到殷至谦迎面而来。

“晦,难得我们雷小姐会亲自迎接,真让我受宠若惊。”殷至谦露齿一笑,展现他魅力四射、独射不中姗姗的笑意。

“谁教你太招摇,惹得我一身腥。”珊珊白了他一眼。

“看你,累坏了,火气这般大。”殷至谦抬起手往她的脸上轻抚,眼神、口气都是温柔的。

姗姗一个闪身,躲过他的手,也许是身体的自主意识过于高涨,她十分忌讳让人碰她。

殷至谦的手停在半空中,有些悻悻然。

“一起去吃饭吧!”他把停在空中的手收回,若无其事地道。

“好,等我一会儿,我收拾一下东西。”姗姗松了一口气,幸好至谦向未识时务,不至于让大家都难堪。

路途上,两人不触及敏感,倒也谈笑自如。

到了店里,才刚坐定,至谦不免又旧事重提。“为什么不回去呢?自己只身在外有什么好?”

姗姗特意笑得夸张,心想:毕竟不是了解自己的人呵!

“至谦,不要每次都绕在相同的话题上打转,你觉得回去,然后被逼婚,很有趣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难道你不爱我?”

“我喜欢你。”

姗姗回答得婉转又直接。

“为何不说爱呢?”

至谦问得苍凉。

“你明知道,何必问?”

殷至谦的笑容更苦涩了。“姗姗,你要伤我到见时?”

“我不是伤你,我只是说实话。”

“实话?我宁可你说假话,至少不那么痛。”

“假话会比真话更伤人,表面华丽的胶囊,噬去搪浆后,更苦涩、更令人无法忍受。”

姗姗起身整整衣裳,留下殷至谦自个儿咀嚼反刍。

季殊群熟练地掌拄着方向盘,一个大转弯,仍阻挡不住他的风驰电掣。

他身着一身亚曼尼休闲式西装,苹果绿的背心及合身长裤,搭配针织雪纺纱白色衬衫,充分展现他的品味与自信。

“吱!”的一声,他的车漂亮转进车库。俐落地跳下车,立在阳光下的他,斯文中有掩不住的狂放落拓;顺长的身材,线条分明的脸,如此完美的外在条件的他,眼中却拥有一闪即逝的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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