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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影迷情人 第1页

作者:念眉

第一章

草莓日报和香蕉日报,是香港两家水火不容的报社,皆以偷拍、跟踪、耸动的标题和精采的连环照片闻名。

两家报社选在同一时间进军台湾,而草莓日报为了打开知名度,特别商请亚洲性感红星——郝纯情,拍摄宣传CF。相较之下,香蕉日报的气势就弱了一点。

至于草莓日报究竟凭什么打动郝纯情为他们拍摄宣传CF?哈哈,笑掉众人大牙的原因之一——草莓比香蕉好吃,也比较可爱;另外,她愿意拍摄广告,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交换条件——让她最小的妹妹郝纯真入社当记者。

话说自从纯情远嫁美国之后,一直跟在纯情身边打杂的纯真,顿时成了“英英美代子”,每月只能靠著当家主母二姊纯洁发放的六千元零用金过活。

这会儿靠著大姊的“裙带关系”,纯真打败了一百三十八位大传系毕业的竞争者,成为草莓日报的实习记者。

报到的第一天,采访组的组长拿著履历表,觑著她——

纯真今天身著白色T恤,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扎成马尾,露出纤细白皙的颈项,合身的蓝色低腰牛仔裤包裹住微翘浑圆的臀部,玲珑有致的曲线令人眼睛为之一亮。

“郝纯真,二十三岁?”组长迎上纯真那双晶莹灿动的大眼。真是人如其名,好一张“纯真”的脸庞,尤其红润的嘴唇噙著一抹笑容,看起来真可爱。

一直死气沉沉、阳盛阴衰的采访组,终于有了青春的朝气。

“是的,组长。”

“什么科系毕业?”

“畜牧科。”

“很好,跟狗仔队的工作也算是不谋而合。”这个组长最厉害的本事就是睁眼说瞎话。

“谢谢组长的赏识。”也只有少根筋的纯真,才能浸婬在他的幽默世界里。

“进公司要从基层做起,有没有异议?”

“报告组长,没有。”纯真漾开笑容,准备展开璀璨光明的狗仔队生涯。

“那么从今天起,派你到忠孝路口分发报纸,我会请两位资深记者支援你。”

“派报?”纯真一脸愕然。记者不是应该跑在案发前线,追击最新、最热门的新闻吗?

“有什么问题?”

“呃……这和我的想像,有一点点的小距离……”她采用保守的说词。

“纯真,”组长站起身,热络地搭著她的肩,深深地吸一口属于少女芬芳的微甜气味,“时代已经不一样,现在的记者要主动出击、走入人群,不能再待在社里枯等,这样是挖不到头条新闻的。要你去路口分发报纸,是想训练你成为德智体群美、五育并重的优良专业记者。”

“德、智、体、群、美?”纯真清灵的双眸布满斗大的问号。当狗仔队不是四肢健全,追、赶、跑、跳、碰,样样精通就成了吗?

“德就是指德性,我们虽是狗仔队,却是一群道德高尚的狗仔;智是指智慧;体则是体育,训练良好的体魄是必须的;群亦即合群,对上级的指示要完全服从;美当然是指培养审美观……好了,今天的狗仔队守则就先传授到这里,改天组长再约你好好促膝长谈。”

“谢谢组长的教诲,我会努力学习成为一名专业的记者。”她满怀感恩的心,将一叠叠捆好的报纸抱上推车,准备执行上任的首项任务。

组长看她卖力工作的背影,戴著老花镜片的双眸闪过一抹精光——年轻漂亮的实习记者,不但好骗又好拐啊!

毒辣的阳光将路上行人逼出一身黏腻的热汗,众人纷纷躲入骑楼,避开阳光。

然而此时有一具高大的男性躯体,正大剌剌地躺在灰色水泥地上,落魄却又抢眼。

男人身著卡其色上衣,同色系的长裤一高一低地卷至小腿肚,用来遮阳的鸭舌帽则滚至一旁。

“夭寿喔!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思长进,好手好脚的,不工作就算了,竟学人家当起了乞丐!”肥胖的妇人扭动圆滚滚的,嫌弃的扔下一枚十元硬币。

“我……不是乞丐。”男人干涩发白的唇,痛苦的吐出几个字。

“那一定是流落在外的游民了,喏,十五元给你坐公车。”妇人的牌搭子也投下零钱。

秦栈风狼狈地站起身,感叹老天爷捉弄人——

回想二十四小时前,他还是红透欧亚美三大洲,被媒体与影评人喻为最有潜力的优质演员,甚至高票当选女性性幻想对象的第一名,片酬更是高达一千万美金,可谓集魅力、财力、势力于一身。

可是现在……唉!

捡起帽子里的二十五元铜板,走进便利商店买了一罐矿泉水解渴——平常他只喝阿尔卑斯山下纯天然的泉水,如今却沦落到喝阿里山的地下水……命运多舛啊!他眼角含泪,百般委屈地一饮而尽。

和工作人员一起来台进行电影拍摄工作的他,将行李丢到下榻饭店后,便和好友兼导演欧阳骥,秘密至士林夜市闲逛,顺便一解口月复之欲,结果两人竟在人群中走散。

最惨的是,他的钱包和手机竟不慎被扒走了!

电视电影的情节,搬上现实生活,又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他的心情只有欲哭无泪四个字形容。

身无分文却碍于自己祟高、受万人祟拜的形象,他拉不下脸至警局报案,走呀走的,有点小路痴的他,不小心迷路了,只好在街头流浪。

“老天!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顶著凌乱的短发,仰天长啸。

身为首席魅力男星,出场既没有欢声雷动,也没有成千上万的影迷夹道欢迎,居然还被当成流浪汉看待,叫他情何以堪?

“可怜喔,年纪轻轻就疯了……”卖彩券的老伯对他投以同情目光。

“不知道会不会开明牌,要不然叫他选一张彩券,搞不好会中头奖。”路人对他邋遢的外表,议论纷纷。

秦栈风拖著疲惫的步伐,抚著饥肠辘辘的肚皮,在路人的指引下,寻找回饭店的道路,直到耳边传来一阵熟悉且甜腻的叫卖声——

定睛一看,仿佛有道白光自头顶洒在那名女孩身上……他的救命恩人出现了!

纯真将千份报纸和一箱箱的草莓摆在捷运出口,满怀理想地展开一天的工作。

“买报纸、送草莓,先生,新上市的草莓日报试阅版十元,并且送一盒草莓,要不要买?”她脸上绽放亲切的笑容,积极地向每一位路人推销报纸。

“不要。”大部分的路人瞥了眼只装一颗草莓的透明塑胶方盒,便摇头快步离开。

三十分钟后,炙热太阳逼退了她的满腔热情。

“买草莓、送报纸,买报纸、送草莓……”纯真挫败万分地坐在报纸堆上,拿出手帕拭著额上的汗水。

唉!她喊得口干舌燥,不禁回想起以前在大姊身边担任助理的逍遥日子,天天大鱼大肉不说,还能常伴偶像秦栈风的身边……

在她的认知中,秦栈风等于偶像,偶像等于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等于追星……

“纯情的妹妹……纯情的妹妹……”在吵嚷的人群里,由远而近传来的呼喊声,让沉浸于幻想中的纯真竖直了耳朵。

“奇怪,谁在叫我?”她纳闷地左顾右盼,寻找声音来源。

在台北街头流浪一天一夜,秦栈风一见到熟悉面孔,便忘情地冲向前与她打招呼,兴奋的程度与在汪洋大海中,好不容易攀住啊木的溺水者无异。

“秦……”一只巨掌硬是封住她的嘴,逼她吞下最后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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