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下它,挑了一件全黑的,也不好,像个孀居的寡妇。
换下它,挑了一件白的,也不好,医院里的护士不都是这么穿的吗?
换下它,挑了一件粉的,也不好,这次看起来和百货公司的电梯小姐又没什么两样了。
折腾了老半天,床上的衣服堆积如山,简直像是百货公司里促销花车上的廉价商品,还是选不到一件十分合意的衣服。
今天是怎么了?
为了选件衣服就花了一个小时,她哑然失笑,这些衣服当时都是她细心挑选后才买的,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刻,却又令她弃之如敝屣?
是这些衣服的关系吗?还是……因为她的心情在作怪?
只不过是和狄维世共进一顿晚餐,就值得她如此失魂落魄吗?
她摇摇头,为自己的举动感到悲哀,还是穿回第一次所挑的湖水绿晚宴服。
避他怎么想,无论外表是丑是美,无论穿著是雅是俗,她还是她,是个为了自己而活的女子。
有了这个原则,接下来的速度就快了,不到六点,她已做好了出门的准备。
对着镜子端详自己,一头长发顺着双肩流泄而下,脸上恰到好处的薄施脂粉,双眸灿如朗星,望上去神采奕奕。
这就是了,这就是真正的她。
她不需要像任何人,更不需要模仿任何人,因为他邀约的只是她。
仲愉望着镜中的身影,满意地点点头,拎起一旁的手提包,脚步轻盈地走出家门。
***
狄维世一下车,便见着仲愉笑盈盈地站在纪念馆门口,两人几乎是分秒不差地同时来到相约的地点。
“不好意思,让妳久等了,不是说好妳在家等我电话吗?”他生怕是自己迟到了,赶紧又看了一下表。
“放心,你没迟到,我才刚刚走到这里,你的车便到了。”仲愉也觉得这实在是巧得太过分了,似乎有一种力量在冥冥中控制着,“我在家看时间还早,所以就顺步走了出来。”
从不相信缘分的她,这时也不禁揣想着上帝的神奇,不仅安排了连续两次的巧遇,连第一次的相约都让他们如此的心有灵犀。
狄维世绅士的为她开了车门,小心地扶着她上了车,又从车后座拿起一束花,“不好意思,头一回送花,也不知挑对了没有。”
仲愉笑着接了过来,定神一看,不是玫瑰百合之类的俗套,竟是一束含苞的郁金香。
由于从事的工作与婚礼相关,各种花语她早就谨记于心,这郁金香的花语分明就是“爱之寓言”,也不知他是不是故意的。
他在暗示些什么?
他想暗示些什么?
她望了狄维世一眼,见他神色从容地开着车,像是不知道她心里的疑惑,但他这无心的礼物,却让仲愉不免多心了。
她将花捧在怀里,试探地问道:“这真是你第一次送花给人?你过去不曾送花给李小姐吗?”
话一出口,便望见狄维世脸色猝然一变,她立时又后悔了,当下真想拿针将嘴缝起来,或是把话塞回肚子里。
好不容易一个愉快的约会,却被这掩不住的好奇心给破坏掉,她暗骂自己的愚蠢,老是改不了这种凡事追根究底的坏毛病。
幸亏狄维世只是轻声一笑,不在乎地回答:“没有。”
他不需要送,也不想送,更没那个闲工夫送。
她偷偷地透了口气,看样子这个错误还不算太严重,只不过心里又开始纳闷着,每次提到李慧心,他的表情就立刻变为阴郁的雨天,莫非这个婚姻真令他如此地不快吗?
但这次她学乖了,没再出言发问,还是把这些无聊的问题留给八卦杂志来挖掘比较好。
“狄先生,谢谢你的花,我真的很喜欢。”
“妳可以叫我Wesley。”狄维世侧着头望了她一眼,见她正襟危坐地将花抱在胸前,放心的笑了,“我还怕妳不喜欢这种花呢!”
“Wesley,”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她的声音有着生硬的颤抖,咳了两声,才接下去说:“你知道送人郁金香代表什么意思吗?”
她还是捺不住猜测的煎熬,反正只要不谈到李慧心以及他们的婚约,就应该没什么关系。
狄维世摇摇头,“很抱歉,我实在不太清楚,我只觉得它看起来很月兑俗,所以就买来送妳了,难道它还有什么其他含义吗?”
她从他身侧注视着他,看不出他眼神是否有说谎的闪烁,既然不了解他是明知故犯还是无心之过,自己便也跟他装傻。
“我也不知道,对于花,我一向没有研究。”她昧着良心说出这样的话,心虚的不敢看他。
“如果妳想知道,我现在帮妳打电话去花店,妳直接问老板好了。”狄维世对着她笑,眼中闪过一丝狡猞。
他是知道的!
原来他是知道的,方才还将她骗得团团转,满怀心思地去揣测,原来他送这束花是真有其目的,而且现在还设计自己去找寻这个答案,跌入这个陷阱,她才不上这个当呢!
她慌忙地摇头,急道:“不用了不用了!你看,我们不是快到餐厅了吗?”
狄维世见她如此慌张,便知她识破了自己的布局,想笑又不敢笑出声来。只是抿着唇将车转进一条小巷子中。
***
“Romantique”位于信义区一条小巷弄里,闹中取静,装潢雅致温暖,颇具异国风味,教人恍若有丝错觉,以为来到了法国的小餐厅之中。
两人坐在靠窗的位置,四周围绕了用来装饰的一些特殊香草,俨然成为专属于他和她的一个小天地。
由于都是常客,菜单没费什么精神就决定了,狄维世另外多要了一瓶葡萄酒,还指定要一九八五年出产的RomanceConti。
仲愉瞄了一眼价格,差点没让她把舌头吞下去,一瓶标价二十八万,这根本就是在喝钱!
她心疼了一下,立刻又恢复宁定,是自己提议来这家餐厅的,当然就要任人宰割了。
这样的小问题并不能困扰她太久,因为狄维世的笑语晏晏,让她犹如沉浸在和煦温暖的春风中。
“我可以叫妳Tiffany吗?”狄维世端起杯来,眼神里略带了些期许,“我听见妳同事这么称呼妳。”
仲愉也举杯,“当然可以,老是叫『尹小姐』也的确是太客气了点。”她点点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狄维世的嘴角酝酿了深深的笑意,与仲愉轻轻地碰了一下杯子,“上一次与妳喝酒,是敬这个无奈的人生,这次我们该敬些什么呢?”
“让我想想……”仲愉侧着头,很认真地想着。
狄维世突然开口:“敬这个美丽的人生吧!”语毕,他将手中的酒杯举起,微微摇晃后喝了一小口,性感的沉沉一笑,
仲愉微感意外,前天还在说这人生是无奈的,今天的态度却是全然不司,她狐疑地望着狄维世,只见他眼中有着淘气孩子似的调皮笑意,与平日那份成熟稳重大不相同。
她没追问他改变了人生观念的理由,只是同样的轻啜了一口,“嗯,敬这个美丽的人生吧!”
虽然她没说,狄维世一样能看出她眼里的疑惑,他直视着仲愉,口中轻轻念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话声虽轻,但仲愉还是听见了,霎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迟了片刻才想到这句词的含义。
这是什么意思?
真情的表白?还是无心的呢喃?
包令她感到吃惊的是,吃外国食物长大的狄维世,居然随口就吟出了秦观“鹊桥仙”中的名句,而不是济慈或拜伦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