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星期天早上七点,不许赖床!”
整整一个月,他带着她上山下海,教她如何取景,如何运用焦距、光圈、镜头,掌握拍摄的技巧。除了她在学校上课的时间,他们几乎都在一起。她学很快,也学得很好,现在一拿到相机就到处乱拍,尤其感爱拿他当白老鼠。
低头思考餐厅Memu,被她拍下来。
专注开车的侧脸,她也拍。
闭上眼小憩,她照拍。
无时无刻、何处何地,日常生活中她都能拍,连他吃饭、说话时也不放过,他甚至向她抗议过:
“喂,我去上个厕所也跟来拍,你变态呀?”其实他懂那种感觉。他最初接触摄影时也是这样的,随时随地相机不离手,连桌上的美食都手痒想拍下来。
他不介意当她的活体标的,有了其它可以专注学习的事物,能分散她失去亲人的哀伤。
她看起来,似乎好多了,偶尔可以看见她嘴角浅浅的、不明显的微笑。
一日午后,他待在暗房处理相片,那些都是她近日拍出来的成果。手机铃晌,他顺手接起。
“喂?小罗?”
“高大摄影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帮你谈了一个case,你知道是哪里吗?是西藏耶!这家出版社要出版一系列的大汉风情,你不是一直想离开台湾,踏遍天下土地,这就是你的第一步了。想想看,广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的天空,成队的羊群!”
“推掉。”
“呵、呵,我就知道你一定很开心,不用太爱我,我会——什么??”
“我说推掉。”高以翔又重复了一次。
“为什么?”经纪人一愣一愣的,反应不过来。他前阵子还说想亲眼见识大汉风光,现在有一组最优良的摄影团队,这不是他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吗?
“我暂时走不开。”他想起阮湘君,他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这个时候,她身边不可以没人。说穿了非亲非故,却从初见时,就莫名地放心不下她。
啧,牵绊——他就说那两个字很麻烦,果然没错。
“你——不要太快做决定,反正是明年春天成行,你再考虑看看,如果改变主意的话再告诉我一声。”相识多年,小罗太了解他了,现在推掉,他以后后悔惋惜。
结束通话,高以翔走出暗房。
她侧身蜷卧在沙发上午憩,安睡的脸容看来很平静。
他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身旁席地而坐,静静凝视她。
这段时间,他们几乎都在一起,他尽可能不让她一个人独处。待在那个太空旷的家,很容易让她卷入黑色的悲伤漩涡里,被寂寞吞噬。
但是,这里只是他的临时居处,他身边也无法让她长期停留,该怎么办呢?
他轻叹。不晓得自己能陪伴她多久。
他太了解自己,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不管哪里,都只是短暂伫足,既然无法发展长期的关系,那么还是别开始的好。
对吧?这样做是对的吧……这一年,她十九,他二十四,他陪她度过一季寒冬,也领着她走出生命中最晦暗的严冬。
来年,春天到来,枝头抽长新芽。他帮着她处理掉原先父母租赁的居处,一个人住不了太大的房子,填不满的房间形成落在心底的空泛。
他说:“这房子虽然有太多回忆,但是你可以把它放在心里,空暇时拿出来回忆就好。生命还在继续,人就必须往前走,不能永远停留在原地。”
她听进去了,将对父母的思念化成回忆珍藏,搬出房子,在偏郊找了一栋老房子,离市区光坐车就得花去四十分钟,但是环境很清幽,屋前有小庭院,用竹篱笆围起来,可以种种花草。她很喜欢,而且觉得他应该也喜欢。他替她做了个充满田园风格的木制信箱,就挂在竹篱笆外的门边。
第2章(1)
一切安顿好后,他告诉她:“湘湘,我要走了。”
“走?”
“接了一个工作,过几天就要出发了。”
“去哪里?一个礼拜会回来吗?”他常常带她上山下海地取景,也曾为了阿里山的日出,两个人熬夜不睡地等,她以为他说的只是这样。
“恐怕没有办法。”车子卖了、承租的房子也已经处理掉,他短时间内不会回来。
世界,不该只是台湾这片土地而已,长久以来,他一直想走出去,看看宽广的天地,这是他学摄影的初衷。用镜头收纳天下美景,他从来没有一刻忘记过自己的梦想。踏出台湾,只是第一步。
“湘湘,你自己要好好保重,我只能陪你到这里了。”再多,他给不起,不了了。
她愣愣的,一时之间无法吸收他的话。
为什么要这么说?他要去很久吗?他们以后不能再见面了?
“你还会回来吗?”她急切地问。
“嗯——”他沈吟。“如果到时你还没忘记我,那我会回来看看你。”
“一定要跟我联络……”无法任性要求他的停留,只能微弱地祈求他给她点关于他的讯息。
三天之后,他走了。收拾简单的行李,就此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一天、两天、三天,她数着日子,在满第一个月的时候,她在那只他亲手做的木制信箱里发现他寄来的明信片。他答应过,会给她一点消息。
第二个月,她收到的是一张印着好美丽湖泊的明信片,对她形容他所看见的美景,然后说他晒黑了。
第三个月的明信片,是成群的羊儿,他说他第一次尝到被羊群包围的滋味,剃羊毛时不小心割伤手了。
第四个月的明信片,是一望无际的高原,他说还好他没有高山症,景色真的很至大。
第五个月的明信片,他说了西藏姑娘的婉约多情,有同行的工作人员,当下便来一段异乡之恋了。
第六个月,他聊了当地的民族信仰,信末附上一句——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我吗?”她懂他问这句话的意思。
记得,他便会遵守诺言,回来见她一面:若已淡忘,从此将不再出现她眼前。
原来,他所谓的“恐怕没办法”,是整整半年。有时,她上课上到一半,有飞机飞过,便会仰望天空,想象这架飞机将飞往哪里,会不会将他带回来?她看着那句话,发了好久的呆。
原本,她可以忘的,真的可以,如果他一直没出现的话。
他说的信仰,她没有很懂,但是对她而言,他说的每一句话,便是信仰。
她始终记得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认真地过日子,有他相陪的那个冬天,很温暖,她可以将他给的温暖,与记忆中的家人一起收藏在记忆的最底层,继续往前走,一如他告诉她的那样。
但是一他总是出现在最致命的时机点,悍然闯入她无从防备的心房。
“阮湘君!”踏出校门前,身后传来叫唤,她止步,回身浅笑。“班代,有事吗?”
“那个——”原本很阳光的男孩,一到她面前便显得局促,微微脸红。“周末我们系上要和资管系办联谊,你要不要去?”
“周末吗?”她偏头想了一下。“那天我生日。”
“啊,这样吗?”男孩颇意外。“那不然我也不去了,我——你——”
她生日和他不要去有什么关系?
她温温浅浅地提醒他。“你是主办人。”
“啊,对厚!”完全忘了这回事!男孩泄气地垂下肩。
“我那天跟人有约了。”她补上一句。
“那不然……你下午有没有空?我提前帮你庆祝好不好?”
阮湘君凝视他片刻,点头。“好。”
于是,他带她压马路、看电影、去汤姆熊玩换来一只大头狗玩偶给她当生日礼物,明明有惧高症,还要浪漫地陪她去坐摩天轮。这个人喜欢她,几乎全班都知道,他自己也从不否认,追求得很腼腆,也很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