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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设防 第4页

作者:楼雨晴

“那么,爱呢?”同样一所大学、同样的职业,但是习惯并不等同于爱情。

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问,关梓群讶然失笑,答得毫不犹豫。“我当然爱她。”

没有好感,怎么会一交往就是三年,他是成年人了,有没有爱情,自认还分得出。

凝视他沉默不语的神情,关梓群轻叹。“我不要求你接受她,但最起码别一见面就和她吵。品婕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子,聪明、独立、有主见,你要是用心去观察,也会喜欢她的。”

必梓齐绷着脸,冷言道:“她好不好关我什么事?女朋友是你的,你高兴就好了,管我喜不喜欢!”

转身扭开门把,差点与迎面而来的曹品婕撞成一团。

动作迅速地抓住她敲门几乎敲到他胸前的手,皱眉甩开,迅速退避,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而去。

吧么?她是瘟疫呀?

冷冷瞪了远去的身影一眼,甩上门板。

这一来一往,关梓群看在眼里,叹上一口气。

算他白费唇舌,这两个人要和平共处,简直比母猪飞天还难。

梓齐的厌斥那么明显,品婕又是自尊心强的人,难怪恶性循环,心结一日比一日更深。

只是,他真的不懂,品婕到底是怎么得罪人的?她并不是那种会无理取闹的女人,她很讲道理,更正确地说,就是太理智、太讲理了,凡事就事论事,连对自己的男朋友也不会耍赖、任性、小小刁难什么的。

有时吵完架,冷静下来后会自己反省,是她的过错绝不推诿,主动前来道歉。在她的观念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男人该迁就女人的道理,他从来都不需要去应付女人的钻牛角尖和情绪化,永远体谅、懂事又包容,他想,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男友当得比他更轻松快活了。

但是,梓齐也不是那种小心眼会去和女人计较的人,更别提无故排斥一个人了,有什么天大的恩怨过节,会让他厌恶到一见面就不给好脸色?

他很好奇,真的非常、非常地好奇!

“哪有为什么?他是我见过最没风度的男人。”等到曹品婕回答,他才发现自己不经意问了出口。

“没风度?妳说梓齐?”头一回听到有人这么形容他家四弟,关梓群错愕地回不了神。

“废话,不是他还有谁?”就为了一盒芋头酥!喔,好吧,可能还加上第二回相遇时小小误会了他一下,但是第三回合,她是真的有心要道谢,化干戈为玉帛了,谁知他每回一见面就不给好脸色,不过就一点小误会而已,需要记恨这么深、这么久吗?

这不是没风度是什么?

她知道自己或许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他也不必如此大剌剌地表现出来,明摆着“妳很碍眼,请离我远一点,少来惹我”的态度,一点都不晓得要遮掩,他不知道这是很失礼的一件事吗?

她再怎么好脾气,也会被惹毛!

既然他们看彼此都不顺眼,那正好,也不必费事去维持什么天下太平的虚伪调调,大家识相点,井水不犯河水!

“这就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关梓群无法反驳女友的指控,因为梓齐在这件事的表现上,真的很没风度,但——他明明就不是那样的人,所以才说很怪呀!可怪在哪里,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隐隐约约,似乎有个症结点等他深入探索,只是一时之间,还接不上那个思绪断层……

“梓齐……真的没妳想的那么糟糕……”他无力地申辩,就像垂死之人,死撑住那最后一口气。

“嗯哼?试举例说明之。”事实胜于雄辩,法律是讲求证据的,关先生,你的呈堂证供很薄弱。

“好吧,我承认他国、高中时有过一段叛逆期,跷课、抽烟、喝酒、飙车、打群架,什么都学会了,让我爸妈很操心,但是玩过一段时间,大概自己也倦了吧,觉得没意思了,最后一次被我爸的家法狠狠教训过后,突然发愤图强,拿起课本读书。”

“这是什么戏码?浪子回头金不换吗?”目前为止,真的听不出一丁点“他很不错”的迹象。

“梓齐很倔强,他想做、不想做的事,谁都不能勉强,就算那段荒唐岁月几次被我爸打得半死也一样。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他说要读书,就真的是全力以赴,从此之后再也没见他抽过烟、喝过酒,狐群狗党断得干干净净,当年联考,以妳无法想象的高分上榜,但却放弃了一流大学,反而对那些机械零件感兴趣,选择去读技术学院,因为他觉得,书永远读不完,而他学历拿得再高还是这样,他只走他想走的路,吸取他想吸取的知识。我爸对他也没有更多要求,只要他别机械玩到去贩卖枪枝,他完全无所谓。”

“怪人。”好好的书不读,她实在搞不懂弄得自己满手黑油去修车有什么好玩的?

“妳不觉得很有个性吗?总是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呀,他连学历、旁人的看法、社会所认定的价值观都不拘泥了,又怎么会惦着陈年恩怨,和一个女人计较这么久?

“我觉得他是笨蛋。”她要是关家父母,绝对掐死他。

必梓群叹气。偏见这种东西,真是全天下最可怕的思想凌虐。

“就我所知,妳口中这个笨蛋,在女人眼中还满受欢迎的,他高中时还有个长他三岁的大姊头学姊想强上他,被他丢出门外。”

原来真有这回事?她还以为他随口唬烂的。

“谁那么不挑食?瞎了眼吗?”

必梓群现在才知道,原来女友嘴也挺毒的,还怪什么梓齐没风度?一个巴掌拍不响,她若不配合怎吵得起来?

“最起码长得够俊俏。”外面一群女人,迷死他那股冷冷的、帅劲十足的气质。

“咦?有吗?”她像是刚睡醒。

他好笑道:“别告诉我,认识这么久,妳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好吧,或许是遗传的功劳,关家的男人天生好相貌,无论是温文、沉静、冷漠,都有股说不出来的味道,个个得天独厚,在女人堆中很吃得开。

“谁有空理会他长怎样。”光吵架都来不及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蠢,浪费口水。

这两个人,怕是到老到死都这副德行了,他彻底投降,决定再也不试图把死马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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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不顺心时,最不想遇到的,自然是那个讨厌自己的人,谁都不想在倒楣时,还要面对来自死对头的幸灾乐祸。

当车子在半途熄火,忙了半天仍无成效时,她已经沮丧到情绪烦躁了。放弃再做无谓的挣扎,直接收拾好相关文件,下来拦计程车。

可坏就坏在,车子抛锚在产业道路上,往来车辆稀少,这里离市区还有一段路,换句话说……她是不是得步行上半小时了?

现在就算打电话叫梓群来接她也来不及了,何况男友也有工作在身,根本走不开,她不该拿自己的事情来烦扰他。

没时间抱怨了,她加快脚步,边留意往来车辆,幸运点说不定有便车可搭……

脚下一痛,她蹙眉,后悔今天鞋跟穿太高。

但是,人在倒楣时,愈是不想碰到的人,就愈会碰到。

拜他的好视力所赐,关梓齐远远就瞥见那道熟悉的身影,本想不理会,偏偏不受控制的车头就是违反了预定方向,朝她骑来。

“曹大律师,妳真好的兴致。”大热天里,汗流浃背地逛大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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