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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好聚好散 第4页

作者:楼雨晴

“那、那个……我不要了,你要就……拿去……”这不是她所知悉的他,几乎无法适应他过于轻佻的笑容,她转身要逃。

“等等。”反掌扣住细腕,留住她慌离的身影。“为什么急着走?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难道是我自作多情?”

不为人知的隐晦心事教人一语道出,困窘、羞傀、无地自容等,种种感觉袭上心房,觉得自己像是剥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全然吐不出一个字。

“不然,为什么要画我?”这里头蕴藏着多浓稠的少女情怀,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分明。

“别……捉弄我,拜托……”她气弱地吐出声音,无助地几近恳求。

她知道他在捉弄她?他讶然挑眉。

他松了手,退开一步。她轻吐口气,忙不迭想走。

“等一下!”他张口喊住她,将册子交还给她。“知道我读哪里吗?”

将册子紧紧环抱在怀里,她下意识点头。

“如果你能考进来当我学妹,带着它来找我,我们就试着交往看看。”

她错愕。

“我等着你,亲手将它送给我。”

还没来得及分析他这句话是真心还是意图戏弄,他已转身,潇洒离去。

在那之后,他没再回母校打过篮球,一次都没有。

半年后,她考上那所数一数二的知名大学,向来成绩平平的她,着实吓破不少人的眼镜。

只有她才知道,那些个挑灯苦读的深夜,为的,不是携手并行,而是追随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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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忘了我?晚晚,你怎么可以忘了我!”

为什么不行?他很重要吗?

控诉似的语调,换来她的困惑。“为什么我该记得?”

“因为,是你先爱上我的。”

话语仍回绕在耳畔,意识已然清醒。

不用睁开眼,便知枕畔已然空虚。

纤白素手由被子底下探出,轻抚平整的床畔,就像不曾有人睡过那般,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没有掉落。

夜里过后,杨品璿会抱着她进浴室泡澡,有时会再来一次,然后他会在浴白放水让她泡十五分钟的澡,他则离开浴室,动作熟练地将干净床单换上,旧床单丢进洗衣机清洗。

她想,他一定是个相当擅长偷腥的男人,谨慎得连一丁点蛛丝马迹也不曾留下。

他们的关系并不存在于阳光底下,就像朝露,随着阳光的升起而蒸发,伴着夜晚的降临而蠢动,就算白天在路上遇见,也只是陌生人而已,对此,他也从没说过什么。

她想,这也是他要的吧!她知道他有个要好的女友——或者说未婚妻——她曾经在用餐时偶然碰到过他们几次,她没过去打招呼,甚至没有太多的感觉,就像全然不相熟的两个人。

她从没和他一起用过餐,也是在那时才发现,他对女伴相当体贴,会细心关照对方的需要,倒水布菜,沈稳倾听。

他的未婚妻——很美,拥有娴雅的气质,凝视他的眸光极温柔、眷恋,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不难由举手投足中观察出她有多爱他。

她不懂男人,拥有如此美好的未婚妻,而他又那么呵护她,为何还要出轨,寻求夜晚的放纵呢?

坐起身,拢了拢长发,穿了拖鞋下床,客厅已摆放一盘火腿蛋吐司,尚有余温,显示他刚离去不久。

打开冰箱门,有一瓶尚未开封的低脂鲜女乃,保存期限还有七天。

这大概是他存在,唯一留下的证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只要他留宿,隔天早上必会为她准备好早餐,冰箱放着一瓶永远没有到期日的鲜女乃。

等到她再度回神,盘内吐司温度已散,鲜女乃褪去凉度,她盯着玻璃杯上滑落的一颗颗冰珠,轻蹙了下眉。

最近,似乎太常被他占领思绪,空无的脑海原本只想填入她遗失的过往,却不经意填入与杨品璿相关的点滴。

这并不正常。有时他消失大半个月,她都没有知觉,等到他再度出现,她才意识到又过了半个月。

时间对她而言,没有太大的意义。

后来,因为他的存在,让她感觉到时间的流动,生命不再只是永无止尽的空白,她逐渐能够记住一些事情了,这才意识到、并正视他的存在。

一口口毫无味觉地吞掉盘中的火腿蛋吐司,喝光一杯牛女乃,呆坐了一个小时,太阳完全升到正空中。今天阳光似乎特别亮眼。她眯了眯眸,这才发现杨品璿将屋内所有的窗帘完全拉开,徐徐暖意洒上略显空凉的房子。

天气——似乎不错,适合出去走走。

不知为何,无感的心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与渴望。

望向镜中长期缺乏阳光照拂、几近于苍白的脸庞,于是她换了衣服,稍作梳洗,头一回在没有特定目的的情况下走出大门。

懊去哪里呢?

她直视前方,空茫的眸子没有落点,顺着红砖道步行,红灯便停,绿灯便走,由着双脚自有意识地支配行动,不去费心苦思目标。

然后,她发现自己停在一家正要开店营业的精品店前,凝视着玻璃橱窗内的各项摆设。

将盆栽移到门口,转身又要进去的店员不经意瞄她一眼,惊讶地喊:“咦!季小姐,你好久没来了,最近在忙什么?”

她意外地仰眸。“你记得我?”这个人,会是她遗落记忆中的一部分吗?

“怎么会不记得,你可是常客呢!”店员笑说。

“我以前——常来?”

留意到她怪异的问法,神情韵致大异往常,店员正色打量她。“你,怎么了吗?”

“我——生了场大病,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思考了下,拟着词汇回答。

“哎,难怪近一年都没看见你……来来来,别站门口,进来再说。”

季向晚在招呼之下走进店内,环顾四周,窗明几净,空间明亮,陈列雅致,简单的摆设,就是会让人感到舒心安适,这就是她以前喜爱的购物环境吗?

“我以前来,都买些什么?”

“不一定吧,有时是骨瓷对杯,有时是银饰、舒眠精油或男用皮夹、领带夹。最后一次,你买了雅致的花雕烛台,说是要培养情调,好好和男友吃顿饭。”

瞧见她目光停留在展示柜上的情人对表,店员会心而笑。“韩先生呢?怎么没陪你一起来?”

韩先生?听店员的口气,这男人似乎与她关系匪浅,是梦中那控诉的声音吗?

她买男用皮夹、领带夹以及培养情调的烛台,就是为了他?听起来,她似乎挺在乎这名男子。

“我不记得了,他是谁?”菱唇细细吐出话来。

“不会吧?你连韩先生都忘了?!你那么爱他!”惊呼,极度不可思议的口吻。这名老客户向来不多话,性情偏凉,但偶尔与她交谈上几句,总不难由那柔柔浅浅的音律及神韵中捕捉到满满的幸福。谁都不难看出,她生命中满满都足那名男子,偶尔他来接她,在外头耐心等候着,直到她走出店门,他迎上来,接过提袋、开车门——简单的动作,却是全然的呵护,远远看着,一直很羡慕这对情侣。

只是——连他都忘了,怎会?

那她的生命中,还能剩下什么呢?必然极端空洞吧?

这一刻,忽然懂了睽违年余,为何她的神情苍白又空茫了。

店员有些同情地凝视她。“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清楚你们为什么会分开,但我想,韩先生一定不希望你忘了他,因为那是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一段记录,无论过程是苦是甜、结论是好是坏。你曾经告诉我,你们认识了十年。我常在想,十年来全心全意付出的爱情,会是什么模样呢?不论什么模样、至少我明白,抹去了那段记忆,不也等于抹去你那十年的人生吗?人生没有多少十年的,何况是真心真意去走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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