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耀犹豫了老半天:“我承认对她有好感,可是——她是个都会女子,条件又好,我不过是个老师,每个月赚的薪水又有限,既不懂得浪漫,又没有情调,我怎能跟人家比?”
“大哥,这些都不是问题,其实若葳并不像她的外表那样,生活也很单纯,你不要想太多,喜欢就来追她,不要等她嫁了别人再后悔。我只要你说一句话,你对若葳究竟怎么打算?”
“我——”
“大哥,这可关系到你的未来,你要眼睁睁看若葳和其他男人结婚吗?”
“当然不愿意。”他冲口而出,“我——我喜欢她。”
“那我就把你这句话跟她说,明天晚上你就打电话到她住的地方,虽然相隔两地,总还有电话、书信可以联络感情吧!大哥,加油。”说着说着,她眼前蓦地一片模糊,然后草草挂上电话。
大哥和若葳还有其他工具可以互吐情衷,但她和阿彻呢?只能靠回忆过下去。
方雅娴在纸上写下自己最爱的一阕词。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赵色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时横波目,今作泪泉流,不信妾断肠,归来看取明镜前。
那是李白的《长相思》。
小时候由于父亲教中文的关系,被逼着背了许多唐诗宋词,慢慢长大后了解了诗词中的意境,反倒愈爱念它,如今配合了心境,竟也抒发不少郁积的情感。
她衷心希望大哥能珍惜这份感情。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寻不回来,不管结局如何,至少曾努力过,也不会徒留遗憾。
桐俊彻手上抓着纸笔,脑中不停地回想方才在河边的一幕。
好久没有想画素描的冲动,再见到那女孩以后,竟重拾画笔,开始想要利用铅笔描绘出她的丰姿。
那妍丽的五官——
那柔细的发丝——
那优美的身段——
他愈描速度愈快,那笔像极熟悉她的每道曲线,一勾一捺,就像画过几百遍一般,记忆的深处,又有影子掠过,却快得他没时间去想。
他认识她吗?桐俊彻丢下笔,抱住头部申吟。为什么当他想要回忆时,脑子里像有好几支槌子在敲打,敲得他头痛欲裂,苦不堪言?
她究竟是谁?他的心为何会因她的愁而心痛,为她的悲而心生怜惜?这会是偶然的吗?难道她会是他以前曾经认识过的女孩子?
会吗?有这种可能吗?
不然怎么可能才看一眼,就引起他如此猛锐的感情?他的三魂七魄仿佛也全随她而去,那是恋爱的征兆啊!
桐佼彻继续完成剩下的部分。那画像栩栩如生,却又比不上真人千分之一的纤美,她是独—无二的。
他真的恋爱了,三十年来,这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也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满意地审视自己的画,在画的左下角写上几个字——
偶遇临波仙子于水湄怅然而归
他决定明天就去把画裱起来,好日日睹画思佳人。
第四章
夏端平望向迎面走来的人。美丽的女人总是惹人注目,一路走来,许多男士的眼光都随她们在转。而他发觉绝大多数的眼睛,都定在徐若葳身旁的女人身上。
以欣赏一件美术品的角度来看,她那不胜楚楚的娇态,眉眼间的轻愁,会让一个男人愿意不顾一切为她拼命。她就像从古画中走出来的女子,肤白若雪,语态嫣然,举手投足间满是柔情,连他这即将死会的男人都不免心旌动摇。或许跟徐若葳太熟稔了,反倒没多大感觉,即使她也算是艳冠群芳。
“雅娴,他在那里。”徐若崴指着也正看向她们的男人,踩着高跟鞋走过去。
“夏端平,让你久等了,这位是我同事方雅娴,喂,你看美女看呆啦厂她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直率地说。
夏端平收回惊艳的目光,瞪向青梅竹马的邻居:“漂亮的女人有谁不爱看?你也不用太嫉妒,你自己也长得不错,真是女大十八变,很难想象你小时候男人婆的样子,徐妈妈一定很欣慰,总算可以把你嫁出去了。”
“你这是在夸奖我还是损我?反正我要嫁的人不是你就好了。”她也跟他抬起杠来了。
“阿弥陀佛,幸好不是我,逃过一劫。”夏端平夸张地合掌膜拜。
“去你的,别忘了我可是你的媒人,敢这样批评我,小心我告诉你来来老婆你以前那些罗曼史,看她还嫁不嫁你!”
“喂,徐若葳,拆散人家姻缘会下地狱的,不过,我老婆相信我,这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一旦结了婚,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辈子就只爱我老婆一个。”他自吹自擂,说得眉飞色舞。
徐若葳做了恶心的表情:“拜托!你那张脸皮愈采愈厚,我真后悔介绍素卿给你认识。”
“我有什么不好?长得一表人才,做事又认真努力,还有什么好挑的?是你不识货,还是我老婆慧眼识英雄。”
“真不是普通的不要脸,雅娴,让你见笑了,我居然会认识这种人,真是不幸啊!”她频频摇头大叹。
方雅娴但笑不语。
“方小姐,你别听她胡说,她这是人身攻击,我这入绝对是可以相信的。”夏端平跟她斗得还不过瘾,继续挑衅。
徐若崴玩笑似的警告:“她相不相信你有什么关系?别忘了你是死会的人喔!再敢到处拈花惹草,我第一个不放过你,素卿如果婚礼当天逃婚的话,我看你怎么办!”
“算我怕了你了,从小到大,没一次说得过你,谁有胆敢看上你,我就甘拜下风,拜他为师。”他输得很坏甘愿。
“这可是你说的喔,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哼,你就等着看吧!本姑娘多的是人追总有一天,会用一颗红炸弹炸死你。”
“好,尽量放马过来,who怕who?”
斗嘴终于告一段落,徐若葳才问道:“你朋友呢?居然迟到,太不给面子了吧!让我们女孩子等他那么久,耍大牌喔!”
夏端平看了下表:“或许他路不熟,人家在美国住了好几年,总要让人家适应一下环境,你的个性就是这么急噪,一点都没变!”
徐若葳好辩地说:“不是改不改的问题,我这人最讨厌不守时的人,管他是哪里回来的,雅娴,我们不要等了。”
方雅娴不忍看夏端平为难的表情,忙劝道:“若葳,再等一会儿好了,我们又不赶时间,你们很久没见了,也可以趁机聊一聊。”
有她说情,徐若葳只好说:“你打电话问问他为何还没到,真是一点诚意都没有。”
夏端平正想拿起大哥大,它刚好响了。
“喂,An4y!怎么还不来?你现在在哪里?嗯———天呀!你这工作狂,现在还在工地做什么?喔——好,我知道了,你欠我一次,拜!”他关上大哥大,说,“抱歉,他因为临时有点事,可能没办法来了。”
徐若葳对那人的印象更坏:“有事也不早点打电话来,害我们等那么久,真过分!”
方雅娴碰碰她的手,打圆场说:“人家既然临时有事,也是没办法,我有点饿了,我们叫些东西吃吧!”“是呀!你们要吃什么?这顿我请客。”夏端平趁势接过话,招来服务生点了餐点,心里却对方雅娴更具好感。也许Andy和她比较适合,可惜他不能来。
方雅娴来到办公桌前,又看到一束红色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算了下足足有十一朵,旁边的女同事已经酸溜溜地开口:“十一朵玫瑰代表一心一意,襄理可真是用心良苦,从一朵的一往情深,到十朵的十全十美,现在又是十一朵的一心一意,方雅娴,我看你就别再推了,接受他的感情好了,每天送玫瑰花很贵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