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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 第26页

作者:萧逐

水彩画卷还在临窗的阳光下闪烁着,刺目得看不清那些浅淡的色彩。她伸手推开窗户,大口呼吸着夏季特有的热风,浑然不觉暑气,像是寄希望于它们可以吹散心头的乌云。

“叮玲玲”的电话声响了起来,终于打破了整个下午的寂静。她讶异地回过头去。

第九章

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1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人。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

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P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女乃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

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女乃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釆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釆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女乃昔,甜简,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釆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釆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人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啊。”只有迟钝的未来医生不为所动,还兴高采烈地开口附和,“她真的好惨啊。不过听你这么说,麦当劳确实不适合等人约会哦。不如我们下次约别的地方好了。‘必胜客’好不好?”他一脸笑意,提出了下次邀约。

天!居然还说下次?

采荟被他的迟钝(或者说是“装傻”)给打败,一撇头,干脆不说话了。

林蓉和方尉平长叹一口气,赶快转移话题,顺利化解了这一危机。

吃饱之后林蓉提议再去别处逛逛,“仔仔”当然连声附和。采荟简直受不了他们这种“赶鸭子上架”的媒人行径。她眼珠一转,索性“化被动为主动”,否决了去红茶坊喝茶聊天的提议,建议说:“不如我们去舞厅吧。正好吃饱了消化一下。”

开玩笑,吃得撑成这样还去喝什么茶,摆明去大眼瞪小眼,说不定还要自述家谱!索性去舞厅那么嘈杂的地方,叫他要聊也听不见聊些什么!

没想到此举不但没吓跑池勇,他还很开心地赞同说:“好呀!我还没怎么去过学校外面的舞厅,正好去见识一下。”

看他一脸单纯的笑容,正是那种“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的真诚模样,采荟心中不忍,但是到此地步后悔也不成了。没奈何,四人一行,浩浩荡荡前往舞厅。

***

只是,采荟没料到他们会来到这里。

仰头打量夜总会的霓虹招牌,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说是熟悉,她实际上也只来过一次,可是她至今仍记得,在温暖汹涌的舞曲环绕中,在他怀中醺然欲醉的感觉。那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就是童话中幸运的辛蒂蕾拉……

“就这家吧。”

“嗯,这里的驻唱摇宾乐团挺不错的。听说四个成员都是不俗的帅哥哟。”

“哈,那倒要见识见识。”

身边伙伴的淡话模糊得犹如梦境。她要使尽全力握紧手掌,才让指甲深深陷进手心的痛楚唤醒了自己的神志——

放心吧,放心吧。

理智回来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他们乐团已经被电视台挖角走了,不会再留在这里了。她也可以安心,不用担心在好友面前失态,因为她不会在这里看见——宋宇!

浑浑噩噩地踏进大门,喧闹的人声和音乐一下子淹没了游离的思绪。每席桌台上幽幽燃烧的红烛,宛如情人朦胧的眼波,孕育着暧昧的别样风情。穿着火辣前卫的青年男女在光线昏暗的舞池中恣意扭动,给冷暗的大厅带来外面世界的热力。

四人选在角落中坐下,不约而同点了清凉的果汁饮料。乐曲停顿的间歇,采荟轻轻晃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看着冰晶透明的色泽在摇曳的烛光下染成了老照片的昏黄与朦胧,任是再巧妙的调色也无法惟妙惟肖地模拟,此情此境,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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