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
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女乃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女乃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盂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盂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迫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釆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釆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月兑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盂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表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晶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入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避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
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模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
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听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盂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宋宇倒头就睡,鼻息鼾鼾。
她站在床畔,愣愣地瞧着看不清面孔的男人。良久,试探着伸出手去,落在他温热的脸颊上。
冰冷的手背,温暖的脸颊,皮肤紧贴着,黑暗中采荟忽然生出了一种错觉。流动在血管中的一种无名的东西,正在冰冷和温暖的交界处徜徉徘徊,良久,循环不去,只得又流回原处。尘归尘,土归土,血与水密度不同,无法相融。
她蜷缩着身子爬上床,拥住他的背。男人身体抖了抖,仍没说话,只是把被子分给她一半,自管闭目睡去。
睡着之前,采荟透过窗缝看见如钩的残月,冷冷淡淡挂在那里,苍白、透明,然而却破开了黑暗的沉寂。
***
当日光洒进房间,在床前织出一片光网时,盂采荟才刚刚醒来。她揉着惺松的睡眼,趿着拖鞋踱到厨房。
宋宇神情气爽地坐在桌旁,用那只白色的杯子喝着牛女乃。
很久之后她都牢牢记住那副画面。白色的确是最适合他的色彩。
漆黑的直发在朝阳下微微泛出碎金光泽,简单的白衬衣穿在身上服服帖帖,色调和谐。端着杯子的手与牛女乃及杯子色调一致,然后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示着质地的不同。此白与彼白,决不容混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