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凌羚看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为什么你也说著与他相同的话?”
“什么?”他不懂。
“没……没什么,你的卡。”江思俞赶进将贵宾卡递给他,顺便将蛋糕包好,“先生,四十元。”
“四十?!”他眉一挑,这才从口袋掏出一个五十元硬币,“你们的蛋糕满便宜的。”
“谢谢你,那以后常来。”江思俞找了他十元,对他笑了笑。
约翰望著直瞪著他瞧的凌羚,对她笑说:“那我走了,刺猥小姐。”
眼看他离开后,凌羚才问:“明明五十元,你为什么卖他四十?”
“我是在试探他,他好像很多地方和陶斯相像。”江思俞耸耸肩,“可能我多虑了。”
“对,他们有太多雷同处。”就连眼瞳也一样,这世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难道你不怀疑他和陶斯……”
“不可能,他们给我的感觉差很多,你别跟我说他们是同一人,打死我我都不信。”凌羚鼓著腮。
“也是,总之我希望你别再为陶斯伤心,你们也才认识不久,你呀就是太重感情了。”江思俞摇摇头。
“或许吧!可是有件事我还是非查不可。”凌羚眯起眸,就冲著陶斯曾说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的份上,她一定要为他讨回公道。
第六章
“为什么是尸骨无存?!”达叔来到江四洋的住处,“难道他真变成鬼魂飘走了?”
“阿豹说可能他火药的分量没拿捏好,才会引起这么强大的爆炸,不过找到衣服碎片不就好了。”江四洋现在可得意了,因为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陶氏的接班人了。
“你可不要得意忘形,这其中有太多可疑的地方,你该派人调查清楚,不能让警方先查到线索。”
“是是是,我有空就查行吧!”这老家伙太过小心,让人心烦。
“有空?请问表少爷何时有空了?”达叔不得不提醒他,“如果一直找不到尸首,警方可能不会结案。”
“那你要我怎么做?”江四洋烦躁的坐直身躯。
“尸首一直不被发现的话,你说该怎么做?”他的暗示已经很明白了。
江四洋凝起眉,“你是要我找个人——”
“ㄟ……我可没说,只是提醒你而已。还有,不要忘了我那一份,什么时候才准备好?”
“安啦!我都还没接手,等正式进了公司掌理一切,你的那份我自然会依约汇给你。”江四洋伸了个懒腰,“我等会儿还有事,你可以先离开了。”
达叔眯起眸,拳头一握便离开了,直到楼下,他意外看见已好一阵子没见的凌羚!
“嗨,达叔,你没忘了我吧?”凌羚可是一路从陶家跟踪他到这里。
“凌小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达叔很意外,因此特别谨慎。
“哇……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让我受宠若惊呢!”凌羚走上前,指指他出来的房子,“这里是谁住的?”
“你!”达叔眉头一皱。
“你不知道?”凌羚笑说:“我刚刚问过这附近的邻居,他们说这屋子的主人是陶家的表亲,也是陶氏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那又如何?”他不禁板起脸。
“能如何呢?有人就是会见风转舵,看谁是未来的主人就来奉承阿谀,是吧?”她勾起红唇笑得妩媚,再配上她身上火红的露肩洋装,整个人就像一团火。
“我懒得理你。”达叔坐进停在路边的车里。
凌羚追了过去,对著他说:“我知道陶斯的死和你月兑离不了关系,你可以再装,迟早我会把你的狐狸尾巴给揪出来。”
“你不要太过分。”他发狠地走出车外。
“怎么?也想杀我?”凌羚冷笑。
“如果你不想活的话,我可以——”
“嗨!凌羚,你怎么在这里呢?”无巧不巧的,约翰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身旁。他又看向达叔,“这位是?”
“他是只老狐狸。”
“凌小姐,我看你还年轻,所以不跟你计较,希望以后我们别再见面。”达叔不想将事情闹大,於是又坐回车里开车离开。
眼看车子扬长而去,她气得直瞪著车子离去的方向,“就只会逃,心里一定有鬼!”
“喂,眼珠子都瞪出来了。”约翰摇头。
“你管我,我想你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单纯吧?”
他笑著反问:“什么不单纯?别当我在跟踪你,我刚刚去那家店吃面,出来正好看见你。”
凌羚没说话,只是问:“你有开车吗?”
“当然有。”
“载我一程吧!”她累了,已不想再走路了,刚才为了跟踪达叔,她一路上紧绷著神经,到现在人已快虚月兑了。
“OK。”他带她走向他的车,进入车内后,他忍不住调侃她,“这次不是我强迫你,而是你要求的喔!”
“斤斤计较。”她当然知道他是指她在店里对他说的那番话。
“呵!别以为男人就特别大方。”约翰揉揉下巴,一路上很平稳的开著车,这种感觉就跟陶斯给她的一样……是一种安全感。
“那今天就大方一点,请我去你家坐坐?”她好想找个人说说话。
“什么?”他很意外她会这么要求。
“不愿意?那算了。”她抿抿唇。
“当然愿意了。”约翰笑著点头,开了一段路后便说:“你刚刚那样子非常危险,你知道吗?”
她眉一蹙,“你我真的只是巧遇?”
“你还在怀疑?拜托,我才没这么闲,只是正好看见你才上前与你打招呼。”他耸耸肩。
“危险也不关你的事。”她咬著下唇,说她去找达叔不紧张其实是骗人的,可她就是恨极了这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但做任何事不能像你这样莽撞行事,我想即便那位叫陶斯的地下知情也不希望你这么做。”
“你到底知道什么?”这下她更疑惑了。
“前两天报纸登得这么大,你当我是瞎子呀!”他一句话倒是将她的怀疑给敲得粉碎。
“我看这样吧!我刚好回国旅游,闲著也是闲著,看你要做什么以后都可以找我陪你。”说著,他便解下手中的链子递给她,“送你。”
“这是什么?”她望著它。
“现在最流行的数字链,上头就是我的联络电话,戴在手上就不会搞丢了。”他撇嘴一笑。
或许对他有著说不出的好奇,以及他身上有太多陶斯的影子,况且他又买了她的香草慕斯,凌羚便将手链挂上。她定睛一看,才发现它是纯白金打造的!“喂,你钱多呀!这么贵的东西。”
“白金哪算贵,只不过不会像银这么容易变色。”他一副无所谓的语气。
“原来你也是大亨。”
“不不,你搞错了,我只是个净会花钱的败家子,家里也只能算小康,绝不是什么大亨。”约翰解释。
瞧他那紧张的神情,她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又不会抢你,你还真敏感耶!”
“没办法,认识我的女人都很重视金钱。”过去真是这样。
“真的,那我呢?”她开著玩笑。
“你不会。”他想都没想的说。
“哇!没想到你还真了解我。”她很意外地望著他。
“因为……因为我很会看人。”约翰回头对她眨眨眼。
“哦!”凌羚抿唇一笑,心底突然漾起一丝暖意,不知为什么,她竟觉得今天的约翰特别不一样。
不一会儿到了约翰的“住处”,说是住处还真是客气了,这儿明明就是饭店嘛!“你住这里?”
“对呀!我只是回来旅游一趟,你说我可能在这儿置产吗?”
“这倒也是。”她撇唇一笑,“怕不怕被人说闲话,不怕就请我进去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