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
“只有一半?那另一半原因呢?”
司马决扬了扬眉,“你还猜不出来?”
“要我猜?”狄佛怪叫一声,“神秘兮兮的,怎么,你是嫌只吓他一次不够,还想多来几次?”
“当然。”
“不会吧?!”司马决的坦承无讳反倒教他惊诧。
司马决不是软脚虾,正如他及祈寒跟欧近骞般,夜叉所属的成员全都不是怕事之徒,可也不曾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事端哪。最起码,司马决不是。
“他是个败类。”他不得不承认,胸口仍因原梓遭受攻击而燃烧着一把无名火,所以,说来不免仍带着激动,“光只是给他一次教训还不够。”
“啧。”狄佛但笑不语。
呵呵,依他的观察,再过不久,司马决恐怕也得面对某一方面的教训了。
他的第六感几来灵敏得像只狐狸,那天与司马决甫一照面,就已觑见了他细微的改变。
“让那败类清楚的知道狠狠的揍了他一顿的人是我,偏又找不到任何证据反扑我一记,他不更气得跳脚?”这才是他最终的主意。
“哈哈哈。”意会到司马决这一石两鸟的计策有多毒时,狄佛乐不可支的拍了拍大腿。“所以我说嘛,你变了。虽然,出手仍旧是又狠又准,还是以前的你,只不过EQ变差了。”
“有吗?”司马决没认真的否认。
狠狠地出手教训了道格一顿是事实,否认也是多余的,坦白说,他不觉得自己有错。那家伙是男人的耻辱,再说,道格竟还狗胆包天的直捣龙门,挑衅到他门前来,哼,要出手前也不打听打听原梓是归谁管束的!
既然惹到他,还勾出了他的怒火,他出手绝不轻饶。
“怎会没有?你呀,不但EQ变差了,才短短几年,连性子也变得阴险喽。”狄佛心生感叹。
司马决算得上是他们几个人中个性最耿直的一个,而如今……唉,他在感叹什么鬼呀?再怎么变,司马决仍然是他们几个人中最耿直的呀。
“你们以前不是常在我耳边嘀咕什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一堆至理名言?现在,我不过是附和你们的耳提面命罢了。”好久都没感受这种以暴制暴的滋味,痛宰道格的那一晚,他的血液一直沸腾不休,“这是对付那种人的不二法则。”
狄佛一脸窃笑,“怎么啦,坚持了这么久,你终于愿意同流合污了?”
“没错。”司马决应得更是干脆。
是那家伙惹错了人,而他问心无愧。
对,他自忖问心鬼愧,可是,都已经狠狠的修理了道格一顿,他为何还有满心阴鸷难解的沉痛?
“喂……喂?”睁圆了眸子,原梓稀奇的盯着那副已经好半天动也没动半寸的墨镜,“哈?,有人在家吗?”
好难得、好难得哩,司马决竟然在大白天发呆耶!
“回回神哪,司马决,你有没有听到我在说话?”
“唔?”倏然回神,司马决下意识地瞪着她不知何时扯在袖上的手,“你说什么?”
他的意识总算清醒过来了。原梓暗叹着,见墨镜后的焦距似乎是锁在自己的手上,原梓眨眨眼,会意的将手缩回,仍面带忧虑。
“不管他的伤是不是你赏的,可是,你都得小心一点。”
“你很担心?”
“废话嘛,遇到那种人谁不会小心一点呀?道格是个小人,这一点众所皆知,万一他找不到揍他的人,又一时之间气不过,存心拿你当垫背、找你出气、跟你来阴的,那你怎么办?”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呀。连白痴也都知道,惹到小人就是有这个坏处!
“不会的。”
“什么不会?”瞪着他,原梓心里有点儿恼了。
有没有搞错?她急都急死了,而他却像个没事人般,悠哉懒散的径自作着他难得一见的白日梦,好像她说的是某个不相干的二百五似的。
“你放心,没事的。”实在是瞧不过她的忧心忡忡,司马决出言保证。
“万一呢?”他没听人说过吗?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如果,他硬就是要跟你杠上的话?”
“那他就得先衡量、衡量自己的命够不够长了。”他冷哼一声,“这一点,我相信他心里有数。”
原因无他,在三拳两脚就轻易撂倒道格时,他已经清清楚楚的在道格耳边放下话了,若道格真那么带种,他绝对会奉陪到底。
咦,他为何这么笃定?
“你确定他心里有数?”她心里又起了狐疑。
不知怎地,她就是觉得那个替天行道的伟人绝对跟他有所牵扯。
“哼哼。”似笑非笑,他偏不给她一个安心的回答,微一颔首,就教她气恼的闲踱走远。
司马决心中暗忖,他又不是那家伙,有没有数他哪知道呀,他只知道一件事。若他的严重警告还无法吓唬到那家伙的老鼠胆,那他就真的是佩服道格了!
第七章
泪水隐约,而口水早已垂涎在唇角闪闪发光。
“好性格呀……”原梓自愿自的喃念着,啧,任谁一眼就能瞧出他曾经断过的高挺鼻梁,“好性感噢……”呵,他那略厚的唇瓣似乎永远都是平抿成直线,只在偶尔的情绪波涛时,才能招惹它们的些许撇扬,但却更诱人打骨子里兴起“一亲芳泽”的冲动。
除了那双鹰眼,其余的面容都在照片里诚实的一一展现。
除了那双她至今仍无缘一睹的黑瞳……呃,虽然,她没瞧见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珠子应该是黑色的吧?!
“唉,骗谁呀,好丑的男人唷。”原梓啧啧有声地大声评论着,因为她心里有着“欲求不满”的遗憾。
怎能不觉得遗憾呢?她实在是想极了能有张他卸下墨镜的大头照,就算只是侧影、只是摄入他侧边的一只眼眸,她也心满意足,可他实在是不配合到了极点,防护功夫一流,又小气得教人想狠狠捶烂他的脑壳,害她想得偿所愿都得在暗地来,偷偷模模的寻找恰当镜头,活像狗仔队的成员之一。
真不知道他脑袋瓜是怎么运作的,避讳成这样,怎么,让人有机会直视着他的眼睛会少掉一块肉不成哪?
原梓叽哩呱啦的叨念着,“成天戴着黑漆漆的墨镜,行动仍矫捷得像条蛇,好像眼前景色的光与暗对他来说,完全不会构成困扰,啧,真是败给他了。”捧着才刚拿到的烫手照片,眼神痴迷的她瞧得目不转睛,久久不舍离眼。
什么叫做兴趣?将手搁在心窝儿上,她模着心肝自问自答,兴趣,那是睁眼说瞎话,说来欺骗旁人的交际词句罢了,对司马决,她的感觉早已经比兴趣还要提升许多、许多了。
可是……她瞅着照片叹了口气。
“司马决真的很丑耶。”平心而论,她这完全是实话,呵呵。
明明就是浓眉大眼,呃,虽然不知道他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要遮掩一双教人喷饭的眯眯眼才总是戴着那副愈看愈碍眼的墨镜,好歹,他那副太阳眼镜挺性格的,再说,那有着明显断层的鼻梁够高,也还算挺直,常抿成直线的嘴唇虽厚,却恰到好处的有型,完全不会让人将它跟风干的乌鱼子画上等号,严格说来,他的五官还不致严重到需要在七月半时重新更换。
但不管怎么拆、怎么凑、怎么精雕细琢,除非是去花残整容,否则,他这辈子是注定跟帅哥之流的赞美词绝了缘,但是……嘿嘿,那又怎样呢?在她眼中,他可帅得无人能比。
盯了大半天后,原梓的结论就是——司马决丑得很帅!
炳!看吧,只要心中有爱,即是情路上是挫折一堆、困难重重,她也能将它想像成炫烂耀眼的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