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清的街头,人烟稀少,昏黄不明的古老路灯一闪一灭,孤独的夜风卷起在观光人潮退去后遗留下的满地垃圾。
“达达……”脚步声回荡在漆黑的夜里,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先生,从我走出便利商店到现在,你跟那么久不累吗?”黑发男子靠在暗巷边,悠闲的灌了口矿泉水,斜睨著巷口灯光投影下拉长的黑影。
这是一条T字型的路口,他右手边是一条阴暗的死巷,没有光线,只能由巷口透进来的微光望去,路的尽头是三公尺高的护墙,墙上卷曲的铁蒺藜架设的防护网在月光下闪烁著冰冷的锋芒。
夹道两边堆放著游民燃烧木头以便取暖所使用的铁桶,以及捡拾来的家具床被,根本无处可逃,而他依旧是漫不经心。
须臾,影子和脚步声逐渐逼近,沙哑的嗓音不高不低的飘入他耳里,“神偷焦骏恩。”
“先生,你认错人了吧,我叫杰西?罗伦斯,我只是个业余摄影师,来义大利纯粹是为了观光。”焦骏恩脸上挂著吊儿郎当的神情,喝完水后,他将瓶盖盖好随意的往后一抛,“咚!”一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不知是误打误撞,还是早知道巨大的铁桶后那堆积如山的垃圾中隐藏著子母车。
他目光瞬也不瞬,“我找的就是你,不管你现在身分是什么,杰西?乔,还是吉尔?宙斯,还是什么罗伦斯。”易容,以及伪造身分证、护照是神偷焦骏恩的专长。
焦骏恩眼神眯起一道缝,转身打量著这个跟踪他的男子,就算光线不足,他依然可以看清对方的模样,留著金色短发的高大男子,身高约莫六尺三寸,从脸廊及肌肤判断年龄在三十岁上下。
“我不会认错人。”金发男子拿下墨镜,露出碧绿色的深邃眸子和眼尾岁月的纹路:他一袭三件式笔挺西装,散发出浑然天成的贵族气势。
“这么有自信?”他失笑,一抹难以察觉的诡异之光在他深不可测的黑眸中闪了下,表面神态自若。
“我已经找了你三个月。”
“花三个月找我?”他挑眉,无辜的眨了眨眼,“凡是我见过一面的牛鬼蛇神我都会有印象,请问我们认识吗?”
对於他的讽刺,金发男子不苟言笑的摇摇头。
“那就是啦,老眼昏花认错人是常有的事,如果要找人,往前五百公尺斜前方有警局,恕我不奉陪了。”打死不承认的焦骏恩说完,转身要走出巷口时被他拦住。“还有事?”
“身为神偷家族的老三,焦先生睁眼说瞎话的本领令人叹为观止。”金发男子慢条斯理的开口。
他停下脚步。
“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了,你耳朵上戴的十字架耳饰,实际上是神偷家族特制的万能钥匙,我并没找错人。”
肯定有人出卖了他!
焦骏恩叹了口气,“聘请那么多侦探找我做什么?从英国跟到义大利你不累吗?”讨债也不用二十四小时紧迫盯人,连他上厕所都有人跟踪,该怪自己刚刚不该多管闲事不小心泄了底。
闻言,金发男子精锐的眸瞳乍闪了闪。
“莱云顿?莫诺威?贝卡,古老的巴伐利亚王族的宰相,年仅二十五就掌握著巴伐利亚王国的政经大权。”他道出金发男子的来历。
“看来我小看你了。”莱云顿布满细纹的嘴角慢慢上扬,精锐深沉的眼眸掠过一抹对他的激赏。
焦骏恩微笑,笑不入眼底,“哪里、哪里,做这一行小心谨慎是必要的。是谁告诉你我人在欧洲的?”他对自己的易容技术很有自信,除非有人扯他后腿,而他心里已经有了底。
他不答,转移话题道:“我想拜托你帮我一个忙。”
“很抱歉,我已经很久不偷东西。”只是用借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焦骏恩双手插在裤袋,转身绕过他,“阁下另请高明吧。”
“帮我们族人偷回被盗墓者窃走的伊利诺皇冠。”
他停下脚步,“我有什么好处?”
中欧巴伐利亚高原上的巴伐利亚王朝,全盛时期曾与法国路易十四掌权时期媲美,而当时的国王伊利诺所戴的皇冠全以金玉雕琢,上头镶嵌六十四颗蓝宝石和红宝石,每一颗都有拇指大。
传言之后巴伐利亚王朝历任的国王都是以伊利诺皇冠加冕,是王族的象徵,后来,在某任国王逝世时,拿来当陪葬品被埋於王墓之中,而除了皇冠本身价值不菲外,更传言皇冠上的图腾暗藏著巴伐利亚王族的千年宝藏,不过,因为王族看守王墓严密,至今无人能窥其貌。
但,不知何时那座王墓被发现了,皇冠出土,王族刻意将消息封锁,没想到百密一疏,还是被人盗走。
巴伐利亚旧王族为了面子和王族尊严,以及避免不肖人士利用皇冠引起国际纠纷,当然不可能公开寻找。
“你将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焦骏恩拿下墨镜,露出一双黑冽如寒潭的幽瞳,嘴角噙著若有似无的弧度,不冷不热的道:“是老头子跟你谈的交易?”这家伙可以轻易的掌握他的行踪,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
“一句话?”
“成交,两个月后在台湾见。”不疾不徐的戴上墨镜,他看也不看他一眼的走进死巷中。
“你有了线索吗?你知道被谁盗走的?”莱云顿忍不住追问。
“这我自有办法调查。”
他赶紧追上前,“那么到台湾我该怎么跟你碰面?”
而凄凉阴暗的死巷中已经不见焦骏恩的踪影,只有燃烧未尽的袅袅白烟和呼啸冷风,风中传来他的声音──
“你应该知道到哪去找我。”
第二章
“丽芙宝贝,别走。”
装潢华丽的大宅玄关一对男女正在拉拉扯扯。
“别拦著我。”丽芙-威廉斯手里提著行李。
“我需要你。”
“放手。”她精致的五官透著坚定不移的意志。
“只要你别离开我,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男子自她背后紧抓著她的手臂。
“我什么都不要,你留著自己当养老本,你快放开我啦,我现在要搬出去,我不要跟你住在一起了。”她拚命的抽回手。
“我爱你呀。”他试图抢下她的行李。
“你说再多甜言蜜语都没有用的,我不想继承你的位置,也不想跟你同流合污,你趁早死了心。”她使劲扯回行李。
“当黑社会老大哪里不好了?”男子气得头上冒烟。
什么叫同流合污?
黑社会就黑了吗?当官员贪赃枉法的比比皆是,黑社会至少行事光明磊落,比那些伪君子好太多。
“本来就不好,你自己模模良心说,你几时脚踏实地、不经由非法手段赚过一分一毫?你每天不是叫属下到处持枪用武力恐吓老百姓,就是做一些走私、洗钱等见不得光的事。”丽芙边说边戳著他的胸膛,“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又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非法勾当。”
“哪有,爹地已经收敛很多。”他模模鼻子有些心虚。
“是吗?爹地。”她挑眉。这位混社会的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最亲爱的爹地,他的名字是伊尔?威廉斯。
一提到这个名字,没有人不退避三舍,黑白两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黑手党相信大家都听过吧,他们威廉斯家族就是赫赫有名的义大利黑手党中古老的五大家族之一,她老爹则是这个家族的大家长。
五十三岁的他留著西装头,上头不但没有半根白发,还闪烁著耀眼迷人的金色光泽,如刀凿斧刻的脸庞散发慑人的威仪,深邃眼眸流露深挚情感,眼梢的鱼尾纹丝毫无损他迷人风采,反而更增添成熟男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