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里在忏悔,但他仍悄悄地睁开一只千里眼,瞄了一眼,这一眼连眼皮都没眨半下,此刻他才明白杜甫的“丽人行”一诗中: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形容得多美多贴切啊!
还有白居易的“长恨歌”中: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
匀女敕的肌肤宛如初生婴儿般在朦胧的月光下泛著雪白的光晕,纤细合度的体态散发女人的魁力,乌黑滑溜的黑发在水光中灿灿闪动,光是远观就足以让人沉醉!
幸好他不是个容易冲动的男人,但这若是被其他男子看到那还得了!想到这,崔皓龙心中顿时生起一股莫名的怒气。
“谁?”丁小亚在洗净乌溜溜的长发时,突然感觉背后有锐利的灼灼目光正在逼视著她,于是她赶紧游到岩边拿起衣服立刻穿上。
崔皓龙以为他被发现了,连忙缩回千里眼,紧闭著双目不敢乱动,以免被她发觉他在窥视她。方才他这一窥,足足有半炷香之久没闭上眼,深怕错过任何一个精彩镜头,而这也使得他眼睛因久视而发红滴泪。
穿好衣服之后,丁小亚环视著四下,突地树梢飞出一只乌鸦,她松了一口气,双手又腰瞪视那只吓死人的乌鸦,嗅叫;“臭乌鸦、色乌鸦,竟敢偷窥本姑娘洗澡,下次再让本姑娘碰上,非把你煎煮炒炸外加清炖。”
听到她在泼妇骂乌鸦,崔皓龙松了一口气瘫靠在树干上,口中大呼好险!然后又听见她在自言自语著:“该去找早餐了。”然后便听见她的脚步声逐渐远离。
听到她说要去找早餐,崔皓龙担忧地想到一件事
她该不会又去抓青蛙了吧?
※※※
一般女孩子家看到青蛙、蛇、鼠、蜥蝎这等爬虫类都会吓得花容失色,避之惟恐不及,更别提抓它们杀来吃,但偏偏了小亚不是一般人。
此刻天色露曙光,丁小亚和崔皓龙正围著一堆火,烤著不知大名为何的四肢动物。
在劈哩啪啦的炭火燃烧之下,竹架上的肉食传来浓郁的香味令人忍不住想食指大动,只可惜崔皓龙不敢动,因为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又是田鸡肉。
丁小亚闻到香味就忍不住吸了一大口气,旋即扯下一只腿,撕咬一大口后才道:“好香!好吃!真肥,不愧为上选肉质。”她边大块朵颐边满足地自语,忽然膘见崔皓龙迟迟不动手,只是猛盯著香肉瞧,她不禁蹙眉道:“干嘛!想吃就吃,我又没下毒。”崔皓龙尴尬地一笑,指著香味四溢的美食道:“这……这是什么东西?”在没问清楚之前,他是绝不会安心人食的。
“管他是什么东西,能吃就好。”说著,丁小亚又扯下另一只腿咬了一大口,看他仍没动静,她没好气地道:“要吃不吃随便你,反正饿的又不是我的肚子,而且你饿死了我倒也省事。”
崔皓龙已习惯她的乌鸦嘴,所以也不引以为意了,目前他的心思全在这一只惨遭她蹂躏的四只脚动物身上,他不到黄河心不死地追问;“这是不是田鸡肉?”
丁小亚给了他一个大白眼:“不是!每餐吃同样的食物,你不会嫌食之无味,我还煮得烦呢!”她误以为他喜欢吃田鸡肉。
“那……那是什么东西?”崔皓龙讷讷地问,此刻他就像个“既想吃又怕受刺激”的饥民。
丁小亚快被问火了,她咕噜灌下一大口竹筒装的山泉,用衣袖随便擦一下嘴后才道:“你烦不烦呀!好吃就好了,吃下肚子就什么都没了,还管他是什么东西。”
崔皓龙心想:也对!反正只要不是田鸡肉就好了,于是他怀著戒慎、畏惧之心,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只腿,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小口。
嗯!真好吃,肉质鲜美,再加上她独特的烹煮手艺,真是一道美味佳肴!他在心上赞叹著。
丁小亚瞧他那一副“淑女”吃相,实在不敢恭维,她久待在山里又扮男孩扮了那么多年,豪迈爽朗的男性作风,哪受得了一个大男人像个小女人般小家子气,于是她撕下一大块肉塞到他手中,没好气地道:“要吃就大方的吃,放心!吃不死人的。”
说的也是!崔皓龙心想自己的气魄到哪去了?他不是向来言行不露于色!怎么这会儿全走样了?
心里虽有些不解,但他的嘴进而仍不停地咀嚼,好吃!真好吃!
在吃得过瘾之际,望著已吃饱喝足,正起身要走的丁小亚,崔皓龙再问一次,“这到底是什么肉?”
丁小亚头也不回地给了他一个非常惊人的答案,“兔肉”。
崔皓龙大脑接受到这个讯息后,先是愣了一秒钟,接著是噎住,然后持续地呕吐。
天哪!她竟然……竟然把那么可爱的小动物煮来吃!崔皓龙边吐边想著,此刻他才明自为何他会变得如此容易激动而且容易受诱惑,这全都是因为遇上她!
第三章
崔皓龙此刻已明白,看似迷糊的丁小亚其实一点也不笨,而且还精明得很!扁从她料理三餐,不时变换口味以满足他的胃就可以得知,虽然吃起来有点良心不安或恶心,但只要不去想吃的是什么两只脚、四只脚或没有脚的动物就行了!
他现在才明白什么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山里珍禽猛兽多不胜数,所以食物无堪虑;反而是水的取得需要费思量。丁小亚利用竹筒来装水解渴或以备不时之需;而有时候走了两、三天连半条小溪都没瞧见,这时她就会利用植物找水或以竹管集晨露来饮,聪明的野外求生技能令他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叫好!
他这也才深刻的体会到,他虽受了许多磨练和严厉的教育,但在野外,那些深奥的学问和超凡的武功根本无用武之地,尤其当没有食物和水时,那真是一粒米饿死一名英雄好汉!连续十多天来的山林旅程令他学了不少,也增长了许多知识。
但走在前头的丁小亚可没这么想,她心里不断地抱怨:若非他的拖累,她早该在十天内抵达南岭了,不会弄到今天才到湘南境内的山区!幸好南岭就在隔壁山区,只要再两天就可以回到秋庐——她的故居,想到这,她就归心似箭,脚步也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了。
崔皓龙却因认识不少新奇的事物,急著想熟悉山林中多彩多姿的生态,而正忘情地东张西望、流连忘“走”,直到他回过神之后,才发现丁小亚已经不在他面前一尺,而是早已不见踪影,这下他才知道大事不妙,连忙使出狮吼功。
“丁小亚!”喊声回荡在山林壑谷之中,但没听见了小亚的回应,反倒听到许多被他吓坏的飞禽走兽纷纷走避的疾走声,它们以为狮子真来了。
心急的丁小亚一心想回家,哪还会注意到身后那个家伙已宣告失踪,只听见一声轻微的声音:“小亚——亚——亚!”听起来好像在叫鸭子似,但她才顾不了有人在叫鸡、叫鸭的,心上只有一个念头,先回秋庐再说!
就这样崔皓龙在山林中迷了路,不知丁小亚的去向,幸亏遇到任何危险和麻烦事,他都能沉着以对,惊惶失措是他所不耻的,因此他优闲自得地在山中游荡,反正既来之,则安之!
独自深入山林的崔皓龙就像猛虎出栅,兴奋得不得了,对任何事物都感到新奇有趣,他到处东模模西看看,几乎忘了他迷路这一档事,当他看见一只五彩缤纷、色彩艳丽的毛毛虫在小树上爬时,他还一时善心大发,送它上树梢吃女敕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