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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冤家是偶像 第19页

作者:凌淑芬

“所以导演一定要振作起来。”她慨然拍打难兄难友的臂膀。“莫要让那群瘪三知道他们成功地打击了你。”

“没错,士可杀,不可辱,我邓冠旭宁可送掉老命也不让人看笑话!”他霍地挽住她。

“走,芳菲,我请你喝一杯,为咱们光灿的前途祝贺。”

“走!”她昂旧地跨出第一步。

夕阳下,暖风中,两个肝胆相照的同党勾著肩搭著背,迈向昏黄的柔光,迈动他们驰而成功的第一步……是吗?

脑筋清楚的人通常明了,“成功”与“麻烦”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只可惜,整座片场脑筋稍微清醒的家伙,此刻还赖在“小豆苗”选焙芒果乾。

***

瑞克几乎急疯掉。

谁能料到他甫离片场一个钟头而已,天地骤然变色。

五点半他抬著四小袋讨好芳菲用的零嘴儿,哼著小曲踏入片场摄影棚,然后,下巴垂下来。

放眼所及没有一件完整的物品。

道具石碑被拦腰砍成两截,保丽龙的质材洒满遍地雪白,布景以喷漆画满了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受伤程度最经微的摄影机失去它的灵魂之窗──完整的玻璃镜,最严重的机器则被拆成一堆电路板、螺丝钉、与电线构筑而成的后现代艺术。灯光不能亮,音响不能响,装潢不能黄──应该说,装潢不能装──总之,满地的残损憔悴彷佛日军蹂躏过后的南京城。

他的二魂七魄登时从眼窍里吓出来。

芳菲呢?

一声欺乃的申吟飘出角落的破烂堆。

“菲菲!”他追不及待地冲进难民区,拨开每一块挡路的废料。“菲菲,是你吗?你有没有事?”

两块三夹板掀开,管理员饱受催残的老脸立刻出现在他眼前。“RiCky……”

“其他人呢?”瑞克一把揪起对方的衣领。

“大家都下工了。”管理员哼哼卿卿地哀痛。“最后一个人前脚才踏出去,千来个仕汉后脚就涌进来……我军拳难敌四掌……”

“菲菲呢?”他擒住避理员猛问。“那个管茶水的赵芳菲在哪里?”

“他们动作很快,十分钟内捣毁每一样设备,又匆匆忙忙退出去,看起来好像经过事先策划的。”老头子拚命诉苦。“她有没有提早离开?是谁送她回家的?”芳菲不可能自己先溜,不等他。

“RiCky,你赶快替我报警,请警方派人来现场勘验。”伤者要求协助。“你先给我说清楚!”大明星终于失去耐性。“她、究竟、在、什么、鬼地方!”

“我怎么晓得?”管理员也恼火了。“反正不是回家,就是被那伙人绑走,你干嘛不追上去闸问看?”

自私?只晓得关心自己亲友,不顾旁人死活。

“Shit。”他咒骂一声,转身飞奔出去。

“喂?替我报警呀?别忘了叫救护车”

避理员叽哩咕噜的大喊根本没入他的法耳。

他的第一件行动──飙回赵家探明菲菲的行踪。

“瑞克,你们正好赶上吃晚饭。菲菲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赵妈妈的疑问让他彻底失去镇定。

芳菲真个儿失踪了。

第二个标的点,他狂飞到邓冠旭的老巢。

鲍寓里一样安静无声静悄悄。

这下子里肌肉已经焦急成熟锅上的油煎蚂蚁。

他立刻打电话联络副导演,对方仅证实了大家已经下班,副导自己是最后一位离开的。

至于管理茶水的小妹上哪儿去,Sorry,莫宰羊,或许和卖茶叶的相好私奔了。

瑞克向自己发誓,等他有空的时候,非海扁这家伙一顿不可。

没法子,势必得让赵家一伙人知道他弄丢了千金闺女。

他万般惭愧、羞悔、懊丧地迈回赵家大门。

“什么?”赵爸爸简直抓狂。“你,你你你,你把我的宝贝女儿搞去了?”瑞克阴郁地点了点头,准备接受赵氏满门的批斗。

“去!”赵爸爸大吼。“全家总动员!去把菲菲找回来!如果找不回我女儿,你就给老子变出一个女儿来!”

“爸,你以为瑞克遗失的是信用卡,没事还可以打电话给银行申请止付、补发新卡?”

危急之中,赵方祺乃不忘发挥他嗜泼冷水的酷性儿。“走失人口居然想上街绕绕就捡回来,天真!”

“再吵我就让你尝尝被人扔出大街的滋味。”赵爸爸的太阳穴旁青筋暴露。

“好啦!”赵方祺领著搜寻大阿浩上路,嘴里还嘟嘟嚷嚷的他就说嘛!赵家老头子重女轻男,果然半点儿也没指责错。

***

深夜。

对于过惯台北夜生活的夜猫族而言,十一点半实在攀不上“深夜”的资格,但对于来回搜巡了四、五个小时依然两手空空的寻人族而言,十一点半保证“深”得不能再“深”。

瑞克提著疲惫的躯壳从摄影棚走出来──今晚的第两百零一次──依然没瞄见芳菲或老邓“不小心”现身的衣角影儿。

赵家亦无最新消息。两人竟然凭空融化了。

唉!他万死难辞其咎。

千斤重的步伐移往片场敖近约二十四小时日本料理店。他需要好好喝一杯。“饮啦!杯底抚通饲金鱼。”

他刚推开木格店门,荒腔走板的欢唱声马上把地出走约二魂六块招回笼。

“伊拉瞎依马些(欢迎光临)。”著和服的女侍应生躬腰衍了九十度礼,努力忽视店内的巨大噪音,似乎也期望他能配合它的企图。

“马些、马些。”他随口搁下几个无意义的字音,快步接近内问的心和室。

“好耶!好酒量。”熟悉到了心坎底的娇脆嗓门葛地欢呼起来。“来,小邓,多喝几杯。”

小节!他们俩的交情竟然在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进步到“小邓”的阶段:而他认识那痞子五、六年了,也不过混到“老邓”程度。

瑞克几乎连鼻子也气歪了。

“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邓冠旭边喝酒还能边吟诗,只是较音已经含糊不清。

两人苦灌了两个时辰,既然老邓喝得差不多,想必芳菲也不会规矩到哪里去。他铁青著面皮拉开小竹门。

“还喝酒!你们晓不晓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们。”刚健正直、雄壮威武的喝骂冲口喷出来。

扑鼻的清酒味道几乎薰晕了他。天啊,酒乡泽国!

“里肌肉,你来得正好。”芳菲兴高采烈地招呼他。“我还剩半壶清酒,给你酒瓶阵摆成两堆,一人一ㄊㄨ丫。

瑞克打量邓冠旭面前的十二支空瓷瓶,当场判决他喝够本了,因为他已经开始胡言乱语,通红著脸嘀嘀咕咕的,也不晓得在乱绉些什么。

至于芳菲……

他端详半分钟,然后,再延长一倍的审视时间──看不出来。

以她桌上的七罐清酒、与这丫头的三口酒量瓶来判定,她早就醉翻了。可是,外表上看起来又不像。

她清丽雅秀的脸蛋,不大红。黑白分明的灵眸,不呆滞。巧笑倩兮的仪态,也很正常:

就连发音都很字正腔圆。

这可奇了,莫非大部分的清酒全让老邓一人干光了?

与烂醉的酒客打交道,他自然有烂醉的方法:与清明的智者,他也有清醒的手段:但醒或醉无法分辨的人──尤其是女人──他就必须持保守的观望态度。

“你……喝醉了?”他腿著眼端凝可疑人物。“嗯……”芳菲足足思考了两分钟。“应该是吧!”

很好,只有真正晕迷的醉潢才会坚持自己的清醒,可见她应该还有救药。

“走,咱们一起送老邓回家。”他必须抢在情况恶化之前,解救两人月兑离沈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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