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京畿重地,繁华多貌,大街两旁开张立铺,客栈酒楼、胭脂布行,只要说得出名目的职业,总有个几处让人货比三家。街道原本宽敞,但各式各样的杂耍团引来无数人潮,还有摆在街边的摊子和沿途叫卖的小贩,整条城南大街吵嚷无比、热闹非凡。
避过迎面而来插满糖葫芦的大竹把,嫣儿扯着一旁的翠衣女子,口气哀求的道:“郡主,咱们回——”
翠衣女子忽地回眸拧眉,“你又忘了。”
“哦……小、小姐,”嫣儿急忙改口,大眼睛戒备地溜着四周,她扯住翠衣女子的袖角不让她往前。“咱们快回去吧,有啥没买齐的,嫣儿托李大娘出府买便是了,您别再待着了,这儿龙蛇混杂人多得不像话,实在不妥当啊!”
“嫣儿——”翠衣女子又好气又好笑,薄纱轻覆着脸,为她挡去些许的阳光,也朦胧了一份幽静的神态。她戏谑地说:“要你别跟着出来,你偏偏不听,待会真走丢了,可别赖在地上哭。”嫣儿辨识方向的能力,整个靖王府里众所皆知。
“小姐怎么这样说嘛!”嫣儿红着脸,跺了跺脚。“这回逛书肆,还不是靠嫣儿问路问出来的,所以,路是长在嘴巴上,嫣儿若迷了路,靖王府可不会跑吧!小姐别把嫣儿瞧扁了。”
睨了眼她的小丫环,卿鸿郡主抿嘴一笑,薄纱下眸光清灵。
顶着郡主头衔是五年前之事,她的娘亲原为靖王府的长郡主,姿容纤丽,生性娴雅,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在当时极得太后宠爱,后来却与一平民男子私订终身,老靖王爷视为家耻,从此断绝父女之情。后来有了她,生活虽不富裕,但一家三口曾有段快乐时光,在天府之国的四川成都——爹的家乡,那是她十二岁前的美丽记忆。隔年,爹死于天花,然后继承爵位的舅父寻到她们,娘亲带着她重返京城。
“书太沉了,换我提吧。”
方才在书肆挑了几本书,嫣儿用布将它们结成包袱背在肩上,一路逛下来,小丫头没喊累,额上已布着细汗。
“不可以!小姐是千金之体,有事当然是丫环服其劳。”嫣儿掳紧包袱。
“可你流了好多汗。”卿鸿说着,掏出怀里的巾帕递去。
呜……她嫣儿肯定是烧了三辈子的好香,才会跟上这么好的主子。接过那香帕,嫣儿感动地抿了抿嘴,“小姐待嫣儿真好。”
“嫣儿待我也好。”卿鸿回说,微微一笑掉开头,她打量着两旁林立的店家,寻到了“流袖织”京城分铺的招牌,她举步往前,却发觉小丫头没跟上来。“嫣儿?”
嫣儿恍若未闻,一手掳着书,一手抓着巾帕,两眼怔怔望向对街的客栈,自顾自地喃道:“小姐,三笑楼呢……有没有闻到一股沁凉气味儿?是冰镇的桂花酸梅汤,上回小六子出来时帮我带过一壶,很好喝的……”
仔细闻着,空气中果然飘散着清凉桂香,见到嫣儿那嘴馋模样,卿鸿无奈地笑叹:“你陪我到流袖织买些丝线,回头咱们上三笑楼喝茶。”
嫣儿大喜,可马上垮下脸来,“不成的,小姐是金枝玉叶,身份何等尊贵,怎能与那些三教九流的人聚于同堂,王爷知道了会打死嫣儿的,不成不成,小姐,咱们还是快快回府吧!小姐!等等嫣儿啊!小姐!”留恋地瞥了眼三笑楼,咬咬牙,她撩起裙子追上主子。
三笑楼——京城中规模最大的客栈。
建造共分三层二楼大堂纯粹让人歇脚,膳食由简至繁应有尽有。二楼隔成二十来间的雅致小厅,达官文人多爱在此聚会,或议政事、或论诗文。顶层的三楼则设置了雅房,供过路旅客落脚休憩。
此时,二楼“聚贤厅”内,一名男子随意倚杆斜坐,他身材十分修长,衣襟松散地敞开,微露出精壮的古铜胸肌。他漫不经心瞧着街上的景象,淡淡弯唇,将手中小酒坛举至嘴边,扬头欲饮。
“尘,再拿酒来。”
他朝坐在桌边的男子晃了晃酒坛,里头早已空空如也,让他喝得点滴不剩。
“每回你总来糟蹋我的好酒。”武尘低低开口,瞥了眼地上四、五个空酒坛子,浓眉轻皱。这三笑楼他是当家,底下的掌柜、跑堂,甚至是掌勺厨子、打下手的,全是阎王寨出来的自己人,多少懂些功夫。而三笑楼挂着客栈的“羊头”,私底下却是阎王寨探子队的大本营。
“酒没了,喝茶。”
武尘自顾自掀开杯盖,细瓷相触发出清脆响声,深嗅着香气,他啜了口薄茶。
“唔……小气。”拨开削颊上的黑发,他咕哝一声,眼光让大街上那名轻覆薄纱的女子吸引,腰带系在她宽松的翠衣上,显得腰肢不盈一握。“唔……”无意识又发出低吟,他似乎有些醉意了。
“这醉生梦死的模样,若教你底下那些骁勇善战的兵将瞧见,北提督的军纪就堪就了。”武尘摇摇头,中指兜起一粒花生米,对住八边的人运气弹出。
“暗器”飞来的力道不小,容韬随手一摆,花生米“咚”地落入空酒坛内,似醉非醉瞄了眼武尘,他掏出花生米抛入口中,边嚼边问:“许久没回去了,寨子一切可安好?”
武尘起身步近,凭栏而立,同他望着大街景物。
“七妹将寨外山坳的机关重新设置,拆除旧物,依地形做安排,阎王寨可说固若金汤。无奈朝廷容不下咱们,多次派兵来剿,屡战屡败仍不肯罢休,大哥已厌倦了这无聊的战事。”
闻言,容韬低低笑道:“此次皇上召我回京,八成为了阎王寨。”他边说,视线仍锁着那翠衣女子,不知她同身旁的丫头说些什么,轻纱下的菱唇若隐若现。
“他要你领军剿寨?”武尘眉头紧蹙。
“我不玩无聊游戏,若旨意如此,我自有办法推托。唉……还是喜欢北疆的生活,至少敌我分明,征战起来也痛快。”
翠衣女子迳自走了,那小丫头急急追去。
容韬不自觉探出身子,目光跟着人家去了,还不忘说话,“转告大哥要他别烦心,我绝不出兵,也绝不泄漏身份。”他也是阎王寨的当家,十三位结义金兰中排行第二,要他率兵剿了阎王寨,岂不是自家人打自家人。
“小心为上,别让人抓了把柄。”
“你总是谨慎——”容韬尚未说完,大街突发的喧闹引起所有人注意。
那是匹毛色罕见的银马,不知从何处奔来,在闹街上撒野,两旁的摊子全毁在它的蹄下,花瓶瓷器碎成一地,字画东倒西歪地散着,水果蔬菜被践踏得稀巴烂,乍时,街上尖叫声此起彼落,众人急忙躲避这突来的瘟神。而银马却似发了狂,如入无人之地横冲直撞,撒踏的四蹄努力破坏任何看得到的东西,包括人。
一名小女孩吓傻了,睁大眼望住那匹大马,四肢变成石头动也不动,等待高扬的前蹄击上脑门。
“危险啊!”
卿鸿见状,惊慌喊着。她扑了过去,千钧一发之际抱住女孩滚向一旁,可银马兽性大发,对空嘶鸣,再度扬起前脚。
翠衣姑娘?!
容韬动作神速,双手握栏一撑,身似大鹏,由二楼直坠而下,他将空酒坛击向马臀,银马吃痛,又发出尖锐的长啸,乘势,容韬朝蜷缩在地的两人飞扑过去,长臂紧紧抱住她们,连滚了三、四圈才逃离马蹄践踏。
卿鸿的双臂还抱着小女孩,整个人却密密地挤在男性胸怀中,快速的滚动令她昏眩了,她用力地吸气,满口满鼻全是阳刚的味道,不难闻,带点淡淡酒香。酒香?!她忽然睁开眼,映入眼帘的竟是男子宽阔的胸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