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迪,我投降。”马兰身旁那台跑步机上的俊秀男子,倒挂在扶栏上,颓坐喘息,汗下如雨,“不行了……”
“给我起来,好好当个挡箭牌!”他狠视前方跑着低斥。
“这到底是干吗?你想进军奥运还是想勇夺亚洲铁人金牌?”这两个月来不断拖着老友上健身房,此仇不共戴天似的逼人跟他一起进行魔鬼训练。
就算再好的朋友也想翻脸。
“你是嫌自己身材不够完美,还是在报复我上次替你拔牙时没打麻醉?”
“没错。”才怪,但真正的理由太不堪,他宁可胡诌。
那个死朱丹雅,都是她害的!
他是个健康的男人,有正常的心智及正常的需求,偏偏不幸碰到天赋异禀却又坚若磐石的圣女贞德,折腾得他生不如死。
自从那次差点擦抢走火,他就夜夜难眠。她的每一寸起伏,每一处的滑腻雪女敕,一再地干扰他平静的夜晚。
我喜欢。
每次一想到这,他就全身沸腾。
他突然发出神鬼战士死前全力出击的长啸,愤吼着猛力狂奔,吓得其他跑步机上的人驻足呆视,暗暗担心快速运转的跑步带会冒烟起火。
几分钟之后,他站在淋浴间的冷水袭击下,面壁思过。
“我跟她求婚了。”
“谁?”男子莫名其妙地停下抹肥皂的手。
“我上次带去餐会的那个女的。”
“她?”勉强回忆一下,好像有印象,“感觉不太配。”
换马兰发愣。“为什么?”
“不知道,反正就这么觉得。你不是跟那个官家千金走得很近吗?”
“哪个?”他身旁一大堆抢着跟他“走很近”的女人。
“长发直直的,长得不错,很懂得乘机卖弄架子的那个。她每次撩头发,一定会故意甩一下她那只戴宝格丽钻表的手腕。”晶光闪闪。
“你说艾蜜莉?”
“YA,她比较配你的型。”世故精明,知道怎么玩游戏。
马兰当然也想过他和丹雅对不对味的问题,因此设下各项测试关卡。奇怪的是,设限的目的本是诱她越界,但最后越界的老是他自己。
所幸他天生伶牙俐齿,几次犯规都狡辩成功,让丹雅傻傻吃闷亏。
她干吗这么老实?害他玩都玩不起来。
“她怎么说?”
“嗯?”
那人在水柱下叹息。“我问你,你求婚的对象怎么回答?”
“说我发神经。”
那人爆笑,余音绕梁。
“说得好。”哎哟,笑到几乎岔气,“你没事干吗提结婚,终于想定下来了?”
“应该说,终于碰到让我想定下来的对象。”
“难道你那票六宫粉黛没一个曾让你想定下来过?”
“让我有这念头的那一个,却不想‘定’我。”
“她不会是个女同志吧?”居然会对这种人没兴趣。
“你的嫌疑比她还大。”
“天晓得我招谁惹谁了。”那人没力地申吟,“我是怕够了如狼似虎的女人,才找哥儿们帮忙挡一下。”却因此被怀疑是男同志,“你不也是老找我们垫背,为什么就没人怀疑你是男同志?”
“因为大家早认定我男女通吃。”怄到他都懒得解释。
那人凉凉瞥视步出淋浴间的马兰,半晌后,才懒懒低问:“你最近‘心情’怎么这么好?”
都已经激烈运动一个多小时,外加冷水冲击,他的“男子气概”依旧威风凛凛。
“你是吃了什么补品,还是服用了什么药剂?”
“只是不小心想到不该想的事情。”
“哇。”拍手拍手,“没想到年过三十的老男人也有青春期。”超纯情的。
“你太久没被人揍了是不是?”马兰狠瞪那人皮笑肉不笑的脸。
“干吗,你不是向来奉行伊比鸠鲁学派的享乐主义吗?这么压抑,未免伤身。”
“因为,除非结婚,她是不会让我碰她的。”他一字一字切齿道。
“喔,所以为了得到她,你只好向她求婚。”
“你说什么屁话。”马兰不爽地将浴巾甩往那人脑袋,挂上他的小人嘴脸。
“你对她有兴趣,只不过因为你还没碰过她。碰过之后,说不定她就跟什么艾蜜莉或妮可一样,大家只能做做好朋友。这样不是很好吗?大家各取所需,偶尔还可以换换口味,好聚好散。为什么要扯上婚姻?”
是啊,为什么?
那种从一而终的枷锁,想来就令马兰心烦。
他大可和丹雅保持跟其他女伴一样的关系。虽然彼此各自已有对象,三不五时还是可以一起分享精彩的生活。反正这只是上的接触,彼此的感情还是属于各自的伴侣。哪有人会自虐到像丹雅那样,把初夜留到新婚?
“去找刚才的爵士美女吧,你马上就可以确定你要的是什么。”
没错,那才是他和死党们一贯的生活态度。
和丹雅交往愈深,他愈发觉自己的生活产生微妙的变动。但他已不是毛头小伙子,他有既定的生活方式,有强稳的价值观,有扎实的思考模式。只因一个女人的存在,就动摇柄本,造成民心不安,值得吗?
“召集‘骑士远征队’,咱们出发!”马兰举掌将乱发往头侧悍然耙梳,目光精锐,蓄势待发。
那人一勾倜傥俊美的嘴角。“就等你这句话。”
☆☆☆
“你拒绝他的求婚,只因为他才刚吃完泡面,而且还打嗝?”
“柯南!”丹雅急急喝道,羞得半死。
趁着公司午休,丹雅的几个好姐妹们奋力抽身赶到她公司附近,大伙一块在星巴克召开临时会议。
“那如果他当时没有打嗝也没有吃泡面,是在很浪漫的五星级饭店餐厅求婚,你就会答应步?”乐乐像好学生一般地发问。
丹雅没应声,脸蛋红到耳根。
“本来还想夸你有脑袋,没想到里头装的全是浆糊。”河南受不了地重重靠往椅背,环胸撇头。
“可是,婚姻不是儿戏,当然要慎重……”丹雅气势虚弱地娇羞反驳。
“对,婚姻不是儿戏,所以你该想的不是他吃泡面还是吃大便。仔细想想你到底喜欢他哪一点,你对他称不称得上了解!”
“我对他的了解,确实不太够。但是……”该怎么说?“我就是觉得……”
“他就是‘那个人’!”在座的准新娘智能姐姐伸指道。
“对!”丹雅好高兴,终于有人了解她。
“我对我那口子也是这种感觉,就像我那些言情小说一样让我觉得好浪漫。”
啊!那袋言情小说……丹雅努力维持自然的笑容,却肌肉僵硬。
“不过,丹雅,你拒绝对方的求婚,应该还有别的理由。”智能一副很有智能的德行,娓娓道来,“我那口子跟我在一起三四年了,熟到像是彼此的老妈子跟小李子。他有一次骑他那台小绵羊载我去洗衣店,绕半天都找不到停车位。半小时后停好车,他就很无力却很老实地对我说:‘我看我们还是结婚吧。’喏,求婚就是这么自然的事,没有电视电影小说漫画演的那么惊天动地、鬼哭神号。”
姐姐妹妹们对智能还以一脸呆滞。
这种求婚,也未免太自然了。
“所以啊,你没答应人家的求婚,一定是你心里还有某些疑惑,让你没办法畅快地说YES。但是,你真的很喜欢他就是了。”
“看得出来。”乐乐嗯嗯嗯。
“怎么看出来的?”急死丹雅。她又没说出来过,也不曾刻意表现啊。
“光看你接手机的表情,就知道是他在Call你。其实教会里早有好些人看出来了,只是闷着不讲,等你自己宣布。”
乐乐这话听得她天崩地裂。大家早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