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决小明
新系列能冠上系列名是我在前一本完……全没想到的事(搔头笑)。
事实上系列名的决定是在《赌赢随便你》交稿之后的事,所以第一本的后记完全没提到名称的事,某人青在看完稿回信跟我说这个系列可以叫“赌你千遍也不厌倦”,那时我还想装死不取系列名(大家都知道我对于系列名很感冒的),但是这种装死的态度一送到出版社大姊头那边去时就破功了(泣),是没被强迫一定要取啦,但是被吴侬软语加迷人利诱,系列名就自动生出来了(太、太神奇啦)!
送出了几个“我们一家都爱赌”、“赌王之王”、“赌$#@$*”(忘了当初还取了什么……)等等的候选系列名,最后想到最原先《赌赢随便你》的原书名是《赌后》,还有某几本准备要叫《赌王》呀、《老千》等等,他们全是赌徒之流,所以决定将系列名正名为“赌徒”,这两个字简单俐落多了吧(笑)。
第二本冬冬的故事写完了,大松口气,这一套走得都是轻松风格,所以延续虎哥那本,《赌输别耍赖》也同样让我写得很愉快——我写现代稿很少能不卡章的(汗颜),尤其是在古装稿待了那么长的时间,突然跳回来写现代稿,用语实在转不太过来,但“赌徒”系列的前两本都没有让我尝到苦头就是了,真是二○○七年的好开始(都年中了呀……时间也过得太快了吧,泪很大),请保佑我第三本也能这样平顺(双手合十),如果新系列能让大家喜欢的话,那就太好了(笑)。
比起男主角蓝冬青,我更偏爱女主角悠悠一点点,在写的时候觉得一定要把她写得很美很美,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写起来最快乐了。
她的个性不活泼不天真不慧黠不可爱不讨喜,但是那毫无自觉的傻劲,让我写得很起劲,总想把脑子里对于她的想法全部写出来,尤其是她以为一切都是戏时还全心投入感情的憨厚和默默等待受伤的起伏,我在下笔之前想了好多好多,还没写就替她觉得难过(有没有看过作者自己还先鼻酸的?呜),可是到了真的写下来时,却觉得自己的文字表达不及脑中盘旋来得精采,真可惜。写文章也写了几年,我到现在还处于被文字玩弄的程度(真佩服可以玩弄文字的作者),不死心地润了好几次稿,也差点有再润下去干脆重写的冲动,虽然最后还是没到达我最满意的结果,但或许这已经是我现在能力所及,希望透过再学习让自己掌握到更多运用文字的诀窍,我会针对这部分加油的(笑)。
最近呀,迷上了“超级星光大道”,大家应该也都知道这个节目吧(现在最火红的哦),我成了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都准时收看首播重播再重播的观众(笑),也许当这本书出的时候,比赛已经有了结果,但我在写序时,目前是出现了六强,看著那些为梦想而努力的年轻人,感动呀!追逐梦想的路上虽然很难只有平平顺顺,总是会遇到挫折失败或打击,用眼泪和欢笑在付出的你们真的很勇敢,也让人敬佩——“有梦就去追”这句话任凭谁都会讲,但真的付诸行动的人很多吗?不见得哦,你们都很棒呢!
“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成功的人一定很努力”是我不经意看到的句子,非常喜欢这一句话,在每个领域里都有努力的人,虽然努力不等于成功(就像有人说过,成功也是要靠几分运气),但不努力是绝对不会成功的,献给每一个还在努力的朋友,包括我自己。
最后,谢谢翻开这本书的你(啾)。
第一章
浴室里弥漫著白茫茫的烟雾,莲蓬头洒下温热水泉,轻轻袭打在匀称漂亮的肌理上,为它染上水亮光泽,温水蜿蜒著臂膀胸肌而下,它亲吻的身躯拥有结实迷人的线条,属于纯男性的阳刚,却没有夸张吓人的肌肉。
及肩微长的黑发,完全贴紧在男人面容上,搭配著这样的身躯,是一副略显秀气的长相,绝大多数会套用在他身上的形容词不外乎温文儒雅、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等等,许多人可能会以为他的职业是名校教授或老师,但他不是,他是赌场的老板——四分之一个老板。
谁规定开赌场的一定得是凶神恶煞?
场子里负责扮凶神恶煞吓人的工作交给孟虎就够了,他这张脸孔,反倒非常适合在勉强列为“服务业”的赌场里担任公关工作。
蓝冬青关掉水龙头,一手抹掉满脸水湿,一手挑起大浴巾包住下半身,踏出浴室。
床头柜上的金属闹钟指向五点二十,清晨,而他刚刚才从赌场下工,随便冲个澡,累得想直接瘫在床上呼呼大睡,连头发都懒得擦干。他将自己摔上床,面部朝下趴进枕头,吁口气,眯细眼,下一秒就会进入熟睡状态——
手机铃响,震醒他。
“谁呀……大清早的……”他的身体已经不想动,勉强伸长手按下通话键,将手机拎到耳边,嗓音喑哑低沉,比起他工作时总是带著轻笑的声音更让人酥麻,“喂?”
“蓝。”
听到这一声叫唤,他叹气,想睡的硬生生被人打断。“又怎么了?”
“我在Bluestar,来接我。”说是请求,不如说是命令。
挣扎无用、反对无用、抗议也无用,蓝冬青很明白,因为挣扎反对抗议他都试过,成效……有个屁用。
“我十五分钟后到。”他认命,弯曲右臂将上半身撑起。
“我只等你十分钟。”通话结束。
摔开手机,蓝冬青猛然从床上跳起来,扯掉浴巾,随手捉过衣服裤子胡乱套上,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呿,哪里有空理它?!他低声咒骂,脚步半秒也没停,随便打理完自己——他这辈子从不曾没将自己弄到整齐干净就踏出房门,但这几个月来他已经快数不清自己用这副狼狈样出现在Bluestar几次!
奔向车库,将车子驶出来,奔驰在清晨空荡荡的大街,油门踩到底,街景飞快跑著,一幕一幕都没心欣赏仔细。
Bluestar,蓝星,蓝冬青跟它够熟了,它是一间老式酒馆,一个吧台,五、六张桌椅,店面小小旧旧的,也没有显眼的看板或霓虹灯,位在巷末,不是熟客不见得找得到它。
他不是Bluestar的常客,也不是Bluestar的死忠支持者,他甚至没在Bluestar喝过半口酒,他会一而再、再而三光顾这家酒馆,全是因为那个女人——范悠悠!
这名字让他头好痛。
蓝冬青趁著等红灯的时间摇下车窗抽烟,满头湿发滴落的水将他肩膀衣料弄湿一大片,透著清晨的风有点凉意,不过这正好,烟的呛辣和湿衣服贴在身上的不舒服,将他体内最后一只瞌睡虫活活拧死。
瞄向车上时钟一眼,秒数无情地往前跳动,他低咒,放弃等待长时间的红灯,油门一踩就闯过去。他不是不想守法,只是被逼著不守法,如果他接到罚单,他会直接转寄给罪魁祸首范悠悠,请她买单。
九分钟又三十秒,蓝冬青下车,推开挂著“休息中”牌子的酒馆木门,正在扫地的老板熟稔又亲切地朝他打招呼。
“蓝先生,你来了呀?范小姐在沙发上睡著了。”老板指指某张长沙发。
其实不需要老板指点,蓝冬青就已经看见她,毕竟这酒馆不大,她盖著一件老板的外套,蜷起的腿露在外头,匀细漂亮的小白腿,很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