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然……你的皮肤真好。”她瞇起眼,实在不敢相信一个二十岁的男人脸上没有半颗青春痘,且居然连毛孔都看不见。
“很奇怪?”他略红着颊问。入伍以后,她已经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
“……有一点。”如果她自己肤触很糟,大概会觉得羡慕吧。“要不要喝饮料?”她拿着顺便买来的果汁。
“谢谢。”他接过道。
他们聊了一阵子,大多是讲当兵生活在干什么等等,但因为两个人向来都缺乏聊天的细胞,通常她问他答,用的词汇简短又稀少,旁人经过可能会不小心以为他们在对质对证。
“林熙然!”几个同袍走过来,眼睛却往徐又伶身上猛转。“女朋友啊?介绍一下嘛!”他们已经观察很久了,大美人耶。
“不是,是朋友。”他微笑,老实回答,听起来却让人很有想象空间。
徐又伶则有种不太痛快的感觉。
“哦?是朋友吗?这位水姑娘小姐──”既然名花无主,那么就不用客气。当兵的时候总是特别思念养眼的美女。
几个意图明显的阿兵哥不请自坐,开始风趣地说唱逗笑,反而变成他们两人不再多说话。
徐又伶其实是觉得不耐的,但当她看见林熙然始终保持淡淡的笑容倾听时,她忽然想要知道他到底因为什么而有那种表情?于是她静下来听着,发现根本没有感兴趣的话题,甚至更多是男孩子们才懂的笑话。
不过她却察觉,本来目标摆在她这边的那些阿兵哥,因为林熙然和善的聆听,而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这就是他的魅力。她醒悟过来。
那样柔和的气质,在他国中以后更升华成一种轻易使人舒服的特性。这大概是他虽总处于静态的一方,却仍可以结交到许多好友的缘故。
连她,都成为被影响的其中之一。她收回自己耽溺在他温文微笑的视线,思绪掉入国中,她对他态度很差的那时候,现在只觉得自己当时是个很糟糕的人。
“喂……林熙然,你太不够意思了喔,那明明就是你马子对不对?”亲友会客结束后,同袍上前勾肩搭背。
林熙然顿了下。
“……真的不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情侣间的事情。
“你唬烂!”同袍实在不解他为何否认,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荣幸耶!身在福中不知福,羡慕死多少人唷!“一个女孩子哪会独自坐火车来看朋友?一定是因为她是你马子嘛!”朋友妻,不可戏。好可惜。
“喔……”他笑了笑,慢吞吞地道:“那是因为……我当兵的地点只告诉过她。”所以当然是她一个人来看。
还在狡辩?同袍大大地叹气。
“那不就对了?为什么你只告诉她却不告诉别人?”结论还是因为她是他马子嘛!
林熙然沉默住,倒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他自语低吟。
是啊,为什么呢?没有告知五专同学,是怕他们麻烦来探望;那为什么他却跟又伶讲了?他去旅行的时候,也总特地会想要告知她,其它人则老抱怨联络不上他。
的确是说不通……但是,他就是觉得必须让她知道。
没有想的太多,或许也是缺少什么而让他找不到重点,他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忽略。
一年十个月很快地过去。
她考上硕士,他退伍后则没有停留,前往台东。
再次能见到林熙然,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徐又伶没有关心他是否顺利找到工作还是成为游手好闲的失业人口,只是注意到他的头发已经慢慢留长。
“我交了男朋友。”
好不容易腾出机会的约会,她淡淡地宣布着。
咖啡店里人来人往,旁边桌的小朋友打翻了杯子,嚎啕大哭。这或许是她感觉烦闷的最好原因。
用力地把纸巾拍向桌面,她探手拉开他的耳机,重复道:
“熙然,我交了男朋友。”讲话的态度和语气都很自然。完美。
林熙然从一本茶叶百科中抬起头,微微地发着愣。
“啊……是吗?”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滞,只能望着她,最后,还是扬起一抹极薄的笑意,“他……对妳好吗?”意外地柔声发问。
她一顿,用银匙搅拌着杯中棕黑色的液体,没有看他。“好,当然好。不管多忙,他都会抽出时间陪我,我们交往一个星期,他还送我小礼物,他很健谈又浪漫,跟他在一起很开心。”
“……妳觉得幸福吗?”
“很幸福。”
“那……就好。”他微微而笑,轻声道:“妳高兴……就好。”低下头,他不再发言,表示这个话题到此结束。
她将视线从他蓬松的柔软棕发移开,瞪着窗外,啜饮杯中冷掉的咖啡,只觉得好苦。
周末,她和那个发梢看起来很松软的男朋友见面,然后告诉他,她早就知道他同时和中文系系花交往,脚踏两条船。
在他错愕并没能开口解释的情况下,干净俐落地分手。
一个月不到,她在某个常去的书局结识第二个男朋友。
他有点驼背。
这段感情同样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因为他们第二次见面,他就想带她上宾馆。她潇洒地在旅馆门口说拜拜,出局。
第三个男朋友,二十六岁,是便利商店打工族。
他讲话声音很温柔。
其实他只是想找个女人当饭票,刚好她看来很独立,外貌又美丽,她在看到他偷翻她的皮包想瞧瞧信用卡是不是金色的时候,直接封杀。
她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的速度在校园里传开,她从冰山美人、高岭之花,身价惨跌变成了游戏人间、用情不专的恶女。
她不在乎流言,只是觉得累。
交往过的人愈多,她就愈明白自己想在那些男人身上找寻谁的影子,她故意和拥有不良风评的男人交往,是因为她可以不必苦想借口,要分手就分手,甚至不会带有罪恶感。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这一切无趣又荒谬。像是电影阿甘正传里面,阿甘擅自停止那众人不知他为何而开始的长跑旅程,毋需对任何人作解释,她也不再周游在他们之中,专断结束这短暂的漂流。
“又伶,今天方便见个面吗?”
自从林熙然晓得她有男朋友后,几乎不曾主动打电话找她,初夏的六月下旬,虽然没有夸张的飘雪,但也提早来了个台风,真是稀奇又特别。
在她家附近的小鲍园里,两个人并肩慢慢走着。
“什么事?”她双手插在薄外套的口袋里,刚刚下的一场雨,让气温偏低了些。在这样的天气来公园散步,似乎不是个好主意,气象局说台风不登陆,但外围环流会影响到北部。
“妳冷吗?”他回答着无关紧要的问题。
“还好。”她比较怕热。“你有什么事?”踩着积水。
“我……”他淡笑,脸容在灰白色天空的陪衬下更显柔和。“我有东西要给妳。”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三个大信封,上面写着明年后年,及大后年的年分。
“这是什么?”她接过,问道。
“……是贺年卡、生日卡,还有圣诞卡。”他解释着,收起微笑,语调极轻:“又伶……我要去大陆,明天的飞机。”
她一呆,怔怔地望着他,猛然醒悟什么,她瞪着手中的信封。
“你……你要去多久?”
“三年。”
瞠目看着他,她几乎捏烂纸袋。
她不应该觉得惊讶,不应该。他总是这样的啊。
那么突然,那么没有预兆,只要他准备好了就可以随时出发,毫不顾及他人的想法……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