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成裕天是要他低头,他得虚心请教,地球另一端的他才会把自己想知道的事情说出来。
“恩……恩茱最近好吗?”
成裕天官腔的“喔”了一声,“这个问题我恐怕无法回答,因为我很久没见她了。”
“你们……不是一起出国念书吗?”
“我很羡慕你,真的。”
怎么突然又说起这个?雷谦不太明白他所说的羡慕是什么,是恩茱的感情吗?还是……
“你的爱情很容易,得来容易,维持也容易,只要坐享其成,接受恩茱的付出就好了,女友的想法不重要,女友的意愿也不重要,女友的梦想更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感觉,你说的话就是圣旨,她只能谢主隆恩。”成裕天笑了笑,“我想,全天下的男人都会羡慕你这种谈恋爱的方式。”
雷谦脸一阵红一阵白,心中明明知道他在损自己,但却无法反驳。
毕业前跟恩茱吵架时,他都一直觉得自己理直气壮,直到入伍后跟同袍聊天说起各自的家庭或者感情,甲说起自己的女友好娇贵,什么事情都不肯做,乙说自己的女友很任性,什么事情都要听她的,然后他很不愿意的承认,他,雷谦,一个二十二岁的大男人,娇贵又任性,什么事都不肯做,什么事都要听他的。
“恩茱在机场苞我说你反对的原因之一是对我有……”成裕天选了一个温和的字眼,“成见。你真的误会大了,我跟恩茱是出国念书,但不是‘一起’出国念书,我的学校在洛杉矶。”
雷谦只觉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洛杉矶?这个小白脸不是去纽约是去洛杉矶?那个位于美国西岸,与纽约有四个小时时差的地方?
“我们只是一同到新加坡转机而已,因为新航正在做双人套票促销,计算过后,这是最省机票钱的方式,另外我想说,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能够让恩茱喜欢了十几年的人当作假想大敌,我很荣幸,但有件事情我还是要说明清楚——
“我很喜欢恩茱,但我对她并没有,她对我来说是个特别的朋友,但仅止于朋友,我有一个感情上的伴侣,我们已经交往五年多,现在住在一起,等我念完硕士,打算去荷兰结婚,如果到时你有空,欢迎来观礼。”
成裕天说话的语气始终温和有礼,但却一字一句都像刀刃般让他无法招架,每说一句,他就懊悔一分,如果他肯多信任恩茱一些就好了。
“我把她的住址念给你吧。”成裕天说,也不给他准备纸笔的时间,自顾自的念了一串纽约街道及门牌号码。
手边无纸笔,雷谦只好用力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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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十二月,正落着鹅毛大雪。
台湾出生的恩茱从没看过这样的大雪,在同学们纷纷叫苦连天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兴致勃勃,拿着相机拍摄着圣诞气息的纽约。
“童。”跟她分租一间房间的莉娜从外面回来,手上拿着一个包裹,“你的。”
“谢谢。”
看到笔迹的瞬间,恩茱足足呆了好几秒……无暇去想他怎么会知道这里的地址,心里只觉得开心无比。
小心翼翼的拆开,是一盒巧克力。
卡片上雷谦丑丑的字迹说,祝她圣诞节快乐,应该署名的地方什么字也没有,只画上了一个心型,依照她对他的了解,这叫求和。
男人对自己说出的狠话后悔了,所以趁着圣诞佳节捎来礼物,希望她能忘记夏日时的呕气。
恩茱拿着卡片,傻笑出来,几个月来的阴霾一扫而空,瞬间晴空万里。
“男朋友吗?”莉娜促狭的说,“看起来很开心。”
“男朋友。”
别扭的,自大的,但是一直是她的英雄她的男朋友。
那天晚上,恩茱小心翼翼将卡片压在书桌的透明软垫下,一边吃着巧克力,一边读书,心里甜蜜蜜的,似乎连一直难念的英诗也变得好读多了,爱人啊,我想回到你身边,爱人是祖国,回到爱人身边是想回到家乡……恩茱神采奕奕的读着。那天晚上,连作梦都甜。
此后,雷谦的巧克力还有卡片就没断过。
她的生日,交往纪念日,七夕,圣诞节,每个月必定寄来两三次心得报告,那都是她以前跟他提过的影集,或者是书。
他以前总忙着练球,没时间看这些,现在似乎想更接近她似的,把曾经感动她的事物都找出来,然后将感想告诉她,看CSI觉得精彩绝伦,看马利与我笑中带泪,看城市会心一笑。
虽然他的字又大又丑,但恩茱还是百看不厌。
她知道他有多讨厌写信。
以前总说,“有事打电话就好”,“电话就是用来方便现代人的”,所以她能想像,这些手写信需要花多少时间,遑论这个静不下来的人还要去看那些书,那些电影。
越是收信,就越觉得他可爱——大男人想道歉,但又说不出口,所以只好用这种笨拙的方式表达心意。
她哪有这么难求和,他其实只要说“我等你”,那就好了。
只要知道他在等她,那么,就算分离千山万水,她还是会飞回他身边,继续他们简单又幸福的人生计划,结婚,生小孩。
邮件,包裹,巧克力。
很快的,连莉娜也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总是固定从台湾寄信寄礼物,但是却从来不写回邮地址,“童,你男朋友为什么都不写地址,他不希望收到你的信吗?”
好奇宝宝莉娜终于忍不住在隔年夏天问了她这个问题。
“当然希望。”恩茱笑笑,“不过他怕我还在生气,为了避免退信,所以他才故意不写地址。”
她才没他那么大脾气。只要他能支持她,对她来说就已经很好了,她才不可能去生他的气。
可是雷谦不明白,就这样,巧克力、信件、巧克力、信件,不断的飘入公寓的信箱。
夏天过去,冬日又来。
这是恩茱在纽约的第三个中国新年,走到哪里都是一层厚厚的白雪,整个城市像是铺了一层糖霜。
“童。”莉娜在楼下大叫,“你的信。”
“来了。”
大大的拼音名字,是雷谦的字,可是,没有邮戳。
恩茱将信转了一下,正面,背面,真的没有邮戳。
莉娜嘻嘻一笑,“有人请我拿进来的。”
有人?谁啊,可这明明是雷谦的字啊……该……该不会……
“一个东方人,高高的,眉毛很浓,长得很帅喔,眼睛旁边有颗痣。”莉娜形容着,“他跟我说请问你住这间房子吗?请帮我拿给童小姐。”
天啊,真的是雷谦。
他到纽约了?
恩茱一下抓住莉娜,“那人呢?”
“走啦,他又不知道你在家。”
“往哪里?”
“他说要去地铁站。”
恩茱穿起外套就往外冲。
第一次发现路上的人这么多,第一次发现积雪的路这么难跑,第一次希望往地铁站的路长一点,好让她在他进站之前拦住他。
终于,那个背影……好大的行李,他……他刚刚下飞机吗?奇怪,为什么只是看着他走路的背影,她的眼睛就觉得好热。
“雷——谦——”
男人停住了脚步,回头,丢下行李朝她疾冲。
十五公尺,十公尺,五公尺,一把抱住,再没有距离。
“我好想你。”恩茱说,“每天都想你。”
雷谦没说话,却将她抱得更紧。
“怎么不告诉我要过来的事,我可以去机场接你。”
“你没看卡片?”
恩茱摇了摇头,“我发现没有邮戳,就直接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