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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情人 第13页

作者:简薰

这样算是他放大想象,忽略现实吗?

一直以来,对他示好的人就不曾断过,然而这两个月,当他恢复单身之后,却没有去约任何一个女生,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照顾从夏,担心从夏,然后还是像以前一样,要随时随地找得到从夏。

对于从夏不理会他的禁令,他会觉得愤怒又不甘心——他已经说过讨厌吴仪萱,但她还是跟吴仪萱很好,他不希望她接受许捷邀约,但她还是跑来慕尼黑,昔日的圣旨现在变成耳边风,分手后,她依然自由,不快乐的人是他。

忍住头痛的想法……那两人,会不会笑闹得太过分啦?

贺明人深深觉得现在不是自我审视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先分开那接近打情骂俏的两个人。

迈开大步,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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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萱很识相的想起了还有东西要帮人买,将喷泉围边的位置留给贺明人。

七点多的慕尼黑,天色惊人的亮,晚风徐徐,人潮不曾淡去。

罢刚吃完冰淇淋的从夏,用湿纸巾擦拭双手,对他微笑,“你真神奇,居然找得到这里。”

这家伙,明明就是她告诉他说今天会在玛历恩广场敖近做专题,广场能有多大,多绕几圈总会看得到,别说只是一个广场大小,就算隔两个山头,他都有办法从人群中找出她。

“你这几天都跟吴仪萱在一起?”他真的很介意这个。

“嗯。”

“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从夏一脸奇怪,“他能对我怎么样?”

吴仪萱把自己当女人看,一个把自己当女人的人,会对一个真正的女人怎么样?吴仪萱最伤她的事情不过就是不小心打破她的香水而已。

“我每次去接你,都看他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因为你是他喜欢的类型啊,哎——只是,吴仪萱当她是朋友才告诉她这个秘密,她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讲出来,这社会有些人还是保守,她可不认为每个人都可以以平常心看待别人的性向。

“他人很好,你不要老是针对他啦。”从夏完全不把他的不悦当一回事,“对了,我有没有跟你讲过学长名字的由来?”

“没有。”也没兴趣。

“那你一定要好好听。”从夏露出小女孩的梦幻粉红表情,“吴爸爸初恋情人的名字中有个萱字,因为太喜欢对方了,所以才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取名叫‘仪萱’,代表着对初恋情人的情意。”

“那他老婆不天天吵死他?”

“怎么会,那个萱就是吴妈妈啊,很浪漫吧。”从夏眼睛露出羡慕的神色,“以前我只觉得学长的名字好奇怪,明明是个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为什么取蚌女生名,知道吴妈妈的名字中有个萱字后,感觉完全不一样了,那个名字不再是个像女生的名字而已,而是代表了一个丈夫对妻子的爱。”

“不切实际。”不管有趣不有趣,他就是不想听到从夏讨论吴仪萱。

“你们男生不懂啦,我真的很羡慕吴妈妈,他们夫妻是青梅竹马,现在虽然老了,吴爸爸讲起老婆还是一副捡到宝的样子。”

“那有什么,我们也是青梅竹马,我不也对你很好吗?”

“好归好,但我又不可能嫁给你。”

中箭。

忍住心中些微的不悦,贺明人用着开玩笑的语气,“讲得这么笃定,搞不好绕了一大圈之后,你真的会嫁给我。”

“我啊,可能嫁给任何人,但是绝对不会是你。”

“我年轻有为,每个月收入超过台币五十万,哪里不好?”

“大男人主义又自以为是,哪里好?”

落马。

“不讲这个了,我们去吃晚饭吧。”从夏笑咪咪的说,“我后天就要回台北,所以明天要先飞法兰克福,慕尼黑最后一夜,晚上要吃顿好的慰劳一下自己。”

青天霹雳。

他不管许君泽跟沈修仪杀人的眼神,在这么忙碌的时候毅然决然丢下所有的业务落跑,从香港转法兰克幅,再到慕尼黑……然后她告诉他,她后天就要回台湾,所以明天就要先从慕尼黑到法兰克福……

如果只有一个晚餐的时间,那他大老远的从台北飞来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第七章

解析日报的周会上,从夏与吴仪萱正接受总编的表扬。

“不过才几天时间,有专访,有导览,还有一些球迷特集,五天能够做出十页大报,表示他们将时间发挥到极限,希望各位同仁出公差时能努力工作,能像他们看齐,以提升本报的水准,现在大家为这朱从夏跟吴仪萱鼓鼓掌。”

啪啪啪啪。

从夏很想叉腰大笑,不过职场守则一:绝对不可骄傲。

于是她忍住得意的冲动,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害羞而不好意思,以换取以后的平静生活.

褒扬过勤劳的员工,也小贬了一下表现不太佳的之后,总编照例来了一段精神训话,总之月兑不了媒体的责任之类的,在会议开始一个半小时之后,总算有了结束的迹象。

“你留下来。”肥手朝从夏一指,“其余同仁散会。”

镑组人员分批走出,不大不小的会议室中,只剩下总编跟从夏,总编把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模着下巴,微微颔首,前者笑得莫澜高深,后者被笑得一头雾水。

“这次表现得很不错。”

从夏很快回答,“谢谢总编给我机会。”

职场守则之二,绝对不可居功。

“有没有兴趣外派?”

外派?

“陈国良知道吧,我们在英国的驻外记者,上星期递了辞呈,做到七月底,上头的意思是另外再派人过去,我想推荐你过去,你未婚,没男朋友,英文能力好,也习惯独居,很适合这份工作。”总编对她鼓励一笑,“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考虑一下回答我。”

“不用考虑,请让我去。”

总编显然被她的积极吓了一跳,“不用这么急。”

“我真的不用考虑。”抓住总编的肥手,“我愿意去。”

“好好好,你先不要激动,我会帮你写推荐书。”

“谢谢总编。”

“谢我不如谢许捷吧。那篇专访做得很好,重点是他的球队刚好打入八强决赛,上头对这篇印象很深刻。”总编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外派要签五年约这个你知道吧?”

“知道。”

“那你这几天把申请书先交上来,我会连推荐信一起上呈。”

胖子总编离开后,从夏整个人软倒在椅子上——吓死人了,总编留她下来的时候,她还以为有什么坏事,没想到是外派。

外派耶。

炳哈,呵呵,嘿嘿嘿。

虽然她是在台湾出生,台湾长到十几岁,但由于父亲外派工作,整个中学时期是在伦敦的华人学校度过,直到大学时期才又回到台湾,平心而论,她喜欢国外甚过这里,倒也不是说崇洋什么的,她只是纯粹习惯那里的步调,大笨钟,海德公园,双层巴士、浓雾,泰晤士河,福尔摩斯,衬裙市场……

离开太久之后,以前特拉法加广场上那堆数量惊人的鸽子因为距离遥远,也变得可爱万分。

以前经过那边总害怕会有鸽屎从天而降,回到台湾才发现,鸽屎其实好像也不坏,只要打个伞就可以避免惨剧,不像现在……

英国其实算是第二故乡,所以,应该算是回家吧。

双手叉腰,从夏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干笑几声后,小脸又垮下,她到底在强颜欢笑些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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