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乔小姐,不是乔主任,他叫她的名字。
她停住脚步,漂亮的脸上是种等待的神情。
“关于之前妳跟我提到的努力与否的问题,我想告诉妳。”他微笑了,“我很喜欢妳工作的样子。”
乔霓嗯的一声,当时的她并没有多想,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才想起来,他是第一个称赞她工作能力,而不是称赞她美丽的男人。
“太诡异了,居然是说喜欢我工作的样子。”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拿着遥控器,打开了她固定收看的流行信息节目,一边对电话线那头的人说着,“妳认为,他是真心的,还是只是希望我觉得他很特别?”
“我觉得妳神经过敏。”
“方玺媛,妳是我朋友耶。”
“就是因为是妳的朋友,我才觉得妳真的很无聊,干么为了这种事情特别打电话来啊?”
乔霓唉的一声,工作狂不亏为工作狂,身为朋友的她如此烦恼,她居然还跟自己念说打扰了她的工作。
“可是我现在无法思考。”
“不是现在,是已经一阵子。”方玺媛毫不留情的更正她,“我已经好几个月没看到那个长袖善舞、能言说道的乔霓了。”
大美女万分无奈,“我也不想这样啊。”
“妳振作一点好不好?我们都知道妳很美,可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喜欢艳丽型,就像左承尉,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他有多看妳一眼过吗?”
唔,没有。
那家伙眼中只有他的公主夏品曦。
除了夏品曦,其它人在他眼中,都是庸脂俗粉,也包含她这个裙下之臣可以排列大队伍的恋爱女王。
“所以,那个沈亮宇也许只是在尽一个上司的义务,鼓励,催眠,然后要妳为银行更加卖命。”虽然冰蓝海豚还是维持一定的吵杂,但方玺媛的声音很冷静,“而且,乔霓,我觉得……妳有时候得失心太重了。”
“还……好吧。”
她承认她是有相当程度的得失心,但是,那也是因为不想让别人认为她只有一张脸,而没有脑袋。
“因为他空降在妳一直在争取的位子,如果他做得不好,妳可能还平衡一点,偏偏他的工作能力无可挑剔,所以妳会很希望他跟其它男孩子一样约妳,用异性相吸来证明,你们两人之间,妳也有拿到主导权的时候。”
“我……没有。”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那妳接到明信片的那天,为什么偏偏让他陪着妳?”成为彼此的朋友已经好几年了,方玺媛知道她与石湛蘅之间的微妙情谊,也知道石湛蘅的孤单一直是乔霓说不出口的压力之一。
因此当她收到高中同学会的明信片,看到主办人居然是那个男孩子的时候,她会想起那道她们都假装不在的伤疤。
“我知道妳的心情不会比湛蘅好,但是,妳有我,有品曦,没道理妳会放着朋友,然后去跟沈亮宇撒娇。”
“我不是在撒娇。”
“没有吗?。”
“没有。”乔霓斩钉截铁的回答,“我只是很想找一个人讲,而他刚好在我身边而已。”
“那后来的事情呢?”
她想都不想就直接回答,“我喝多了。”
“那好吧。”方玺媛似乎对她的否认也不是很放在心上,“因为妳这一阵子老是把沈亮宇的名字挂在嘴巴上,所以我才这样说,妳如果想清楚,那就是我多想了,唉,老板在看我,我先挂了,晚上如果还有事情,来这里等我吧,下了班一起去月光喝一杯。”
收了电话,乔霓原本想再拨一通电话的,却莫名的停住动作,方玺媛的话一直出现在脑海里。
她可以否认得很快,但是,心里怎么想呢?
她是喝多了没错,然而,她并不是在每个人面前都会喝成这样。
心里面的里面,有个声音在告诉她,事情跟她想的并不是那么一样,就在沈亮宇始终温和且有礼的态度之下,有个地方悄悄地变质了。
乔霓皱起眉,起身关掉电视。
半小时后,已将打扮妥当--乔霓的都市生活守则:发觉自己在钻牛角的时候,要赶紧分散注意力。
虽然外面很冷很冷,可不管怎么说总比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好了,她怕自己一直钻下去,那个可能性会突然变成肯定句。
所以,她今天不要一个人在家。
她要去银行股东交叉投资的百货公司,除了卡友折扣外,还可以凭员工证再打九折。
她要买毛衣,买鞋子,买……然后忘记已经开始发酵的情绪。
对沈亮宇来说,台湾的天气算是很不错了,就算寒流来袭,也还有八九度左右,加上不下雪,出门已然方便许多。
不同的国度,但是,城市的人永远有热情。
“亮宇,你以前常不常陪女朋友出来逛街?”郑蕴雅走在他身边,试探的表情中有着难言的示好。
“我有空,她又希望我能陪她,那么当然会。”
“如果你没时间,她又硬要你陪呢?”
“那就没办法了。”
“可是你不会觉得在不可能的情况下去讨女朋友开心,感觉很浪漫吗?”
觉得郑蕴雅的问题有点小孩子气,沈亮宇忍不住莞尔一笑,“我又不是经营自家企业的少东,普通人,拿的是银行薪水,怎么可能这样不负责任。”
听完,郑蕴雅忍不住叹了口气,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看似温柔却古板非常的人。
约了他两次,他都因为加班拒绝了,这次,原以为有什么小发展,结果得到的还是标准到不行的答案。
“妳要买什么?快点挑一挑,我好送妳回家。”
“女生买东西没有这么快啦。”
“已经快要十点了,不快的话百货公司要关门了。”沈亮宇提醒她。
他知道逛街本来就要慢慢来,尤其是对女孩子来说,不过,他已经陪郑蕴雅转过大半个东区,她还是没找到要送郑存渊的礼物--下班的时候,她跟他说,郑存渊的生日快到了,想送礼物,可是又怕买了男生不喜欢的东西,所以请他陪她一起去。
沈亮宇对逛街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因为郑存渊对自己实在颇多照顾,所以才会答应。
不过,一晚下来,她买了两件毛衣,一件薄外套,都是她自己要的,他提醒过她,可她都没有要转去男装部的意思,就在郑蕴雅笑笑说不急的时候,他知道了一件事情--生日只是个借口。
从小被训练的绅士风度让他没有说破已经看穿的戏法,他让自己像个哥哥,陪着一个小妹妹。
在某个标榜着法国品味的服饰专柜前,郑蕴雅指着模特儿身上的衣服说:“亮宇,你看,这件衣服好漂亮喔。”
她指的是一件白色的毛衣,领边绑上细细的蝴蝶结,样子不错,但是,不太适合郑蕴雅。
“这件衣服是今天才到的。”专柜小姐笑意盈盈的说,“一件红色,一件白色,红色那件刚好有人在试,小姐喜欢的话可以穿穿看白色的,这件是纯羊毛做的,很软,不会刺。”
“你觉得我穿起来好不好看?”
沈亮宇不喜欢说谎,但有时候讲实话也的确有点难,于是,他换了个方法,“先穿穿看再说。”
“嗯,那你帮我拿一下。”郑蕴雅将手提包交到他手上,然后转向专柜小姐,“麻烦拿下来,我要试。”
“好,试衣间现在有客人,请稍等一下。”
说话间,那扇镶着大镜子的试衣间门被打开,一个高姚的身影穿着一身火红的毛衣走出来,三人一照面,都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