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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园 第2页

作者:简薰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

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么她那么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她是茶庄的女儿,连名字都与那绿色的植物月兑离不了关系,她细细告诉他,“茗微”的意思以及念法。

他说她的名字很可爱。

他们学了好久好久的画,茗微的彩料从丹青变成油墨,承彩的素材从宣纸变成画布,题材从花鸟风月变成人物旷野,拿过大大小小的笔,画过很多很多的人,在她的画稿中,有他十二岁的模样、十三岁的模样……直到二十岁的样子。

他的五官变了很多,但个性却还是那个样子,有时温柔,有时恶劣,有时会以为他的耐心已经用磬,但他偏偏又还轻声细语。

彩虹好美好美。

太阳好大好大。

茗微转过头对男孩子笑,却见他好看的脸朝自己靠过来,眼神亮亮的,他的脸好近好近……好近……

茗微有短时间的眩晕。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薄被里的人伸出柔荑按掉床头那个吵人美梦的凯蒂猫闹钟。

十分钟后,床尾另一个凯蒂猫也开始叫了,“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

茗微起身,按掉床尾的闹钟,坐在床铺上,等待睡意过去。

唔,好困喔。

揉揉眼睛,伸伸懒腰,一秒,两秒,三秒,终於从梦境中回过神来,梦境?咦?她梦到那个喔,哎,二十六年的人生累积的东西也不少啊,没事去梦那个做什么,少年在几百年前就落跑了,没道理还要她梦见他啊。

多少年不见了,茗微连他的模样都不记得了……才怪。

怎么说她也是学了十几年画的人,画过以他为模特儿的许多画像,少年的眉眼轮廓她全记得,包括那最后骗人的言语,不是她在小心眼,是他太恶劣了,居然那样欺骗她,简直可恶。

昔日的美梦,今日的恶梦。

如果可以,她还真想忘记有关他的一切,画像可以丢掉,但记忆却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那道可恨的身影在消失后还三不五时的出现,打扰她平静的生活,都十年了,他是还想怎样啊。

茗微皱起眉,总觉得有点讨厌,难得休假却一大早就梦到这个,她今天运气一定会很差。

拖拖拉拉的下了床,刚好有电话响起。

她没接,让答录机去应付。

“茗微,我是李佩芝,我知道你今天休假,可是听到留言后能不能快点回电话给我,有急事。”

茗微的工作是“台北饭店”文物部的讲解员。

针对外国观光客,台北饭店设有文化回廊,里面展览著各式各样的中国文物,有的是董事长的私人收藏,有的还是向其他博物馆商谈借出的,茗微的工作就是替住在台北饭店的外国观光客介绍古物的历史背景。

一口流利的英文加上甜美的笑容,让她很受观光客的喜爱,工作起来如鱼得水,比起其他部门,她们这群讲解员算是很轻松的了。

打电话来的李佩芝是总经理的特助,跟她们算小熟。

李佩芝虽然有点不像位在上层的人,但那样急躁的语气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拿起了电话,“喂,我在。”

“你在啊。”李佩芝很显然是松了一口气,“你的手机不通,我还怕今天联络不到人呢。”

“怎么了?”

“周珊珊刚才打电话来说她怀孕了。”

“她怀孕了啊啊?”

怀……怀孕?

这种时候?

虽然是好事,但对於周遭的人来说,惊愕要比惊喜多,因为这大大的打乱了所有人的计画。

周珊珊是文化部之光,预备替她们到国外争光的哎。

“她打算要生,我们也没有阻止的立场。”李佩芝的语气很是无奈,“不过这么一来,就要找人来替代她出国了。”

茗微嗯的一声,不禁同情起李佩芝了。

台北饭店才刚刚与美国的刘氏集团合并,而刘氏最近在开罗投资了红海之后,根据合约,两家饭店要做一定的文化交流,说白话就是要台北饭店把那些放在超大保险库中的古物借出,好增加红海之后的价值——在埃及旅游还可以顺便看到中国古文物,任谁都会觉得赚到了。

扁是借出古文物当然不够啦,还要连带摆设师与讲解训练员一并外借才够意思,为期到饭店开幕为止。

台北这边选来选去,选中周珊珊。

夫妻感情稳定,个性独立,英语、阿语都很流利,又是政大历史系的高材生,高挑、美丽、气质出众,怎么想怎么合适,她本人也是信心满满,这件事情,早在两个月前就拍板定案,一直以来都非常顺利,没想到一个还未出生的小人儿,就让原本应该是完美的一切走了样。

周珊珊的能力那么好,要找到人来替代她很困难,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有点骑虎难下,不找也不行。

“那现在要怎么办?”

“所以我打电话给你啊。”

“给我喔。”茗微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给我?”

不,不会吧……

然,彷佛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似的,李佩芝的声音继续笑吟吟的传过来,“我知道你会讲阿拉伯语。”

“小韶也会啊。”

“小韶穿旗袍很难看,你穿起来比较漂亮。”

“那小艾,她穿旗袍很美,而且她一直很喜欢三毛。”

“我就是怕她太喜欢三毛了,会中途落跑到撒哈拉去。”李佩芝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想来想去,你最合适了。”

“可是……”可是我不想去那里啊,茗微在心里哭喊著。

她认床、认棉被、认闹钟的声音,每天早上一定要吃7-ELEVEN的御饭团,而且还喜欢麦当劳的鲜肉满福堡,开罗的麦当劳听说卖的是羊肉堡,她,她不敢吃羊肉啦,还有,她皮肤不好,容易过敏……

然,李佩芝这个总经理特助当然也不是当假的,先是跟她讲理,告诉她为什么,然后动之以情。

“如果你不愿意,饭店还是会叫周珊珊去,一个三十五岁的高龄孕妇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要工作……”

然后是点点点的留白,留白的意思当然就是让她想像一个孕妇在异地辛苦操劳的样子。

“三十五岁怀孕实在很辛苦,现在又很热。”

“你不是想买房子吗?如果你愿意出公差,不用花钱,薪水加倍,回来后就有头期款了。

“才几个月而已,你还年轻啊,就当去开开眼界,看看别的国家的生活与文化,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番舌灿莲花下,茗微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尤其,李佩芝的小斑压加上周珊珊与老公的温情攻势,她只考虑了几夭,便点了头。

其实,不答应好像也不太行,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实在不好找,一方面也是由於一直以来,周珊珊实在对她不错,进入台北饭店三年,她始终像个大姊姊般的照顾自己,去年感冒声音沙哑,周珊珊替她多代了好几回班。

在知道她愿意之后,李佩芝十分高兴,“茗微最可爱了,不亏我这么疼你,我会替你争取额度最高的津贴,员工原有的福利也换算成台币给你。”

墙上的日历打著一个红圈圈,那个就是她要飞往开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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