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埃及,开罗。
苞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一样的,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目不暇给的景色显示出她的繁华与伟大。
苞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很不一样的,这里日光强烈,黄沙滚滚,即使什么都不做,照样闷得头昏。
热。
非常,非常的热。
夏季的埃及无疑是考验人类忍耐力最好的时间地点之一——但是,那仅限於户外。
遮荫棚下,会好上一点点。
通风良好的室内,又更好一点。
至於大饭店内,那就堪称完美了。
玻璃阻挡了黄沙与乾燥的热风,喝冰水,吹冷气,站在高楼鸟瞰喧闹的美丽市景,依饭店地点以及窗景,可以看到尼罗河、市区全景、市区半景,抑或是吉萨金字塔……完美。
新盖高楼的办公室中,一个月复部微隆的女子笑说:“不过我想,不管哪个窗景对你来说都没有差别吧?”
“你说呢?”一抹好听的年轻男声反问。
“我猜没有。”
“那还问。”不是生气,也不是不耐烦,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样的对话有点无聊的语气。
接话的是个身形颀长的东方男子。
剑眉星目,气息爽朗,肤色是长期日晒后呈现的健康小麦色,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锻链有素的完美肌型,胸口处缀著一颗七彩石坠饰,有一双看起来是劳动阶级的双手。
很粗糙,有著大大小小的刻痕。
男子的名字叫谷天霁,是埃及有名的古迹修复师之一,不过才三十岁,手艺已经好到让那些有三、四十年经验的老师傅惊讶。
他所参与的修复工作从亚历山卓、开罗,一路绵延到阿布辛贝尔,修墓、修石像、修从地底挖出来的瓶瓶罐罐,无论是缺口还是掉颜色,他总有办法补回去,而且补得很自然,补得看不出矫饰的痕迹。
比天霁在埃及已经待了近十年的时间,对於一个毕业於开罗大学,又在这里选择了工作的人来说,他的人已经融入了这座城市的精神,饭店的视窗不会是他选择落脚的原因。
俨然怀有身孕的女子露出了娇媚的笑容,“开罗听到你这种话会哭泣的。”
比天霁瞥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开罗看到你这种人来才会哭泣。”
“哎,你是这样对淑女的吗?”
“你像吗?”
美艳孕妇闻言,大言不惭的回答,“我不像的话,全世界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称为淑女了。”
比天霁露出了一抹笑,真不知道她打哪来的自信,可以把与事实不符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懊位自称淑女的孕妇名为刘于甄,两家人认识已经久到难以计算,刘于甄的嚣张跋扈他不是没领教过,如果可以,谷天霁实在也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了,偏偏这间预备在年底开幕的新饭店,谷家与刘家各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谷父并不要求这个喜欢修东西的儿子接手经营,只要求对埃及文化有著一定了解的他在饭店设计上略尽心力——合情合理,谷天霁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此,谷天霁与设计师讨论了许久,终於研商出饭店的雏形,除了现代、舒适之外,也强调古文明感。
饭店的名字叫“红海之后”。
设计上,以金色及土耳其蓝为主,有假壁画、假塑像、假人面狮身、假猫面人身、假罗赛提之石……很多很多。
他把所有一般人对埃及的刻板印象全用上了,这招很有用,因为当模型出来的时候,大小鄙东啧啧称奇不已,大为惊叹,会场上喔声此起彼落,对於这样的反应,谷天霁一点都不意外,不是当地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吧,想来,观光客也会很爱才对。
距离开幕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成,目前所有的人都在加紧赶工当中。
而就像所有的大企业一样,红海之后也充满了自己人。
美艳孕妇刘于甄担任最重要的管帐工作。
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比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么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么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么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比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后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苞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女敕女敕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女圭女圭。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后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女敕,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后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后,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后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